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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改建常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改建常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属工业管理体制和市属工业企业改革的指示精神,探索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及保值增值的有效路子,提高政府调控和运作市场资源的能力与实力。
二、改建方式与公司名称、性质及职能
在原常州工业投资公司基础上增资扩股,改建更名为常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改建的常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是被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职能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府授权范围内工业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改建的常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包括项目投资与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资产重组和经营等,不行使行业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三、公司增资来源与资产管理范围、相关处置办法
改建的常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其增资来源主要是市属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国有股权,注册资本初定3亿元左右。
改建的常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其资产管理范围包括:1、授权经营的市属已改制工业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和未改制市属工业企业的国有资产(含土地使用权);2、受国资委委托对市属集体工业企业的资产(含股权、土地使用权)进行管理。资产管理的详细范围由市国资委行文明确。
改建的常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从2003年起,对部分资产的处置采取以下办法:1、市属国有、集体工业企业的改制收益,由市财政收取后,以拨款形式拨给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其用于市属工业企业的改革脱困;2、市属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土地出让的全部收益,由市国土、财政收取后,以拨款形式拨给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专项用于企业改革脱困和工业结构调整。
四、公司的管理体制
改建的常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市国资委直接管理;依据现代企业制度,明确公司章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由市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具体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产生;公司内设机构,由董事会确定。
五、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常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改建筹备小组,由俞志平、王正平副市长任组长,蒋自平、朱志洪副秘书长和市委组织部、市经贸委、体改办、财政局、国土局、工商局及市各工业国资公司、集团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由各成员单位抽调部分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
六、其它
有关常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办理。
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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