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徐建明同志兼任常州行政学院院长;
免去范燕青同志兼任的常州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省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常州军分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4月15日印发
共印3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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