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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4-0003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4〕8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4-06-04 公开日期:2004-06-05 废止日期:2006-03-24
内容概述:常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工作目标、主要工作、工作要求、实施步骤(注:2006年3月24日废止)
关于印发常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4〕8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六月四日


常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现就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二、工作重点

    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应当以人民安全消费、放心消费为目标,突出三大重点:一是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7大类食品及其相应的产品包装和标识印刷业;二是与特殊群体相关的食品,如儿童食品以及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各种重大集会和商贸活动等所用食品;三是薄弱环节的监管,主要包括农村、城郊接合部、社区、小企业和工商个体户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经营秩序有所好转执法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感有所增强具体目标为

    (1)城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5个百分点;

    (2)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

    (3)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的力争达到90%以上;

  (4)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管行为得到规范;

  (5)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

  (6)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受到全面遏制;

    (7)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8)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四、主要工作

  (一)整治食品源头污染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开展农资打假加大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整治。定期发布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结果。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做好阶段性检查工作。

  (二)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以重点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畜禽、回收的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并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清理整顿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企业要吊销或收回许可证。审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10类企业生产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对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增加监督抽查频率。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吊销相关证照退出市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积极推进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整治食品流通环节。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强化对重点食品定期质量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组织、协调并逐步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发挥好各类检验检测机构作用对在市场抽查和检验中发现的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在坚决清除出市场的同时要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强化食品进出口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入境动植物及食品的检验检疫。要教育和督促企业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主动召回,及时消除隐患。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质量购销档案等制度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有效经营方式。确立市场主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市场主办者的责任。市场主办者要积极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鼓励各类市场主办者与其承包、租赁摊位、柜台经营者之间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之间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力度。强化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的检查和监督。对各类餐饮企业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要一查到底,严肃查处。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突出整治儿童食品。对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全面普查摸清底数对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对不法分子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整治食品包装、标识印制业对合法的包装标识印制企业要加大其承印验证、承印登记的检查力度对擅自设立印刷点从事印刷活动的要坚决取缔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

  (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引导、监督企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安全食品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运用信用惩戒机制建立联防体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

  (推进农村食品两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基层食品流通的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义务信息员队伍形成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保证农村食品安全积极探索农村食品销售网络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到农村建立网点形成食品供应的主渠道。

  (建立健全严格有效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定必要的制度严格防范伪劣食品进入常州市场,净化我市食品市场保证市场食品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依法及时查处各类食品犯罪案件。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切实解决以罚代刑的问题。对应当移交而不移交的要严肃处理。为确保办案效率防止涉嫌犯罪人员逃匿对涉嫌犯罪的食品案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五、工作要求

  (强化政府的监管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强化食品安全事故责任意识,对人民群众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个监管部门,需要各方面的协同配合,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各尽其职的同时,应切实加强沟通与协作,切实解决监管部门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要建立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卫生局牵头,市整规办帮助做好协调工作,市经贸委、公安局、教育局、农林局、粮食局、工商局、质监局、国检局等有关部门要恪尽职守,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监管责任。严惩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和各种形式的保护伞彻底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违法不究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乱审批不监管的局面。

  工商部门要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抽查,严把流通环节的食品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各种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售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建立警示退出制度,充分发挥12315举报网络的作用,建立消费者监督体系,引导和鼓励消费者检举投诉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同时,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质监部门要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证工作。继续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宣传工作,多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让“认准QS标志,购买放心食品”成为消费者的自觉行动、全社会的共识。强化监管手段,加大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监督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服务指导工作,向食品生产企业宣传有关强制性标准、有关质量安全的政策法规等,指导企业加强原料进厂、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的管理,帮助企业创名牌、免检产品,建立质量信用体系。

  卫生部门要加大对餐饮单位、卤菜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学校食堂以及儿童食品、散装食品、豆制品等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监管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学校食堂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农林部门要继续开展农资打假护农工作,加大对农产品源头污染的专项整治。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坚决防止禁用农药和违禁药物的使用,重点抽检我市生产量大、覆盖面广、影响大的51家农业投入品生产单位,抽检品种达到150个以上。要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监管,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例行监测,重点抓好全市26个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场、农贸市场的自检监测点的监测,蔬菜、茶叶、生猪、螃蟹等监测样品总数达到100个以上。

  经贸部门要做好生猪屠宰市场集中整治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整合监管力量,合理调整布局,规范屠宰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检验检疫部门要做好常州市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强化源头管理,加强生产加工过程中安全卫生控制,加强市场的监管力度。

  粮食部门要建立科学完善的检测手段和管理制度,加强粮食收储、加工、流通环节的粮食安全管理,规范各类粮食生产企业和经营实体的行为。

  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食堂卫生管理,切实提高学生生存、生活和自我保护能力,以极端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防控措施,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公安部门要参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创建常州食品安全区作出贡献。

  (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充分利用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营造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宣传部门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给予曝光揭露丑恶警示违规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坚持正面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积极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六、实施步骤

  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至2005年春节,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现在起至2004年6月底)为动员部署阶段: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要求,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2004年7月初至12月中旬)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发现问题,深挖窝点,坚决取缔和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第三阶段(2004年12月下旬至2005年春节)为总结验收阶段: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提出巩固成果、深化整治、长效管理的办法与措施,并做好迎接国家和省检查验收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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