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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评选尊师重教先进部门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4-0005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4〕9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4-08-18 公开日期:2004-08-19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开展评选尊师重教先进部门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评选方法
关于开展评选尊师重教先进部门单位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4〕9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随着科教兴市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市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普遍提高了对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的认识,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风气逐步形成,有效地激发了广大教师“热心爱教、优质施教、文明执教、廉洁从教”的热情,促进了全市教育事业的快速协调发展,对全市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产生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营造我市尊师重教良好氛围,把尊师重教工作落到基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今年第二十个教师节前表彰一批尊师重教的部门、基层先进单位(教育系统不参加评定)。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部门(单位)基本条件

  1.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尊师重教活动,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2.在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等方面有明显成绩。

  3.关心学校教育和教学改革,积极为学校提供实验、实习场所,支持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学校共建精神文明成绩显著。

  4.重视智力投资,支持职工自学成才,职工群众好学上进,能自觉进行业务进修和知识更新。

  二、评选办法

  由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分配名额提出推荐名单,9月1日前,填写好申报表,统一寄往常州市教育局(联系电话81002368125237)。常州市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审定。

  附件:1.尊师重教先进部门单位名额分配

        2.尊师重教先进部门单位申报表

二○○四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常州市尊师重教先进部门单位评选名额分配

  单位

  名额

  单位

  名额

  金坛市

  5

  天宁区

  3

  溧阳市

  6

  钟楼区

  3

  武进区

  10

  戚

  2

  新北区

8

  市

  23


附件2:

常州市尊师重教先进部门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主

  要

  事

  迹

 

  推荐意见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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