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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4-0005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4〕9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4-08-23 公开日期:2004-08-24 废止日期:2010-03-17
内容概述:进一步提高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使用正版软件的调查工作;切实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注:2010年3月17日废止)
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4〕9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45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现实需要,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从有利于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气出发,充分认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切实把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抓好。

  二、认真落实使用正版软件的调查工作

  这次软件正版化,主要指通用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凡原装国产、进口品牌机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原则上视为正版软件;兼容机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凡没有原始许可协议的,视为盗版软件;凡没有原始许可协议的办公软件,无论是品牌机还是兼容机,均视为盗版软件。

  各辖市、区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的主要内容为: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请各单位如实填写《常州市政府机关软件使用正版化情况调查表》(附件二),务必于2004年910日前报送市版权局。

  在做好调查的基础上,我市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辖市、区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的更换正版软件工作作具体部署。

  三、切实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将使用正版软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市政府成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各辖市、区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应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附件:1.常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常州市政府机关软件使用正版化情况调查表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常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居丽琴 副市长

  副组长:李 信 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节勤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

    成 员:鲍毓南 市财政局副局长

      唐耀平 市发展计划委副主任、信息办主任

      张 跃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曹大华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袁永贤 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

  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袁永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常州市政府机关软件使用正版化情况调查表

  单位

 

  地

 

  负责人

 

  电

 

  具体承办人

 

  电

 

  电脑型号

  数

  购置时间

  销售单位

       
       
       
       
       
       

  使用软件名称

  数

有合法授权数

  无合法授权数及其来源

       
       
       
       
       

  需购买软件名称

  数

  金

  软件公司

  备注

         
         
         
         
         

注:本表可复制。请在9月10日前如实填写并在左上角加盖公章后寄常州市版权局,地址:常州市局前街1803号楼,邮编:213003,联系人:柴琴芬,电话/传真:661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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