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组织2004年度全市目标管理年终考核评比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4-0008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4〕13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4-12-24 公开日期:2004-12-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组织2004年度全市目标管理年终考核评比
关于组织2004年度全市目标管理年终考核评比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4〕13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竞赛活动考核办法》(常发[2004]12号),和《常州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常政发[2004]86号),结合今年目标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组织2004年度全市目标管理考核评比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依据

  年终各项考核评比依据《“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竞赛活动考核办法》、《常州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和市目标办下发的《常州市人民政府2004年目标任务》(以下简称蓝皮书)、《“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竞赛活动及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

  二、参评对象

  凡列入蓝皮书进行考核的单位均作为参评对象参加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凡符合条件的辖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区、乡镇和各类企业均作为参评对象参加“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评比。

  三、奖项设置和名额

  (一)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奖项

  1、开拓争先奖:3名;

  2、组织服务奖:15名;

  3、支持服务奖:5名;

  4、优秀项目奖:10个;

  5、为民办实事项目优秀项目奖:3个。

  (二)“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竞赛活动奖项

  1、三个第一

  在各辖市、区中分别评出年度工业投入增幅第一、财政收入增幅第一和农村居民收入增幅第一。

  2、六个前十名

  外资到位前十名:评出省级以上开发区前3名,乡镇前4名,企业前3名;

  技改投入前十名:评出农业龙头企业第1名,高新技术企业前3名,服务业企业前2名,其它企业前4名;

  上缴税收前十名:评出各类企业上缴税收前10名;

  私营经济前十名:评出辖市、区前3名,乡镇前7名;

  工业后劲项目前十名:评出省级以上开发区前2名,乡镇前2名,企业前6名;

  技术创新前十名:评出辖市、区前3名,企业前7名。

  四、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奖项参评条件

  参加开拓争先奖、组织服务奖和支持服务奖考评的单位,应全面完成蓝皮书中的相关目标任务,本年度未发生“一票否决”问题。其中,开拓争先奖授予全面完成调控目标和重点目标,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辖市、区。组织服务奖授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组织实施全市重点目标中成绩显著,为全市重点目标完成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政府部门。支持服务奖授予全面完成地方政府设置的重点目标,支持配合地方经济建设成绩突出的国家或省属在常部门。

  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质量优良,技术先进,效益较好的当年竣工项目,可参与优秀项目奖评选。全面完成年度目标,成效明显,受到群众广泛好评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可参与为民办实事优秀项目奖评选。

  五、考评办法及程序

  各项考核活动在“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竞赛活动领导(协调)小组和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目标办统一部署,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

  (一)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及程序

  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实行“两个提前”,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在考评工作前,由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市目标办提供年度发生“一票否决”问题的单位名单;同时,由市统计局等部门以及子目标考核部门对各辖市、区及部门年度目标任务中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并向市目标办提供审核情况。三个阶段分别为:

  第一阶段:推荐产生各奖项候选对象。符合参选条件的辖市、区及部门主动向市目标办申报奖项,并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市目标办组织纳入目标管理的辖市、区和部门负责人对各奖项进行无记名测评,按照得票多少推荐出5个开拓争先奖候选对象、20个组织服务奖候选对象、8个支持服务奖候选对象、15个优秀项目奖候选项目、5个为民办实事候选项目,参加下一阶段考评。

  第二阶段:综合测评各候选对象。由市目标办组织辖市、区政府负责人和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听取候选对象情况介绍,并组织各位副市长,辖市、区政府负责人和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无记名测评。

  第三阶段:评定考核结果。市目标办汇总综合测评结果,按照得分多少对各奖项候选对象进行排名,提出各奖项建议名单,经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定。

  (二)“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考评办法及程序

  “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考评按照《“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竞赛活动考核办法》和细则进行,并与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年终考核同步完成。

  六、奖励兑现

  1、目标管理基本奖

  第一阶段考评结束后,对参加目标管理的政府部门在职人员发放,具体标准为年度5000/人。

  2、目标管理考核奖

  根据考核结果,对承担并完成全市重点目标的政府部门在职人员发放。具体奖励标准由市目标办会同市财政局、人事局提出建议,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发放。

  3、目标管理优秀奖

  开拓争先奖各奖15万元,组织服务奖和支持服务奖各奖10万元,优秀项目奖和为民办实事优秀项目奖各奖2万元。

  4、目标管理特别奖

  由市目标办根据考核结果,对照《常州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发放奖励。

  5、“三个第一”和“六个前十名”奖励

  “三个第一”获奖单位,各奖5万元,“六个前十名”获奖单位,各奖1万元。

  请各辖市、区和部门按照以上要求,积极准备年终考核评比工作,各项考评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由市目标办另行通知。

  附件: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单位名单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单位名单

  辖市、区(7个):

  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区。

  政府部门(45个):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计委(信息办)、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局、外经贸局、文化局、广电局、卫生局、计生委、审计局、环保局、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城管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物价局、粮食局、机关事务局、民族宗教局、信访局、人防办、外事办、法制办、台办、侨办、体改办、行政服务中心、供销社、地震局。

  国家或省属在常部门(17个):

  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国检局、海关、药监局、安全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烟草局、气象局、盐务局、海事处、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银监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