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徐建明 市长
副组长:俞志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陆荣方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建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卢晓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文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杨平平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孙永明 市监察局局长
刘持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伟昶 市财政局局长
张金富 市人事局局长、市编办主任
常 青 市建设局副局长
谢俊辉 市交通局局长
周 雯 市环保局局长
汪永健 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局长
任新华 市司法局局长
张 跃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韩 涛 市教育局局长
童方云 市文化局局长
朱雄华 市卫生局局长
顾仁元 市物价局局长
孙祖培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孙祖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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