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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29/2004-001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04〕4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04-03-28 公开日期:2004-03-29 废止日期:2012-12-10
内容概述:构建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基本框架、保障措施(注:2012年12月10日废止)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常政发〔2004〕4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管理城市水平,高质量地巩固和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成果,现就构建我市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辖市、区及市各有关部门可根据本意见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构建我市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和依法治市的方针,遵循城市管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树立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促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不断巩固和提高,为我市“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作出更大的贡献。

   构建我市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目标任务是:按照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水平的要求,在目标管理、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宣传教育、综合整治、行政处罚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任务,创新机制,增加投入,做到创建机构不撤、人员队伍不散,逐步建立起“调控有力,运转灵活,行为规范,办事高效”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基本框架,努力使城市环境清新、整洁、卫生、有序,把我市建设成为最适合人居、最适合发展的城市。
  二、构建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基本框架
  构建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基本框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环境的迫切愿望,充分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一)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机制
  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指挥体系。按照精干、权威、高效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模式。各区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健全城市长效管理组织网络体系,责任到人、责任到岗、责任到点。 

   (二)建立宣传舆论教育机制
  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调动社会的各种力量,大力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告别生活陋习等活动,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以健康教育为先导,充分发挥市、区二级健康教育所的业务指导中心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着重抓好媒体健康教育、社区健康教育、学校健康教育、医院健康教育、行业健康教育等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市民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道德意识、文明意识的增强,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
    (三)建立市容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城市规划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高起点规划建设城市市政、公用、绿化、环卫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高质量地规划建设绿化园林景点,加强城市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施工场所、拆迁场地的文明施工管理,加大拆除违章乱搭乱建的力度。

  建立市政容貌长效管理机制。一是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逐步取缔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等行为;二是规范户外广告,严格按照《常州市户外广告设置办法》设置户外广告,严厉查处城市“牛皮癣”的制造者,对不规范的店牌和户外广告限期整改或依法予以拆除;三是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强化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四是严格按照《常州市夜景照明规划》实施,确保常州市夜景工程规划目标实现;五是加强城市广场综合管理,维护广场的窗口形象;六是继续深入开展老居民小区整治和沿街建筑外立面的粉刷出新工作。
  建立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依照城市管理和集贸市场管理的有关法规,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着重解决集贸市场秩序乱、卫生状况差、设施陈旧简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是市场秩序要达到划行归市、摊位归区、划线定位、亮证经营、明码标价,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二是环境卫生要做到随脏随扫,全天保洁,配备足够的环卫设施,垃圾日产日清,落实市场摊前“三包”责任制;三是市场设施要配套完善,保持路面平整和上下水道畅通。

  建立市河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市河整治成果,加快市河水环境特别是武进港、太滆运河的综合治理,加快断头河浜的整治步伐,加强对市河漂浮物的打捞,开展清淤、换水等工作,不断改善市河的水质状况。

  建立城市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城市交通“畅通工程”成果,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法规,重点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禁止机动车上人行道,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点;加强路段交通巡逻,及时排除交通堵塞;加强对交通噪声、汽车尾气排放的监督检查。
    建立城市园林绿化长效管理机制。一是业主在城区建设项目中负责的绿化配套建设,要按规划和绿化施工技术要求及时进行环境绿化种植,并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前负责绿化管理和绿地卫生保洁。二是已验收移交给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城市公共绿地要按市场机制选择专业单位,依据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实施高质量的管理。三是各物业管理公司要按照物业管理规定,负责住宅区绿化管理,严禁在小区验收投入使用后侵占绿地,破坏环境;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老小区和城郊社区的绿地由各区落实管理措施。四是各单位按“谁享受、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各自园区、办公区、生活区的环境绿化管养;市规划、建设和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五是现由各区管养的绿地要实行定岗、定职、定报酬的管养机制,保持良好的绿地景观。
    建立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覆盖全市的高质量的保洁体系。充分发挥环卫清扫保洁专业队伍的主体作用,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和全额经费包干为主要内容的环卫作业新体制,积极探索保洁工作市场化进程。严格清扫和保洁制度,清扫保洁率达100%,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二是建立卫生区域长效管理责任制。城区内各街道办事处划定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的卫生责任区域。市、区各部门、各单位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卫生区域长效管理责任书。加强监督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把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三是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积极推行物业管理。切实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等社会化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工作,由城管执法队伍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有条件的社区,积极推行物业管理,以提高社区环境卫生质量。四是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凡在本市规划区内从事开发和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并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在指定的场所倾倒,由城管执法队伍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对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单位和车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五是加强城乡接合部的管理。加快城乡接合部市政环卫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把城乡接合部的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各乡(镇)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并与创建卫生乡(镇)、文明村镇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面貌的不断改变。六是加强对保洁人员的工作监督,加大对市民乱吐、乱倒、乱丢等不良行为进行教育处罚的力度;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清除卫生死角和城市“牛皮癣”、参与城市管理等活动。
    (四)建立城市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坚决控制新污染,积极治理老污染,以“一控双达标”为工作重点,以强化环保执法为核心,以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为突破口,着力开展各项工作,使我市环境污染的趋势得到缓解。在城区应重点解决好各种噪声污染、污(废)水污染以及油烟污染,在水体纳污总量控制下达标排放工业污(废)水。要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的建设,确保正常运行,提高处理能力。要继续推进创建环保模范企业等系列活动,夯实环境保护的基础。
  (五)建立食品卫生与公共场所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要加强对各类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特别是中小餐馆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二要严格审查公共场所和食品单位的经营条件,把好《卫生许可证》办证关。三要通过开展监督管理,促使公共场所和食品卫生从业单位的硬件设施更新换代和提高档次。四要继续开展“五小行业”整治工作。通过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取缔一批、疏堵结合的做法,不断改善从业条件,规范从业行为。

  (六)建立除“四害”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除“四害”网络体系,落实省爱卫会关于国家卫生城市必须开展春秋两季除“四害”活动的要求。市和辖市、区要把除“四害”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要充分发挥各级基层组织、各单位和经营户的作用,把除“四害”工作落到实处。
  三、构建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保障措施
  构建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是管理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市城市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迫切需要。今后要继续把城市长效管理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应加大对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投入,落实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为实施城市长效管理创造条件。

  (一)依法加强城市行政管理
  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和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建设、城管、环保、卫生、交通、文化、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应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市民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自觉地遵纪守法;加强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树立执法队伍形象,提高执法水平。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深化。以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按照国务院、建设部和省政府的要求,在我市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新体制。

  (二)加强行政效能督查

  城市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和动态性工作,监察部门要以政纪确保政令畅通,对因政令不畅,推诿扯皮而贻误工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市创建指挥部要继续组织督查组,对已明确落实到区和部门的责任工作进行效能督查,并在方式方法上加以改进,既要明查,也要暗访,既要注重实际效果,又要督办工作进度。对应付检查,只做表面文章的要及时披露,予以曝光批评,使效能督查成为巩固创卫、创模成果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

  (三)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强化各级爱卫组织机构,做到人员、机构、编制、经费、任务“五落实”。深入开展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创建活动。以创建为抓手,积极开展以清洁家园、清洁村庄、清洁河道为主题的农村“三清”活动,全面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理暴露垃圾、露天粪缸和乱堆乱放。继续开展卫生先进单位检查评比工作,把单位卫生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一票否决”指标。

  (四)继续推进创建工作责任区工作

  要继续推进创建工作责任区的建设,联系人要经常与有关街道、乡(镇)和窗口单位保持联系,直接参与一线创建工作,听取基层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帮助协调解决创建中存在的具体矛盾和问题。各级领导要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创建中重大项目、市容市貌等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帮助协调矛盾和解决问题。市创建指挥部要定期组织开展责任区检查评比工作,结果予以公布。

  (五)继续做好信访工作

  让广大市民满意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根本目标,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是推进创建工作的不竭动力。市各级创建指挥部要继续开通市民热线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能够处理或解决的要迅速予以落实,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向反映人说明情况,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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