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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溧阳市天目湖镇平桥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4-0008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04〕18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04-09-21 公开日期:2004-12-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省政府苏政复〔2004〕82号批复,同意调整天目湖镇和平桥镇行政区划。
关于调整溧阳市天目湖镇平桥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常政发〔2004〕181号

溧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天目湖镇行政区划的请示》(溧政发〔2004〕144号)收悉。根据省政府苏政复〔2004〕82号批复,同意调整天目湖镇和平桥镇行政区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同意将天目湖镇、平桥镇合并设立天目湖镇,镇政府驻东陵。行政区划调整后,天目湖镇行政区域面积为204.5平方公里,人口为5.62万人,辖3个居委会、27个村委会。

   2.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希你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妥善处理好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组织人事、资金资产和债权债务等问题,确保调整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连续性,保持社会稳定。

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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