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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给予高燕春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429/2005-0008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05〕23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05-12-09 公开日期:2005-12-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给予高燕春同志记二等功奖励
关于给予高燕春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的决定
常政发〔2005〕230号

溧阳市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鉴于高燕春同志在2005年10月30日实施抓捕持刀抢劫并拒捕的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突出表现,以及平时的工作表现,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决定给予高燕春同志行政记二等功奖励。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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