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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5-0006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5〕2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5-03-04 公开日期:2005-03-04 废止日期:2010-03-17
内容概述: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等方面对开展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作出了安排(注:2010年3月17日废止)
关于开展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21号

金坛市人民政府,武进区、天宁区、钟楼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体育局等十个部门《关于开展2005年全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苏体群[2004]68号)的要求,我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必须在2005年8月底前完成。为确保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成立监测机构。承担监测任务的市、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国民体质监测领导小组和相应的监测机构,并尽快落实工作人员。由于这次监测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因此一定要选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人员参加监测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分工。要根据《2005年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和各项具体措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监测任务。此次监测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监测方式进行,由体育行政部门牵头,做好具体组织工作;统计部门要充分利用专业技术优势,做好数据统计汇总指导工作;财政部门给予必要的经费保证;科技、宗教、民政、农林、卫生、工会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
  三、保证监测经费的落实。此次监测经费根据苏体群(68)号文件精神,由承担监测工作的市及各辖市、区分别承担,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本着从紧、从严、从实的原则,精打细算,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加强组织协调,保证监测质量。监测工作是为了解我市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协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监测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要加强监控,规范操作,确保数据质量。
  请承担监测任务的各辖市、区接到通知后,抓紧组织实施,并将实施中的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市国民体质监测办公室,监测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联系电话:6624196。
  附件:1.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05年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二○○五年三月二日
 
附件1:

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居丽琴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 信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志明  市体育局局长
  成 员:徐国庆  金坛市副市长
      张 美  武进区副区长
      林凤根  天宁区副区长
      沈 梅  钟楼区副区长
      丁 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伟红  市科技局副局长
      周铁成  市民政局副局长
      鲍毓南  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国民  市农林局助理调研员
      蔡忠新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晓华  市体育局副局长
      吴亚平  市统计局副局长
      孙晓英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戚惠明  市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晓华同志兼任,邱晴漪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2005年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的部署,决定于2005年开展全市体质监测工作。为确保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的,在参照《2005年江苏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充实并完善我市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了解我市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群体处。
  (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儿童青少年(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另定)。
  (三)设立监测站的各辖市(区)应建立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监测站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三、监测网络与任务
  利用200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中建立的监测网络开展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各辖市(区)监测网络构成如有变化,须上报省体育局批准。
  (一)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拟订本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培训本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组建监测队,开展监测工作;
  3、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4、检查、验收、汇总监测队送交的监测卡片,完成数据录入并连同监测卡片报送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二)监测站必须具备的条件:
  1、成立一支15人以上的监测队伍,具体要求是人员相对稳定,便于管理,其中女性不少于3人,同时还必须配1名医务人员;
  2、监测队成员必须参加常州市组织的培训班,并实行持证上岗;
  3、配备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体质监测器材;
  4、必须有医务保障,确保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四、监测对象与抽样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对象为3至69周岁的江苏居民,分为幼儿(3—6岁)、儿童青少年(学生)(7—19岁)、成年人(20—59岁)和老年人(60—69岁)四个年龄段。
  (二)类别与样本量
  1、幼儿分为城镇幼儿、农村幼儿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岁为一组,四类样本共计16个年龄组。每个市每一年龄组抽取有效样本不少于35人,总样本量为560人以上。
  城镇幼儿是指父母居住在城镇,本人生活在城市的幼儿;
  农村幼儿是指父母居住在乡村,本人生活在农村的幼儿。
  2、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六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20—24岁、25—29岁、......55—59岁) ,六类样本共计48个年龄组。每个市每一年龄组抽取有效样本不少于35人,总样本量为1680人以上。
  农民是指居住在乡村、从事农业工作的人员;
  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居住在城镇、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
  城镇非体力劳动者是居住在城镇、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员。
  3、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60—64岁、65—69岁),四类样本共计8个年龄组。每个市每一年龄组抽取有效样本不少于35人,总样本量为280人以上。
  城镇老年人是指居住在城镇,本人生活在城市的老年人;
  农村老年人是指居住在乡村,本人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
  全市幼儿、成年人和老年人总样本量不少于2520人。
  (三)抽样原则和要求
  本次监测采取随机整群分层抽样的原则抽取监测对象。
  1、全市严格按照制定的样本量在4个监测站进行抽样,钟楼区、天宁区监测站分别测试城市幼儿、城市体力劳动者、城市非体力劳动者、城市老年人。武进区、金坛市监测站分别测试农村幼儿、农民、农村老年人(上述监测站的设置和分布须与2000年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一致)。
  2、城市体力劳动者、城市非体力劳动者的样本的抽取要尽量注意行业的分布。
  3、各监测点的选定既要符合抽样要求,也要符合实际。城市幼儿样本的监测点设在幼儿园,城市成年人样本的监测点设立在基层单位,城市老年人样本的监测点设在基层单位或社区。农村人群监测点应设在行政村。
  4、每类人群每个年龄段监测样本应平均分配在各监测点中,各监测点中的全部人员均为抽样对象,样本从中随机抽取。
  五、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包括体质检测和问卷调查两部分。(见附件4、附件5)
  六、监测经费
  (一)市体育局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将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2005年度部门预算;
  (二)承担国民体质监测任务的辖市(区)应将本地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七、监测器材
  本次监测工作使用由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体质监测器材。
  八、工作步骤
  (一)2004年12月参加全省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培训班;
  (二)召集金坛、武进、天宁、钟楼四个监测站负责人开会,初步落实各监测点和抽取样本的数量。
  (三)2004年12月底前,制定<<2005年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报送省体育局;
  (四)2005年1月底前,各辖市(区)向市体育局报送监测队人员名单及本辖市(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包括组织领导、监测站数及人数、监测时间、器材人员配备计划、工作流程、经费落实情况等详细内容);
  (五)2005年3月初,举行全市培训班;
  (六)各站点器材落实、发放监测卡片、手册;
  (七)2005年4月—5月底前,各市(区)可根据本地情况,在此期间内自行确定测试时间,完成本市(区)所承担的监测任务,并向市体育局上报监测卡片和问卷调查等相关材料;
  省体育局、市体育局根据各市(区)的测试时间,组织人员到测试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八)2005年6月底前,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工作,将汇总的数据连同监测卡片报送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九)2005年7月底,各市(区)上报监测工作总结;
  (十)2005年8月,准备监测工作总结并报送省体育局;
  (十一)2005年9—11月,组织撰写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十二)2005年12月,总结表彰。
  九、工作要求
  各辖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一)高度重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二)加强宣传,扩大监测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积极筹措经费,为监测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强监控,规范操作,确保数据质量;
  (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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