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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5-0006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5〕27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5-03-10 公开日期:2005-12-31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从组织领导、数据质量、经费保障等方面对我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作出了规定
关于做好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2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5]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今年进行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继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又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的大规模人口调查,主要是为了摸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这对于正确认识我国及省、市人口形势,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把握人口及其社会生活发展规律,科学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人口抽样调查的对象、时间和主要内容。这次调查,国家将在调查对象的界定上做一些调整,这是调查方法上的重大变化。将登记对象由过去的常住人口调整为“现有人口”和“外出人口”,即凡2005年11月1日零时“在被抽中调查小区居住的人”和“户口在、人已外出的人”都是调查对象,这种改变相应增加了调查员的工作量。此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为满足对县级以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情况监测的需要,全市各辖市、区都开展抽样调查工作。样本量由国家的5万人,扩大到10万人左右,调查对象为小区的全部人口。调查所获得的主要指标对辖市、区均有较好的代表性。
  三、确保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质量。此次调查项目多、技术要求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调查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加,所需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居委会和社区)选调,有的还需从社会上临时招聘。各地要确保选调和招聘人员的质量。要借鉴历次人口调查的经验教训,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研究经济社会环境变化给人口调查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带来的不利影响,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创造性地开展调查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人口抽样调查任务。
  四、切实加强对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常州市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志平任组长,市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这次全市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辖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调查领导机构,并在3月底前各地组建完毕;抽中的镇、街道也要在4月底前建立相应的调查工作机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我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五、积极筹措,落实调查经费。经费是顺利开展调查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国务院、省政府规定,开展此次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全市各地调查经费由同级财政负责解决,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使用。各地一定要按照经费负担的原则,既要把各项工作的开支考虑周全,又要坚持勤俭节约,千方百计地筹措和落实好调查经费,决不能因为经费问题影响调查工作的开展。

附件:常州市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五年三月七日

附件:

常州市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俞志平    副市长
  副组长:张哲浩    市统计局局长
      宋 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秀华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卢晓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唐耀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邓其越  市教育局副局长
      耿开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鲍毓南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京亭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戴明水    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吴亚平    市统计局副局长
      顾正刚  常州工商局副局长
      徐 进    市广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吴亚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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