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市长公开电话优秀办话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5-0005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5〕3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5-03-29 公开日期:2005-12-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评选常州市市长公开电话优秀办话员
关于开展“常州市市长公开电话优秀办话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33号

各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市长公开电话办话人员的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全体办话人员的积极性,牢固树立政府为民服务的良好“窗口”形象,不断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决定在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单位内,开展评选“常州市市长公开电话优秀办话员”的活动。请各网络单位按照活动要求,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积极推荐本单位优秀办话人员参与评选活动。本次活动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活动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下旬)。
  由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发出《》,各网络单位在本单位进行宣传发动。
  2、规范提高阶段(5月上旬至8月中旬)。
  各网络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进一步规范办话人员的文明用语、工作程序,提高办话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3、民主推荐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下旬)。
  “常州市市长公开电话优秀办话员”评选活动在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单位内进行,由各网络单位对照评选要求,各推荐1—2名候选人,报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4、考察评选阶段(10月上旬至12月中旬)。
  考察评选工作从两个方面进行:
  (1)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由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汇总推荐情况,并对候选人进行考察,确定15名候选人名单。
  (2)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首先组织各网络单位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然后再由评选工作小组进行评审,产生出10名“常州市市长公开电话优秀办话员”。
  5、总结表彰阶段(2006年1月)。
  由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对评选活动进行总结,并对当选“常州市市长公开电话优秀办话员”的同志予以表彰。
  二、评选条件:
  “常州市市长公开电话优秀办话员”评选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工作宗旨,尽职尽责,在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方面表现突出。
  2、在文明服务上表现突出,做到铃响三声以内必接来电,在受理市民来电的过程中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用词准确、简明,态度热情、和蔼、大方,没有因办话人员的工作方法及态度引发市民的不满或投拆。
  3、在高效、快捷办理市民来电方面表现突出,做到对群众反映的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的市民来电,能及时办理和按时报结。
  4、在工作创新方面表现突出,能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上开拓创新,2005年度内有探索和研究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论文材料。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常州市市长公开电话优秀办话员”评选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周建伟、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周伯平、信访局副局长郭大龙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评委,负责评选工作。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承担日常具体工作。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