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今年3月4日全市交办会后,政府各承办部门及有关单位,按照全市交办会提出的要求,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到目前为止,已基本完成答复,收到了较好的办理工作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见面率、落实率和满意率,使办理工作成为政府的“实事工程”、“民心工程”。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市各有关委办局及政府各承办部门中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的目标要求。通过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促使政府各承办部门,对照年初制订办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提高办理工作的落实率;推进政府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过程中,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兑现承诺;树立诚信、务实政府形象。
2、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的时间安排。本次“回头看”活动共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7月中旬至8月底,各单位进行自查;第二阶段在9月-10月中旬邀请市人大、政协有关人员,对有关承办部门办理工作“回头看”进行跟踪督查,并抽查承诺解决事项的落实情况。
3、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的督查内容。本次“回头看”活动的重点:一是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的答复完成情况;二是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方式,是否落实市交办会议精神做到“三见面”;三是答复完成后代表、委员反馈情况;四是对办理答复承诺解决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
4、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的督查形式。一是通过《督查专报》进行情况通报;二是对办理工作中推进落实情况,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三是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征求意见或进行现场视察;四是向部分代表、委员发放办理工作“回头看”情况调查表。
5、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的结果考核。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将由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会同有关部门,在前阶段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完成答复的基础上,重新梳理办理工作情况,并将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作为明年评选和表彰先进单位的考核依据。
各单位自查小结及汇总表请于8月30前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处。(联系电话:6628100)
附件:办理工作“回头看”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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