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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5-000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5〕9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5-10-17 公开日期:2005-10-18 废止日期:2010-03-17
内容概述:加强地震应急工作,规范地震应急检查行为,增强地震应急快速反应能力(注:2010年3月17日废止)
关于印发常州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9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地震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制定的《常州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常州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地震应急工作,规范地震应急检查行为,增强地震应急快速反应能力,贯彻落实江苏省地震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民政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达的《关于印发〈江苏省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苏震发[2005]37)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以及《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苏震发[2005]37号文要求,我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地震局负责,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二、地震应急检查的对象:

  包括市和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民居住区。

  全市地震应急检查的重点是市和辖市(区)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包括生命线设施、重大次生灾害源、人员密集地场所等。

  三、根据《江苏省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确定的地震应急检查的主要内容,我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定期召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

  每年下半年度召开一次全市范围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各相关单位就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及地震应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研究部署全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

  (二)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管理

  编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实行备案制度是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核心内容。根据《常州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常政发[1999]129号)的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与备案管理工作。地震应急预案必须具有可操作性,由地震局统一进行汇总成册。并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指挥的演练。

  (三)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和完善

  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是全国和全省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组成部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的原则,确保我市防震减灾指挥大楼的工程质量和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整合。建设好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进行定期备份和更新,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备性。依靠技术规范设计开发好具有地区属性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应用软件,解决好各子系统间的相容,做到国家、省级、地市级、地震现场四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为我市地震应急工作的正常化提供有力保障。

  (四)灾情速报系统建设

  合理分布我市宏观异常测报网点、群测群防网点、防震减灾宣传网点、社区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建立覆盖辖区范围内的地震灾情信息速报人员网络。由市地震局组织灾情速报员培训,提高速报员的速报意识和观察、调查、上报技能。

  (五)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建设附有简易生活设施功能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是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应对突发性重大灾害事件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须把城市的防震减灾规划纳入到城市整体规划中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规划设置必要的应急避难场所,配置必要的应急生活与避险救生设施。

  (六)救援的资金、物资及设备储备情况

  要按照我市城市规模和人口稠密程度,建立相应的地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保证震后可就近提供急需的应急救援物资。

  (七)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情况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社会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普及地震应急知识,增强广大公众抵抗突发性灾害的防御意识和应变能力。开展科普进校园、科普进社区、科普三下乡等活动,使应急避震、自救互救知识深入人心。

  四、地震应急检查的方式、方法:

  地震应急检查一般采取自查、抽查等方式。

  自查方式包括: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针对自己的应急预案进行逐条检查,检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是否落实到实处。各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震灾后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物和危险品仓库等,检查建筑物的设计和建设是否符合抗震设防的要求,从而避免安全隐患。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居住区主要检查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和应急疏散能力。

  抽查方式包括:在每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结束后,市地震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地震应急工作联合检查组,根据震情趋势,选择部分辖市(区)进行地震应急抽查。检查组名称为“常州市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组”。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应急工作台账、实地调查等方式。

  对于灾情速报系统建设和地震应急知识宣传的检查则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时采取民意调查或随机寻访的形式进行。

  检查的结果可以通过表格打分的形式,按照检查对象的类别分类进行,以便比较直观地反映工作开展的情况,同时也具有横向可比性,更能找出各单位的差距和薄弱点。

  五、市地震局负责对全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对于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检查组将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如在地震应急检查工作中若发现重大的问题,则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地震局反映。

  六、开展地震应急检查的注意事项:

  地震应急检查应适度宣传,防止发生地震谣传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检查工作应严守纪律,参与检查的人员应当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受检地区、部门和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

  地震应急检查工作是落实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地震应急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使地震应急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该实施方案于200511月起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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