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干〔2006〕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陆 平同志任常州市交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海泳同志任常州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伟峰同志任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试用期一年);
蒋 浩同志任常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月冬同志任常州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
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常州军分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27日印发 共印3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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