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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06年度办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6-0007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6〕6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6-08-22 公开日期:2006-12-31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的目标要求、活动内容、时间安排、开展形式以及办理工作回头看自查情况统计表
关于做好2006年度办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69号

市各有关单位:
  今年由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承办的473件建议、提案,在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下,已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完成了书面答复意见。为深入了解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使办理工作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实事工程”,现决定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目标要求。通过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促使政府各承办部门对照年初制订办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检查办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提高办理工作落实率;促进政府各承办部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兑现答复中的承诺;树立政府诚信为民、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
  2.活动内容。一是对书面答复中已办结(A类)的建议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承诺列入计划正在办理(B类)的建议提案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情况进行检查。
  3.时间安排。共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时间:8月下旬至9月中旬)由各单位进行自查,对答复承诺的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检查;第二阶段(9月中旬至9月底)由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组织,对有关承办部门进行抽查。
  4.开展形式。一是各承办单位自查;二是组织新闻媒体对办理工作中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三是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现场视察、召开座谈会;四是市政府办公室通过印发《督查专报》形式通报活动情况。
  政府各承办单位在前阶段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书面答复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办理工作情况,并将汇总表于9月中旬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处(样表附后)。联系人:李建民,电话:6628100,传真:6688663。

  附件:办理工作回头看自查情况统计表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办理工作回头看自查情况统计表

单位:                               时间:

主办件

 

书面答复

标注类别

沟通联系

 

目前进展

  

 

 

人大建议 

 

 

 

 

人大建议 

 

 

 

 

人大建议 

 

 

 

 

人大建议 

 

 

 

 

 

 

 

 

政协提案 

 

 

 

 

政协提案 

 

 

 

 

政协提案 

 

 

 

 

政协提案 

 

 

 

 

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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