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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6-0004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6〕9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6-11-06 公开日期:2006-11-07 废止日期:2015-12-09
内容概述:常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基金上缴数额表(注:2015年12月9日废止)
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9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的通知》(苏价工发〔2006〕182号)文件精神,常州市从2006年起每年上缴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2373.75万元,8年累计18990万元。现将筹集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抓紧贯彻水资源费调价政策,尽快调整实施到位,足额征收并按规定上缴南水北调工程基金。

  附件:常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基金上缴数额表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常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基金上缴数额表

行政分区

2001年总取水量

(万立米)

每年上缴基金额度(万元)

8年累计上缴基金额度(万元)

 
 

市本级

21025

1177

9416

 

武进

9637

540

4320

 

金坛

5555

310.75

2486

 

溧阳

6175

346

2768

 

全市合计

42392

2373.75

18990

 

  备注:1.年上缴基金额度按2001年各辖市、区用水量统计报表统计的用水量八折计算;
     2.武进区取水量中已扣除薛家、安家、魏村、小河、孟河、西夏墅、罗溪7个镇,这部分水量计入常州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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