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授予吴华峰等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429/2007-000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07〕15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07-09-28 公开日期:2007-09-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授予吴华峰等10位同志“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市政府关于授予吴华峰等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常政发〔2007〕155号

市政府关于授予吴华峰等同志
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全市第十次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以来,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自觉维护社会治安,涌现出一批敢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和危难时刻勇救他人的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时,英勇无畏、正义凛然,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以自己可歌可泣的行为谱写了一曲曲新时代的正气歌。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吴华峰等10位同志“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在全市通报表彰。
  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创建平安常州,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

  1. 吴华峰,男,29岁,溧阳市西门派出所联防队员。
  2. 沈建军,男,34岁,武进区洛阳镇联防队副队长。
  3. 杨小萍,女,43岁,市顺发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
  4. 夏罗春,男,56岁,金坛市建昌镇建昌村委邱元村3号居民。
  5. 谢锡明,男,57岁,新北区罗溪镇空港一村物业管理室物管员。
  6. 奚  军,男,19岁,天宁公安分局治安联防队员。
  7. 马国强,男,34岁,溧阳市上沛升旗村大玉亩28号村民。
  8. 臧国春,男,35岁,钟楼区五星街道汤家村委联防队员。
  9. 姚惠玉,女,35岁,市第三人民医院内科护士长。
  10. 米西尔,男,34岁,常州法力诺焊管有限公司营运部经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