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干〔2007〕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戴永杰同志任常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姚亚军同志任常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政委(试用期一年);
免去成晓伟同志常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政委职务,保留副处级。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
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常州军分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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