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干〔2007〕1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秦文秋同志任常州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萍霞同志任常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支伟康同志任常州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蒋元初同志常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
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常州军分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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