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干〔2007〕1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周长忠同志任常州市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兼);
周林法同志任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鲍毓南同志常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常州军分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13日印发
共印34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