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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2007-2010-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8-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08〕1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08-02-04 公开日期:2008-02-05
时   效: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0日。
内容概述:2008-02-04
关于印发常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2007-2010-2020年)的通知
常政发〔2008〕1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2007-2010-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二月四日


常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

2007-2010-2020年)

  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是实现现代化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为深入推动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我市四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和苏政发〔2007109号《省政府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0-202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城市竞争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完善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和监测评估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提高,保持全省领先地位。

  到201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和监测评估体系,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明显提高。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1.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普遍树立和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广泛普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成为全民共识,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2.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渐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3.公民科学素质基础建设得到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二、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

  (一)四大主要行动

  1.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把新科学课程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确保学校科学教育质量。把农村未成年人科学教育作为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重点内容。

  (2)加强课外科技教育活动,充分挖掘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课外科技活动,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生理心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重点组织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金钥匙科技竞赛”、机器人、三模、国际数棋等科技竞赛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与未成年人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普大篷车”、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等活动;发挥少年宫、博物馆、科研院所等校外科技、科普场馆的作用,培育建设社会化科普教育基地。

  (3)进一步深化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把科学素质教育成效纳入“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等评比标准;发挥未成年人与家长双向互动作用和社区教育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中的作用。深入开展“母亲素质工程”、“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等活动。

  (4)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教育考核激励机制。把科学教育实施情况作为合格学校验收、星级学校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的导向作用,完善其评审和评价机制。“十一五”期间,评选50所市级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

  2.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实施农民培训工程。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围绕科学生产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继续开展农民培训工程,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提高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创业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的能力。重点加强农业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技协和产业龙头负责人的培养,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他们的科技意识、市场意识、经营能力和战略眼光,引导他们成为农业产业化的带头人和农村区域经济增长的领头羊。开展农民健康培训工程,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

  (2)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周、科普日、送“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大型科普活动,开展“科技入户”、“百会千户万家小康带动工程”、“农村青年学百技”、“农村妇女转移就业培训”等主题活动。总结推广科技110、科普大集、科技咨询服务站等做法,探索科技“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

  (3)开展农村科技、科普示范活动,推动农民科学素质提高。积极开展农村科技示范市(区)、科技示范户、全国科普文明示范县(市、区)和市科普文明乡(镇)、村的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农村科技、科普示范基地,健全和完善示范基地的科技、培训、带动辐射等功能。

  (4)加强农村基层科普能力建设。以加强农村远程教育网络、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和科普员“一站一栏一员”建设为重点,开通“科普大篷车”、“农业实用技术”电视栏目,组建农村科普志愿者队伍,培养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传播能力。

  3.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适应城镇化加速的新形势,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在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考核中增加科学素质方面内容。建立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在职业培训中,加大有关科学知识的内容。

  (2)实施技能型人才培训工程。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大力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加大新技师培养力度,不断优化提升我市技能人才队伍结构。

  (3)开展群众性技术培训、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讲理想、比贡献”、“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我为企业献一计”等活动。着力加强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

  (4)巩固科教进社区活动成果,进一步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深入开展科普文明示范街道、社区的创建活动,将科普创建纳入文明单位创建体系。壮大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发挥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社区科普大学、市民学校、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等机构和设施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并把居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纳入“五好文明家庭”评比体系。建立覆盖各类人群的多渠道、全方位的社区学习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

  4.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对领导干部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培训。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将科学素养相关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思想及国家和省、市科技发展规划等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能的学习和轮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全面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服务的能力。

  (2)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教育和培训机制。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干部培训教育和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内容。分层次制定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培训规划,将提高科学素质列入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普及。定期举办科普讲座、报告会等活动;编辑出版《常州科技导读》等相关科普读物,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积极参与科普活动。

  (二)四大基础工程

  1.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县及县以下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鼓励师范院校设置科学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

  (2)加强科技辅导员与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各级学会及老科技工作者的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建立中小学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重点开展对农村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各级青年组织和学生会的作用,积极组织大学生担任中小学科学教育志愿者。

  (3)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4)加强中小学校科学教育设施建设。在全市中小学全面建设合格科学实验室,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科学工作室,省三星级高中都要创造条件建立技术实验室,确保技术课程的开放。中小学图书馆(室)要确保科普书籍占有相当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因地制宜建设富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场所;建立一批中小学科普教育基地。

  (5)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增强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单位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2.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定,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调动科技工作者进行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把科普作品纳入业绩考核范围;鼓励和支持科普创作、科技传播专业团体发挥作用;市“十一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中要提高科普读物所占比例;积极引导经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科普作品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逐步建立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资源的机制;推动科技、教育、传媒的有效合作,提高我市科普创作整体水平。

  (2)促进科普资源共享。充分利用中国数字科技馆,结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校校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集成现有各类科普信息,建立市级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等方式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不断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加强科普信息网络建设,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针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送到基层。

  3.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栏目及播出时间、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报纸科技栏目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已有科技频道、科技专栏、专版、科普网站等,要开拓创新,提高质量,使其成为具有广泛影响的媒体精品。继续在市县电视台推广《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覆盖面力争达到100%

  (2)扩大科普出版物发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出版物发行渠道,加强网点建设,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基层和农村的发行工作。

  (3)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科普宣传。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及时以各种方式向公众进行科普宣传,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4.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建设。要把科技馆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加强科普设施建设与管理。在大型公共场所建造电子科普画廊,鼓励有条件的辖市(区)兴建科技馆。落实科普场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免费或优惠开放的措施。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捐赠、资助;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性科普场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专业科普场馆;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新增市级科普教育基地30家。健全市()两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院、高新技术企业等为依托的科普示范基地设立公众开放日、科普接待日,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研发机构和生产车间等场地设施。

  (4)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建设科技活动中心、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终端设备等设施。加大青少年校外科普场馆、基地建设,各辖市(区)建立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加大科普宣传力度,配备大中型科普大篷车,各辖市(区)要争取配备小型科普宣传车,以“流动科技馆”形式为广大农村、城市社区、中小学校提供科普服务。加快“农家书屋”建设,使其成为农村重要科普阵地。

  三、建立和完善支撑体系

  (一)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加强科普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定鼓励和吸引境内外机构、个人独资或合作举办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机构的政策。

  (二)经费投入体系。坚持政府引导,鼓励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体系。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科普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通过有效运用政府引导资金,促进全社会增加对科普事业的投入。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对科技场馆、各人民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公益性科普活动实行优惠政策。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定,积极培育市场,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三)人才队伍体系。通过培养专业化人才,发掘兼职人才,建立志愿者队伍,加强理论研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加强科普专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提高广大专业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逐步培养一批了解科技发展和公众科技需求的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理论研究,加强国内外交流。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市政府负责领导全市《科学素质纲要》 的实施工作,成立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各级政府要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业绩考核,成立领导小组,并为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总体部署,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整合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加强监测评估。以《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为指导,以《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大纲(试行)》为基础,定期开展全市公众科学素养调查,加强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进程的监测评估,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实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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