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殷仲达同志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常州市金融办公室主任、常州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常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许小波同志任常州市金融办公室副主任(兼); 刘建华同志任常州市金融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邵明同志常州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正处级; 免去史新荣同志常州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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