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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2008-2010年三年跃升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8-0006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2008)2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8-06-20 公开日期:2008-06-21 废止日期:2012-12-10
内容概述: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2008-2010年三年跃升计划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遵循原则、主要措施,并附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2008-2010年三年跃升计划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注:2012年12月10日废止)
关于印发《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2008-2010年三年跃升计划》的通知
常发(2008)20号

各辖市、区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2008-2010年三年跃升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08年6月20日

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2008-2010年三年跃升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抓住机遇,赶超先进,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和加速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加快全市“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市”进程,特制定我市民营经济发展2008-2010年三年跃升计划。
  一、总体思路
  紧紧抓住经济全球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机遇,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民营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为核心,突出量质并举、产业升级、集聚集约、自主创新、创业富民,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实现新的跃升。
  二、发展目标
  (一)总量目标:
  ——到2010年,民营经济实现GDP1800亿元,年均增长18%。其中工业增加值完成1150亿元,增长20%;服务业增加值完成570亿元,增长15%。
  ——到2010年,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完成销售收入4700亿元、实现利税300亿元,年均增长25%。
  (二)创业目标:
  ——确保新增私营企业18000户,累计达到6.2万户,力争达到6.6万户;新增个体工商户4.5万户,累计达到13.3万户,力争达到13.8万户;新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360亿元,累计达到1140亿元,力争达到1220亿元;从业人员达到130万人。
  ——培育创业服务示范机构20家以上;完成创业辅导、创业咨询、创业培训不低于60000人次。
  (三)强业目标:
  ——新增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1200户;形成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集团)70户,其中20-50亿元的20户;50-100亿元的8户;超百亿元的6户。
  ——民营经济有效投入3年累计不低于3000亿元。
  ——新增实际利用外资20亿美元;境外投资5000万美元;全市民营企业外贸进出口年平均增幅达到15%。
  ——形成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的乡镇工业集中区20家,其中100亿元以上的8家;形成市级以上特色产业集群25个,其中年营业收入50-100亿元的7个,100亿元以上的8个。
  (四)优化目标:
  ——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年产值增幅达到27%;民营科技型企业总数从803户增加到1500户,每年净增不低于200户;全市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从640户增加到800户以上;民营企业每年技术研发投入不低于70亿元,三年累计250亿元以上;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200家,其中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0家;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50家以上。
  ——民营企业新增中国名牌9只;新增中国驰名商标3只;新增国家免检产品15只;新增省著名商标25只;新增省级名牌产品30只。
  ——30户以上民营企业制修订国家标准50项、行业标准70项。
  ——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30户以上,融资达60亿元。
  ——推进300户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五)服务目标:
  ——全面完成“183”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计划。
  ——全市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总额达20亿元,年担保总额达100亿元。
  三、遵循原则
  (一)量质并举原则。突出质的提升,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新型工业化、服务高端化、农业产业化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促进民营经济在更大领域和更高目标上开创发展新局面。
  (二)优化升级原则。突出提高民营经济的产业层次、发展水平和竞争能级,促进民营经济从主要集中在传统制造业和商贸流通业,向全面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现代高端服务业转变,提高民营经济的产业层次和发展水平。
  (三)集聚集约原则。突出产业集群、企业集聚、资源集约、资本扩张和载体提升,促进民营经济加快从现有的散状化、单体化向更高层次转变,提高民营经济的集约化和规模化水平。
  (四)创新驱动原则。突出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民营经济从粗放型、传统管理型向集约型和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提高民营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五)城乡统筹原则。突出全民创业和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推动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改善农村私营经济发展环境,改变农村私营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局面,提高私营经济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贡献份额,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四、主要措施
  着重抓好十大工程的实施:
  (一)产业升级工程
  实现民营经济新一轮跃升,首要任务是实现民营经济产业升级。一是加快发展工业五大产业。重点引导、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生物技术及制药等五大产业。努力打造输变电设备、轨道交通设备、工程机械及车辆、新型农业机械、数控机床及基础装备、太阳能光伏产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数字视听及电子元器件、高分子材料、生物工程及药品等十大产品群,形成我市新一轮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力争到2010年,民营经济在五大重点产业中的有效投入达到800亿元,销售收入达到3200亿元。同时,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提升纺织服装、金属冶炼及深加工等传统产业,淘汰“小化工、小水泥、小钢铁”等落后产业。二是大力发展现代高端服务业。大力扶持发展软件、动漫及数字化、服务外包等现代高端服务业,经过三年努力,将常州打造成国内领先的动漫产业基地、重要的软件产业化出口基地和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或示范区)。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金融服务业,进一步提升商贸流通、餐饮等传统服务业。三是积极建设现代农业。突出农业产业内涵发展和功能拓展,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核心示范基地。充分挖掘地方特色资源优势,精心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知名度大、产加销一体、高效生态的“一村一品”品牌,加快农机化步伐,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中的利益。继续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四是努力发展循环经济。引导民营企业走节约型、生态型发展道路,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不断降低产业发展的资源和环境成本,从根本上转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高的转变,促进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在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一批循环型工业基础设施,集中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引导产业关联的生态化转向,培育构筑规模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生态工业园区体系,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具有循环型工业特点的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加快结构调整,加强节能降耗,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至2010年,创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2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0家,每年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50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80家。
  (二)做强做大工程
  根据不同产业、不同产品、不同规模确定相应的培育企业。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并在资金、土地、能源等生产要素方面进行扶持,促使其迅速壮大。一是围绕做强做优重点产业,拉长做深产业链。突出做好装备制造业和光伏产业链发展。轨道交通产业重点做到突破整车制造、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关键零部件、优化整合产业链;输变电设备产业重点做到超大求突破、成套求特色、集聚求发展、产业求一流;工程机械及车辆产业重点做到主攻大吨位、拓展多功能、做强关键件、形成多门类;农业机械装备产业重点做到单缸求精、多缸提升、轮拖争先、农装升级;数控机床及基础装备产业重点做到做精多轴联动、做大数控机床、做优基础配件、做强加工中心;光伏产业重点做到以晶体硅电池和组件为主导,带动太阳能灯具、LED等相关辅助产业和设备制造业发展,重点突破高纯硅材料提炼和非晶体硅电池研发生产。二是集中优势,做强做大龙头骨干企业。对列入“8880”工程的企业、组织专家组逐个进行分析,找出其发展中的“瓶颈”,迅速突破,促进其进一步扩大规模,做强做大。三是突出重点,做精做优特色企业。对在全国同行业中居前五位的中小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其增强核心竞争力,做强、做精、做优、做特,成为行业小巨人。四是强化服务,精心培育高成长企业。选择100户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年平均增长在30%以上的高成长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五是分层推进,促使更多企业上规模。加大目标考核力度,积极抓好小企业培育工作,每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400户。
  (三)有效投入工程
  以促进产业升级为主线,以提高投资质量和投资效益为中心,坚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农业并举,加大民营经济有效投入。一是保持民营经济有效投入的稳定增长。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和投入的积极性,确保民营经济有效投入年均增速不低于20%,力争三年内民营经济有效投入不低于3000亿元。二是把握民营经济有效投入的方向。按照国家产业促进导向,定期发布鼓励民营经济投入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政策。同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农业以及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三是确保民营经济有效投入的重点。每年组织实施100项制造业升级和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建立和完善项目跟踪服务体系,特别是对超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跟踪协调。四是提高民营经济有效投入的效益。充分挖掘整合现有土地、厂房等资源,降低民营企业投入成本。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为民营企业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民营企业按照产业布局和城镇功能进行集聚,利用级差地租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和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使民营企业投入项目早日竣工投产。
  (四)创业富民工程
  以创业带动就业,把鼓励全民创业作为实现“两个率先”、“富民强市”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大张旗鼓宣传创业。每年制定专门的宣传计划,加大创业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浓厚氛围。二是采取措施鼓励创业。采取提供廉租标准厂房、建立创业基地、发展新兴市场、提供小额贷款等多种扶持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等各类人员创办企业。三是多种方式辅导创业。由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多种形式的创业辅导团和创业辅导机构开展创业辅导。加强创业辅导培训,确保每年创业辅导培训不低于20000人次。四是破蛹化蝶提升创业。每年引导、帮助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基础的个体工商户创办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每年新增私营企业6000户以上,新增个体工商户1.5万户以上,新增注册资本120亿以上。力争每年新增私营企业8500户,个体工商户2万户,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150亿元。
  (五)园区集聚工程
  各级各类园区是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一是要强力提升省级以上开发区。进一步完善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美化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真正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高地、民营企业投资的福地、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地。二是要突出建设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对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要结合乡镇调整合并,根据各地实际,加强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促进其进一步做强做大。加快发展一批成长型乡镇工业集中区,为民营经济、乡镇工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三是要迅速壮大乡镇产业集群。以现有乡镇工业集中区为基础,选择具有较大规模和比较优势的产业,聚合各种生产要素,规划发展20个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产业集群,并促使其做强做大和不断提升,形成我市民营经济和乡镇工业发展的新的亮点和优势。
  (六)民企上市工程
  大幅度提高民营企业资本经营水平,推动民营企业境内外上市,实现裂变式快速发展。一是搞好民营企业上市规划。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推进一批、实施一批”梯度推进方式,重点做好民营企业上市规划,并针对国际国内资本市场的不同特点,帮助民营企业选择上市方向,力争三年内有30户以上民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上市后备企业超过200家。二是加大考核督查。按照“重心下移,以区为主”的原则,将企业上市作为全市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将每年企业上市的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辖市区,以辖市区为主推进企业上市,并由市重点工作督查办公室对各辖市区企业上市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并对目标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三是提高服务水平。整合种类资源,搭建信息服务平台服务企业上市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积极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对上市后备企业要加强分类指导,推动企业加快规范改制上市进程。四是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动态管理体系,实行上市后备企业备案管理,不断更新和充实上市后备企业队伍,并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
  (七)以民引外工程
  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实施国际化战略,引导民营企业主动积极与国际产业资本对接,力争民营企业在外资、外贸、外经上取得新的突破。一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推动民营企业与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的合资合作,引进资本、技术和管理,力争每年有1家以上世界500强企业与我市民营企业合资合作,民营企业利用外资平均增速达15%以上。二是努力开拓国际市场。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更多的民营企业参加各种国际专业性、行业性的“展览会”和“洽谈会”等,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加快产品更新换代,积极调整出口产品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进一步扩大高附加值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份额,提高名牌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三是积极推进境外投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境外创办企业,直接利用国外的人才和资源,提升层次和水平。民营企业境外投资企业数、中方投资额年均增速分别在20%和30%以上。
  (八)创新创名工程
  加快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步伐,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一是狠抓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大企业、大集团的人才、技术、资金优势,依靠自身力量或与科研院所、知名高校合作,每年建立20家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产业集群,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力争三年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50家,为广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引导民营企业把技术创新和标准研制有机结合,促进技术成果有效转化成生产力,从而获取市场话语权,打造核心竞争力;引导民营企业建立有效的用人机制,广泛招引高层次人才,力争10户以上民营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二是狠抓体制创新。每年推进100户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和帮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规范化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决策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全市工商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强化教育导向和管理监督,督促民营企业诚信经营,依法建账,诚实纳税,促使其健康发展。促进民营企业自觉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开展SA8000标准认证,加强对民营企业消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察,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的社会亲和力和职工凝聚力,树立和维护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三是狠抓品牌建设。制定完善品牌建设发展规划,加强分类培育工作力度,完善激励政策,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在加大工业产品创建名牌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向农业、服务业等领域扩展;加快区域品牌建设,继续放大湖塘纺织、横林地板、邹区灯具、小河汽摩配等现有优势产业集群的品牌效应;积极培育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鼓励强势企业实施重组扩张,引领产业链龙头;引导一批中小企业积极加入名牌产品产业链,分享品牌带来的利益;充分发挥现有品牌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其知名度、美誉度和带动力,名牌产品的销售收入增长率高于全市平均增长率3个百分点;培育5家以上国际、国内知名大企业、大集团,成为“城市经济名片”;制定具体的品牌培育计划,每年新增1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3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5只以上中国免检产品。
  (九)服务支撑工程
  加强为民营企业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强化服务管理,增强服务效能,是实现民营经济三年跃升计划的有力支撑。一是抓紧实施“183”服务体系建设计划。按照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一个中心、八大平台、三级体系”,不断增强其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大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挥金融机构主渠道作用,加强银企合作,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壮大担保行业,以政府出资为引导、民间资本为主体,建立市场化运作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再担保体系,加强银行、企业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增强担保行业协会功能,促使全市担保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建立完善微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微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微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三是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和发展。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的作用,作为适应深度市场化和社会转型的重点工作之一。根据行业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要求,积极组建、培育、规范一批行业协会、商会,推进行业协会和商会的共同发展;突出重点,围绕做强做优“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五大重点产业,加快组建行业协会和商会步伐;鼓励重组,有序推进现有行业协会的调整,加快对电子信息等行业协会的整合,使各行业协会在数量、结构、布局等方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把有关职能移交或委托给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的作用;加强考核,健全机制,形成行业协会和商会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管理的运行机制。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惯例相衔接,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行业协会和商会运作体系。四是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把民营企业家培养纳入全市企业干部培养计划,组织民营企业家参加有针对性的理论培训、管理培训,每年组织50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到清华大学、中央党校等院校进行短期培训;围绕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每年选派一批重点民营企业负责人到国外大公司学习、锻炼,提高他们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的能力;办好“企业发展趋势”报告会,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聘请知名专家、学者和知名企业家进行讲解;继续实施好“515”培训工程,大力提高民营企业家素质,加快培养造就一支现代化、国际化、职业化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加大力度引进人才,引进一批精通国内外经营管理、技术、法规的专业人才。五是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引导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信息、科技、研究、管理咨询等多层次、全方位的规范化服务。
  (十)组织保障工程
  进一步统一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行政推动,优化发展环境,为实现民营经济跃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民营经济跃升计划的实施。各辖市、区都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或组织机构,加强对民营经济的领导,形成民营经济发展合力。二是明确目标责任。将民营经济发展跃升的主要指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实。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民营经济跃升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全市民营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定期通报。三是完善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办法,并将其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并考核,对完不成年度目标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附件: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2008-2010年三年跃升计划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

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2008—2010年三年跃升计划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完成时间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总量目标

1

全市民营企业实现GDP1800亿元,年均增长18%。其中工业增加值完成1150亿元,增长20%;服务业增加值完成570亿元,增长15%

2010

经贸委、发改委

各辖市区政府

统计局

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销售收入4700亿元、实现利税300亿元,年均增长25%。

2010

经贸委

各辖市区政府

统计局

国税局

地税局

创业目标

3

确保新增私营企业18000户,累计达到6.2万户,力争达到6.6万户;新增个体工商户4.5万户,累计达到13.3万户,力争达到13.8万户;新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360亿元,累计达到1140亿元,力争达到1220亿元;从业人员达到130万人。

2010

工商局、经贸委

各辖市区政府

4

培育创业服务示范机构20家以上;完成创业辅导、创业咨询、创业培训不低于60000人次。

2010

经贸委

各辖市区政府

工商联

工商局

劳动局

强业目标

5

新增规模以上民营企业1200户;形成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集团)70户,其中20-50亿以上的20户,50-100亿元的8户,超百亿元的6户。

2010

经贸委

各辖市区政府

工商局

统计局

6

民营经济有效投入3年累计不低于3000亿元。

2010

经贸委、发改委

各辖市区政府

7

新增实际利用外资20亿美元;境外投资5000万美元;全市民营企业外贸进出口年平均增幅达到15%

2010

外经局

各辖市区政府

8

形成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的乡镇工业集中区20家,其中100亿元以上的8家;形成市级以上特色产业集群25个,其中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的15个,100亿元以上的8个。

2010

经贸委

各辖市区政府

优化目标

9

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年产值增幅达到27%;民营科技型企业总数从803户增加到1500户,每年净增不低于200家;全市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从640家增加到800家以上;民营企业每年技术研发投入不低于70亿元,三年累计250亿元以上。

2010

科技局

各辖市区政府

统计局

10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达到200家,其中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40家。

2010

科技局、经贸委

11

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50家以上。

2010

经贸委、科技局

12

新增中国名牌9只,省级名牌产品30只。

2010

质监局

13

新增中国驰名商标3只,新增省著名商标25只。

2010

工商局

14

新增国家免检产品15只。

2010

质监局

15

新增国家标准制修订50项、行业标准70项。

2010

质监局、科技局

16

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30户以上。

2010

金融办

各辖市区政府

发改委

经贸委

工商局

17

推进300户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010

经贸委

工商局

服务目标

18

全面完成“183”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2010

经贸委

各辖市区政府

19

全市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总额达20亿元,年担保总额达100亿元。

2010

经贸委、财政局

人行

银监局

工商局

(一)        产业升级工程

20

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业。

2010

经贸委、发改委、环保局

21

将常州打造成国内领先的动漫产业基地、重要的软件产业化出口基地和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或示范区)。

2010

科技局、外经局

各辖市区政府

22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

2010

发改委、经贸委

23

进一步提升商贸流通、餐饮等传统服务业。

2010

经贸委

24

积极发展新型农业。

2010

农林局

25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2010

农工办

农林局

工商局

26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2010

发改委

(二)       做强做大工程

27

做强做优重点产业,拉长做深协作配套产业链。加快实施“8880”做大做强企业(集团)工程。

2010

经贸委

各辖市区政府

28

突出重点,做精做优特色企业,培育一批行业小巨人。

2010

经贸委

科技局

29

选择100家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年平均增长在30%以上的高成长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2010

经贸委

(三)       有效投入工程

30

及时转发、宣传国家鼓励民营企业投入的相关政策,指导民营企业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农业以及节能环保业的投入。

2010

发改委、经贸委

31

每年下达民营经济有效投入考核目标,并确保完成。

2010

发改委        经贸委

各辖市区政府

32

每年组织实施100项制造业升级和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

2010

发改委

经贸委

各辖市区政府

33

减少审批环节,为民营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2010

行政服务中心

(四)       创业富民工程

34

每年制定专门的宣传计划,加大创业宣传力度。

2010

宣传部

35

制定并实施有效措施,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等各类人员创办企业。

2010

劳动局        人事局

各辖市区政府

36

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基地等服务示范机构认定活动。

2010

经贸委、工商联、工商局

37

每年新增私营企业6000户以上,新增个体工商户1.5万户以上,新增注册资本120亿以上。

2010

工商局、经贸委

各辖市区政府

(五)       园区集聚工程

38

加强对省级以上开发区的考核力度,强力提升省级以上开发区发展水平。

2010

外经局

39

加强对乡镇工业集中区的考核力度,并加快发展一批成长型乡镇工业集中区。

2010

经贸委

40

制定乡镇产业集群市级认定考核办法,并争取更多的乡镇产业集群成为省级以上产业集群。

2010

经贸委

(六)        民企上市工程

41

制定有关措施,有效激发民营企业上市积极性。

2010

金融办

42

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上市规划,确保每年有一批民营企业实现境内外上市。

2010

金融办

各辖市区政府

发改委

经贸委

43

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帮助民营企业拓宽上市融资渠道。

2010

金融办

(七)       以民引外工程

44

采取有效措施,力争民营企业利用外资年均增速在15%以上。

2010

外经局

各辖市区政府

45

力争新增3家以上世界500强企业与我市民营企业合资合作。

2010

外经局

各辖市区政府

46

组织更多的民营企业参加各种国际专业性、行业性“展览会”、“洽谈会”等,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

2010

外经局

47

进一步调整出口产品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积极推进境外投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创办企业。

2010

外经局

48

民营企业境外投资企业数年均增长20%,中方投资额平均递增30%以上。

2010

外经局

各辖市区政府

(八)       创新创名工程

49

每年建立一批市级和省级技术中心、工程中心。

2010

经贸委、科技局

50

制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市级认定考核办法,并争取更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成为省级以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2010

经贸委、科技局

51

引导民营企业建立有效的用人机制,力争10家以上民营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

2010

人事局

科技局

52

每年推进100户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010

经贸委

各辖市区政府

工商局

53

加快推进全市工商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建设。

2010

工商局

54

促进民营企业自觉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开展SA8000标准认证。

2010

总工会

劳动局

55

制定具体的品牌培育计划,每年新增1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3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5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

2010

工商局、质监局

(九)        服务支撑工程

56

加强银企合作,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2010

人行、银监局

57

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再担保体系。

2010

经贸委、财政局

人行

银监局

58

设立微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对微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2008

经贸委、财政局  人行、银监局

59

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和发展。

2010

经贸委、民政局、工商联    

60

每年组织50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到清华大学、中央党校等地进行短期培训。

2010

组织部

经贸委、工商联

61

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聘请知名专家、学者和知名企业家办好“企业发展趋势”报告会。

2010

组织部

经贸委

工商联

(十)        组织保障工程

62

加快建立健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组织体系。

2008

民发办

各辖市区政府

63

将民营经济发展跃升的主要指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分解考核。

2010

发改委

64

按照民营经济三年跃升计划,每年进行重点目标、工作分解,并跟踪考核,滚动实施。

2010

民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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