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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给予朱志星等54位同志行政记二等功奖励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429/2008-0009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08〕12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08-07-28 公开日期:2008-07-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给予朱志星等54位同志行政记二等功奖励
市政府关于给予朱志星等54位同志行政记二等功奖励的决定
常政发〔2008〕122号
市政府关于给予朱志星等54位同志
行政记二等功奖励的决定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2007年,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富民强市的总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在各自岗位上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的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忠于职守、脚踏实地、勤奋敬业、开拓进取、廉洁奉公、成绩优异的先进工作者。为鼓励先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常州市国家公务员奖励实施办法》,市政府决定给予朱志星等54位同志行政记二等功奖励。
  希望获得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奋发有为,再创佳绩,为我市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07年度行政记二等功人员名单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7年度行政记二等功人员名单

  朱志星  常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王伟平  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陆立才  常州市拘留所副主任科员
  吉 波  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副局长
  姚亚军  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陈玉萍  常州市第一中学教师
  王 萍  常州市北郊中学教师
  袁子阳  常州市清潭中学校长
  张中治  常州市兰陵中学校长
  吴娟凤  常州市聋哑学校校长
  纪 忠  常州市教育局副处长
  张晓膺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科主任
  詹群生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科长
  王永忠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肺病研究所副所长
  王建华  常州市肿瘤医院科主任
  瞿玉兴  常州市中医医院科主任
  潘企强  常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吕天剑  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房改办主任
  周 斌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林珍大  常州市档案局局长
  梁锦忠  中共常州市委党校办公室副主任
  林慧钦  常州工学院副院长
  周 泓  常州工学院副处长
  王效东  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
  晏小春  江苏省溧阳市国家税务局科员
  何建青  常州市武进区国家税务局科员
  曾长胜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处长
  王 健  金坛市地方税务局科员
  王国胜  金坛市市委常委
  梅锁留  金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何云华  金坛市委政法委副主任
  史顺年  金坛市金城镇副镇长
  杨双健  金坛市财政局科员
  胡建军  溧阳市后六初级中学校长
  吕 骏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闻阳明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局长
  薛元林  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
  邹建中  常州市武进区奔牛镇党委书记
  姜甫明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镇长
  潘建伟  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局长
  臧志强  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陈国民  常州市钟楼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焕良  常州市钟楼区西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贺国良  常州市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局长
  卜泓凌  常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天宁大队副大队长
  关荣坤  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南大街派出所民警
  刘祖明  常州市公安局戚墅堰分局潞城派出所警长
  李 峥  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青龙派出所教导员
  李昭元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医
  王 颖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科长
  王 成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朱正生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
  金昌大  金坛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万小刚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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