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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8-0016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8〕10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8-12-02 公开日期:2008-12-03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成立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公布成员名单,原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撤销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8〕10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配合,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常政发〔2008〕118号),决定成立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原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撤销。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俞志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居丽琴 副市长
  成 员:蒋华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新民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朱建林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胡 丹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月冬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定新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勇 市民政局副局长
      金志达 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建珍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安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徐新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朱建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统一领导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研究、审议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1999年5月19日印发的《关于成立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常政办发〔1999〕45号)同时废止。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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