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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公布《常州市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8-0017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08〕20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08-12-18 公开日期:2008-12-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明确常州市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共33处,现予以公布
市政府关于公布《常州市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常政发〔2008〕203号

各辖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在对市区历史建筑普查的基础上,经专家综合评估和社会公示,明确了常州市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共33处,现予以公布。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保护和修缮工作。
  附件:常州市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常州市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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