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按照预防为主、预防和处置相结合的原则,以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核心,继续深化“一案三制”建设,着力在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以加强应急保障能力为突破口,以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为重点,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应急管理工作规律,全力以赴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一案三制”建设
(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机构改革等新情况,组织开展新一轮预案修订工作。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年内组织四次市级专项预案综合演练(演练内容见附件),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编制演练工作方案,按照“突出重点、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承担省运会比赛任务的各辖市、区及市公安、体育、卫生等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省运会相关预案。
(二)健全应急管理体制。继续推进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工作;辖市、区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充实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关系;继续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明确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
(三)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作用,完善各成员单位间的联动机制;强化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
(四)深化应急管理制度建设。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抓紧研究制订各项配套规定,加快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二、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一)加快应急平台建设进度。按照省应急办的部署,加快建设和完善市应急平台,实现与省应急平台互联互通。指导推进辖市、区政府应急平台建设。
(二)建立应急平台管理制度。配合省应急平台制度建设情况,抓紧出台市应急平台管理制度,确保全市应急平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认真做好国家统一派发软件的调试工作,统一数据报送标准,加大数据收集、整理力度,积极开展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为有效开展应急救援提供决策支持。
三、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一)完善日常值守制度。所有辖市、区人民政府和有条件的镇(街道)建立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制订日常值守制度和工作规范,由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二)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通过对信息员的培训等途径,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定期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三)拓宽信息报送渠道。通过壮大突发事件基层信息员队伍、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等途径,拓宽信息报送渠道。
(四)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重点,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针对性。
四、建立健全应急防范体系
(一)加强预防体系建设。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依法落实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建立对各类隐患的排查、登记、评估、检查、监控制度;制订科学的风险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建立突发事件隐患数据库系统,完善动态监控机制。
(二)加强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衍生规律的研究,提高综合预测和预警水平;加大装备建设投入,完善监测预警网络。
(三)加强预报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和技术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重点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
五、完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3号),加快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明确具体职责,配备必要装备;制订应急队伍管理制度,强化培训和管理,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二)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将应急管理资金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根据省相关制度出台情况,加快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峰值需求大、储备条件要求较高、生产工艺特殊的应急物资,统一建立生产能力储备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建立高效调运机制。
(四)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根据省相关制度出台情况,适时制订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南,指导各地依托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相关设施,落实责任单位专门管理。
(五)创新应急管理宣教形式。建立市政府应急网站,发挥网站宣传教育作用,提高公众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设立应急管理宣教专栏等形式,加大应急管理知识宣教力度。充分依托应急管理志愿者队伍、突发事件基层信息员队伍,加大宣讲力度,提高宣讲效果。
六、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督查考核制度
(一)加强考核。抓紧出台《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应急处置能力的评估。
(二)加强督查。适时派出检查组,检查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督查力度。
(三)加强调研。加大应急管理调研工作力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相关单位、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2010年市级专项预案综合演练工作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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