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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0-0005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0〕56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0-04-06 公开日期:2010-04-07 废止日期:2015-12-09
内容概述:常州市市区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整治提升工作内容、资金政策、职责分工、保障措施(注:2015年12月9日废止)
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发〔2010〕56号

各辖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市区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六日
  

常州市市区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创建和美小区,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实施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两全面、一结合的总体要求,对我市市区已实施整治的成建制老住宅区进行回头看,全面开展提升工程;对我市尚未实施整治的非成建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宿舍、零星住宅楼)老住宅区,全面开展整治工程;结合停车设施建设和安防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老住宅区配套设施功能,改善居住环境,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构建和谐物管,创建和美小区。
  二、工作目标
  (一)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分步实施。从2010年到2015年,花6年时间,全面完成市区范围内96个小区,3360幢房屋,总建筑面积829.24万平方米的成建制老住宅区的提升工程。
  2009年完成调查摸底、标准制订、措施完善等前期准备工作;2010—2012年开展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进,完成市区范围内42个小区、1088幢房屋、总建筑面积289.12万平方米的成建制老住宅区提升工程;2013—2015年全面推进,完成54个小区、2272幢房屋、总建筑面积540.12万平方米的成建制老住宅区提升工程,全面完成总体目标。
  (二)整治工程:全面整治,一户不漏。2010年,花1年时间,全面完成市区范围内229处、648幢房屋,总建筑面积174.69万平方米的非成建制老住宅区整治工程。
  三、基本原则
  (一)以区为主,部门联动
  按照重心下移、以区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实施,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二)业主参与,尊重民意
  充分征求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体现民愿,确保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着力解决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居住问题。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把补充完善和提升小区基础设施功能与构建平安小区、缓解停车难矛盾相结合,项目安排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四)建管并举,重在长效
  在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功能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力求整治提升到位,长效管理到位。
  四、整治提升工作内容
  (一)提升工程
  1.实施范围。提升工程主要在市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
  件的成建制老住宅区中开展。
  (11998年前建成交付且2008年前已实施整治;
  (2)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开展提升工程;
  (32015年前未列入城市总体改造计划。
  小区相对封闭,基础设施相对较好,管理相对成熟的老住宅小区优先开展提升工程。
  2.实施内容。提升工程包括小区出新、停车设施建设、安防设施建设三大类。
  (1)小区出新:包括房屋本体出新、附属设施整治、专项设施整治、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具体分为:
  房屋本体出新:外墙立面出新、单元楼道亮化、落水管更换、空调支架更换、外墙遮阳和晾衣架安装等,具备条件的小区实施屋面平改坡。
  附属设施整治:新增绿化、调整修剪各类乔灌木、草坪铺设、景点设置、疏通整修雨水管、道路侧平石和彩色道板铺设等。
  专项设施整治:小区强弱电架空线整理、道路黑色化、雨污水管道分流与检修维护、燃气管道设施改造与检修维护、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与检修维护、消防系统新增和完善、路灯设施改造、整修和增建驳岸、护栏,邮政设施更新、体育设施新增完善、白蚁灭杀与防治。
  配套设施建设:补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建设配套用房。
  (2)停车设施建设:小区内草坪砖停车泊位建设,小区内道路、周边道路道板划线停车泊位建设。
  (3)安防设施建设:小区围墙封闭、门岗增设、单元防盗门新增、车库维修与补建、地锁和防爬刺安装、监控探头布设。
  (二)整治工程
  1.实施范围。整治工程主要在市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成建制房改房老住宅区中开展。
  (11998年前规划建成交付;
  (2)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开展整治工程;
  (3)小区已实行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
  (42015年前未列入城市总体改造计划。
  2.实施内容。整治工程包括小区整治、停车设施建设、安防设施建设三大类。
  (1)小区整治:包括环境整治、专项设施整治两方面,具体分为:
  环境整治:单元楼道亮化、破损落水管更换、平屋盖防渗隔热修缮、疏通整修雨水管、破损道路整修、道路侧平石和道板铺设、化粪池清理或填埋、新增绿化、调整修剪各类乔灌木、草坪铺设等。
  专项设施整治: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实施雨污水管道分流、燃气管道设施改造与检修维护、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与检修维护、路灯设施改造、邮政设施更新。
  (2)停车设施建设:小区内草坪砖停车泊位建设,小区内道路、周边道路道板划线停车泊位建设。
  (3)安防设施建设:小区围墙封闭、门岗增设、单元防盗门新增、车库维修与补建、地锁和防爬刺安装、监控探头布设。
  (三)长效管理工作
  对整治提升后的老住宅区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建立老住宅区物业服务长效管理保障资金,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通过考核,以奖代补,实现四个到位,即公共保洁到位、绿化养护到位,秩序维护到位、维修管理到位,促进我市老住宅区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1.物业管理。专业化物业管理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物业服务。
  2.准物业管理。对不具备条件实施物业管理的老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开展准物业管理,实现老住宅区普遍物业管理全覆盖。街道办事处、社区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组织居民自治管理,为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服务。
  五、资金政策
  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中雨污水管道分流与检修维护、燃气管道设施改造与检修维护、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与检修维护、消防设施新增和完善、邮政设施更新、体育设施的新增和改造、监控探头布设等工程资金由相关专项整治部门或单位筹集落实。
  除上述项目的资金外,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资金由市房管局筹集落实。经测算,共需资金308558万元,其中:提升工程257744万元,整治工程7873万元,白蚁灭杀与防治6920万元,停车设施建设7080万元,安防设施建设15759万元,市级长效管理保障资金13182万元。
  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区政府按市、区11的标准,配套落实区级长效管理保障资金。
  六、职责分工
  各辖区政府、市房管、综治、信访、发改、公安、建设、水利、规划、园林、城管、体育、物价、供电、电信、邮政、广电、移动、联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形成合力,大力推进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作。
  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工程建设的前期调查、项目立项、招投标、项目推进、现场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竣工初验等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落实长效管理及配套资金;做好居民征求民意、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协调处理整治提升过程中的各类矛盾。
  市房管局:负责市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的指导、监督、考核;负责相关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审计、竣工验收和资金筹集拨付等工作。
  市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老住宅区安防设施建设等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及时处理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中的来信来访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及时处理各类矛盾和投诉。
  市发改委:负责做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监控探头布设工作;指导老住宅区安防设施建设工作;协助各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作;参与小区停车管理,及时处理严重影响小区停车秩序的行为;负责住宅区内消防设施的验收和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整顿与处罚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小区雨污水管道分流疏通、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消防系统新增和完善、小区内路灯设施改造、燃气管道设施检修改装维护等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查处违反水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市规划局:负责审核小区封闭、配套设施补建、停车设施建设、安防工程建设及相关管线敷设、架空线整理等规划设计方案,并提供相关配套资料。
  市园林局:负责指导各区政府拟定小区内的绿化调整方案及绿化工程的具体实施;查处小区内占用、破坏绿地的违法行为。
  市城管局:负责查处乱搭建、院墙开门、破墙开店、占道经营、侵占绿地等违规行为。
  市体育局:负责小区体育设施的新增和改造等工作。
  市物价局: 负责推行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办法;开展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行为,及时查处物业管理中的乱收费等行为。
  市供电、电信、邮政、广电、移动、联通等部门:负责对小区内的电线、电话线、邮政设施、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设施设备的更新、调整与维护,架空线整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辖区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整治提升工程的实施工作。
  (二)加强考核督查
  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市政府将向各辖区政府及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下发2010年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作目标任务书,实施年度目标考核
  (三)强化项目管理
  一是实行规划设计制度,规划设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二是实行招投标制度,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工程招投标由各辖区和相关专项部门负责实施,各辖区工程招投标之前,招投标方案必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三是实行监管制度,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理和跟踪审计,严把施工质量关、资金控制关。工程监理由各区选聘,审计单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派。四是实行考核验收制度,工程竣工后,由监理单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各辖区和相关专项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初验和竣工验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标准组织验收工作。
  (四)开展联合执法
  配合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由各辖区和市有关部门联合对小区内违章建筑、院墙开门、侵占绿地等违章现象开展执法,有效遏止各类违章搭建现象的蔓延,维护小区公共秩序,营造和谐氛围。
  (五)加强舆论引导
  大力宣传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老住宅区整治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这一为民办实事工程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
  武进区、新北区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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