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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0-001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0〕8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0-05-21 公开日期:2010-05-22 废止日期:2012-12-10
内容概述:2010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注:2012年12月10日废止)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8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2010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要求,以优化土地利用方式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扎实开展挖潜节地工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2010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0〕142号),对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进行了分解和控制。为加强对我市2010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管理,科学保障发展用地,依据各辖市、区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对土地的需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土地后备资源状况,经综合平衡,现就2010年度我市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提出如下方案:

  一、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1.新增建设用地总量8230亩,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7210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5850亩,计划类型为城镇村建设占用计划。

  经报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并由国务院审批农用地转用的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计划,须逐级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由国土资源部另行安排。

  省级及以下独立选址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计划,按有关要求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由省国土资源厅另行安排。

  2.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为15970亩。

  二、全市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方案

  为切实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科学保障全市城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用地,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我市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方案如下(详见附件1)。

  1.溧阳市、金坛市的土地利用计划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在我市的计划中分配,两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为224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1870亩(含耕地1460亩),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为13190亩。具体方案是:溧阳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11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920亩(含耕地710亩),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为6920亩;金坛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13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950亩(含耕地750亩),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为6270亩。

  2.市辖五区土地利用计划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为599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5340亩(含耕地4390亩),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为2780亩。

  2009年,因我市违法用地被国土资源部约谈,按国土资源部规定须扣减1000亩农用地计划。同时,2009年我市为保障重大项目开工向省国土资源厅预借1000亩农用地指标。所以2010年我市市辖五区实际的土地利用计划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为366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3340亩(含耕地2960亩),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为2780亩。具体分配方案是:市集中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32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1320亩(含耕地1090亩),主要用于保障市重大民生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用地及新出现的重点项目用地;其余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340亩,农用地转用计划2020亩(含耕地1870亩)经综合平衡后分配到各辖区。同时,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市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结合各区可新增耕地后备资源和各地土地复垦整理开发项目库申报等情况,对土地开发复垦增加耕地情况予以分解下达。

  三、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使用要求

  1.2010年土地利用计划下达后,各辖市、区应根据“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精打细算,统筹安排”的原则,优先确保全市60项重点工程项目用地,确保注册资金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用地,确保高新科技项目用地,确保当年上市、搬迁企业项目用地,确保重点民生事业项目用地。各地不得将安排用于市重点项目的计划挪作他用,如因挪用计划而未能保障市重点项目实施的,将抵扣区域范围内相应的计划数。

  市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主要用于事关全市大局的重点科技、上市企业、搬迁企业和民生项目的实施,项目用地申请按程序上报后,由市政府批准执行。

  2.各地在安排项目时,应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截止2009年底,全市各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及供而未充分利用的存量土地总量为25452亩(详见附件2)。

  各辖市、区必须将农用地转征用批准后满两年未供应的土地在2010年6月30日前全部供地到位;对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在2010年12月31日前全部处置到位;对未供未用和供而未用两类闲置土地的盘活使用率在2010 年12月31日前必须达到60%,同时对使用不充分的土地,各地要加大监督力度,区别不同情况最大限度地提高使用率。市政府将在年底之前对各辖市、区的处置情况进行考核,对处置工作得力、完成任务出色的地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上述目标的,将在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下达时予以扣减。

  3.省国土资源厅在下达今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同时,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机动计划56000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42670亩,耕地34100亩,作为全省重大项目预留点供指标。项目要求是:当年新上项目的投资额外资超过0.98亿美元,或民资10亿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金达到3500万美元或2.5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到帐资金须达到注册资本金的70%以上;近3个月的银行资金流量或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材料齐全;通过土地招拍挂手续已完成土地供应;已完成规划选址、勘测定界、环评及项目审批(核准)等手续。各辖市、区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应积极上报,争取省国土资源厅点供计划,点供计划下达之后原则上返还给所在区域使用。

  4.实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分类管理。城镇村建设用地计划与独立选址建设用地计划不得混用。今年省国土资源厅专项用于省级及以下独立选址新增建设用地机动计划为78000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63080亩(含耕地50700亩)。省国土资源厅将按照“前期审批手续齐全,勘测定界完成,确属年内开工建设”的要求,按项目安排到各市、县。该类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独立选址的省级及省级以下交通、水利、能源、军事设施、矿山等建设项目,确需在本年度实施的,应在建设项目取得用地预审与立项审批(核准)手续和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完成的情况下,按照勘测定界确定的用地情况,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江苏省省级及省级以下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逐级审查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单独申请用地计划。

  5.市国土资源局要对全市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农用地转用计划安排加强管理,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以便对各地土地利用综合效益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与计划实施情况一起作为明年计划分解的依据。今年分配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各地要在10月底前必须完成土地的报批和供应工作,否则市政府将收回计划,统一调度使用。凡因用地计划未落实而造成重点项目及重大外商投资项目违法用地的,或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都将抵扣所在地下一年度相应的农用地转用计划。

  附件:1.2010年度常州市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方案

  2.常州市存量土地汇总表
 

附件1

2010年度常州市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方案

单位:亩

地区

2010年应分配计划

应扣减计划数

2010年实际使用计划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

备注

小计

违法用地应扣减数

应扣减预支计划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其中2010年报部农用地计划

农用地转用计划

 

农用地转用计划

 

农用地转用计划

 

农用地转用计划

 

农用地转用计划

 

耕地转用计划

耕地转用计划

耕地转用计划

耕地转用计划

耕地转用计划

溧阳市

1110

920

710

——

——

——

——

——

——

——

——

——

1110

920

710

——

6920

金坛市

1130

950

750

——

——

——

——

——

——

——

——

——

1130

950

750

——

6270

 

5990

5340

4390

2330

2000

1430

1165

1000

715

1165

1000

715

3660

3340

2960

——

2780

新北区

1650

1500

1230

603

527

278

225

187

104

378

340

174

1046

973

952

352

——

含宝菱重工183

武进区

2000

1500

1230

1518

1264

1003

831

704

533

687

560

470

483

236

227

——

2780

含牛塘镇沈家弄地块用地55

天宁区

400

400

330

11

11

8

11

11

8

——

——

——

389

389

322

262

——

钟楼区

400

400

330

198

198

141

98

98

70

100

100

71

202

202

189

174

——

含宝菱重工17亩、宝钢轧辊110

戚墅堰区

220

220

180

——

——

——

——

——

——

——

——

——

220

220

180

60

——

预留市重点项目

1320

1320

1090

——

——

——

——

——

——

——

——

——

1320

1320

1090

——

——

 

8230

7210

5850

2330

2000

1430

1165

1000

715

1165

1000

715

5900

5210

4420

848

15970


附件2

常州市存量土地汇总表

单位:亩

地区

合计

批而未供

供而未用

供而未充分利用

合计

批而未供超二年

批而未供满一年未满两年

小计

未供未用

未供已用

小计

未供未用

未供已用

宗数

面积

宗数

面积

戚墅堰区

2083

1996

669

274

396

1327

822

505

2

87

 

 

天宁区

685

164

31

 

31

133

133

 

9

286

6

234

钟楼区

2427

1093

974

688

286

118

101

17

7

1305

2

30

新北区

3939

104

82

82

 

22

22

 

19

1646

45

2190

武进区

8367

5165

5065

1305

3760

100

64

36

43

2787

18

416

金坛市

3703

2861

1957

842

1116

903

517

386

19

753

7

89

溧阳市

4247

1396

926

13

914

470

50

420

29

2760

5

90

25452

12779

9705

3203

6502

3074

1709

1365

128

9624

83

3049

注:供而未用土地包含收储地块;供而未充分利用是指未构成闲置土地,但每宗地中有10亩以上的空闲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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