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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0-001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0〕86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0-05-25 公开日期:2010-05-26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常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8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政府研究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文稿。

  (二)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

  (三)搜集、分析经济宏观政策走向和兄弟省市政策动态,听取专家学者对重大战略问题决策的咨询意见,为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

  (四)办理市政府和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市政府研究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文秘处

  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编辑和报送重要综合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二)综合研究处

  负责起草市政府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报告等文稿;分析经济发展动态、形势和趋势,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服务。

  (三)发展研究处

  承担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宏观战略研究;定期为领导提供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发展趋势信息;开展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调查研究,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参考。

  (四)政策研究处

  承担当前经济和社会事业政策研究工作,对全市有关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搜集、整理、编辑重要信息参考。

  三、人员编制(略)

  四、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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