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级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的若干意见》(常政规〔2010〕7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城市建设投融资主体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0〕8号)精神,经市财政局推荐,市政府研究,决定委派张建伟同志任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沙雅凤同志任常州民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州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州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孙波同志任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常州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请各受委派单位积极配合财务总监开展工作,自觉接受财务监督,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免去谭乃择同志常州民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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