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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0-002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0〕17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0-12-15 公开日期:2010-12-16 废止日期:2015-12-09
内容概述:在全市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组织保障(注:2015年12月9日废止)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17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是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用电智能化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步伐,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用5年时间,建立覆盖全市所有用电客户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现用电信息的全面采集。其中,2010年全市范围内完成40万户以上低压用户和22000台公用配电变压器的采集任务。

  二、实施步骤

  对用电户的非智能电表进行免费更换或改造,同时布线建设信息传输通道,安装智能化采集终端,实现用电信息的全面准确采集。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程从201012月起正式启动,以居民小区和道路为单位,分区域逐步实施,要求安装一片、调试一片、建成一片、应用一片,确保智能电表更换和安装布线工作在年底前完成今年目标任务。至2014年,全面完成全市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

  三、组织保障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惠及千家万户,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1.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由市经信委负责牵头协调,常州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市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

  2. 各辖市、区要积极配合系统建设工作,加大宣传解释,及时协调处理系统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障系统建设顺利推进。

  3.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物业管理公司的指导、督促、检查,确保相关物业公司积极配合系统建设工作的开展。

  4. 常州供电公司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妥善处理好系统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矛盾,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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