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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农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0-002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0〕18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0-12-29 公开日期:2010-12-30 废止日期:2015-12-09
内容概述:关于加强农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注:2015年12月9日废止)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农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18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建立健全农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根据《就业促进法》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农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统筹城乡创业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重心下移,有效整合资源,切实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基层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农民创业、农民就地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培训、新农保制度实施及农民工权益维护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统筹城乡、整合资源、完善体系、夯实基础、规范服务、分步推进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第一阶段:到2012年,在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全面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公共就业、农民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等主要服务内容和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阶段性目标是:到2010年底,全市配备专职人员村级平台建成率达到50%2011年底,村级平台建成率达到80%2012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服务平台。

  第二阶段: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功能完备、运转协调的市、区、镇、村四级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一体化。

  三、农村基层平台组织建设

  (一)统一机构名称和标识

  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统一名称、统一标识。各镇(街道)统一名称为“××市(区)××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在批准的限额内综合设置,或挂牌运行。村(社区)工作平台统一名称为“××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可与村(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合并运行。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由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各镇(街道)政府或派出机构具体组织落实,标牌由各辖市(区)按省规定要求统一制作,悬挂于办公场所。

  (二)工作职责

  基层工作平台要摸清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用工底数,做到对辖区内城镇居民、外来劳动力就业状况、社会保障及用人单位用工需求情况清、底数明。要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基础台账,基础台账实行实名制,并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1. 镇(街道)平台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开展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审核、上报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相关资料,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服务。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负责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开展创建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到镇、村(社区)活动。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政策。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做好辖区内劳动监察投诉受理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负责对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承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2. 村(社区)平台主要工作职责。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城镇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基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承担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为本村农民创业点企业做好招工用工服务工作。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推荐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协助开发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开展创建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村(社区)活动。掌握有创业意愿人员的信息,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协助贷款回收,提供相关创业服务。开展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和及时更新信息库,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上门入户援助服务。调查、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协助做好农村社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保障的后续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承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配备

  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一般按每6000名服务对象配备1名工作人员的标准充实配备。在不新增事业编制的前提下,采取在现有事业编制中调剂、政府购岗、公开聘用等办法解决,各镇(街道)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可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形式,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人可以由村(社区)主任或大学生村官兼任。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专职人员应参加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考试,获得从业资格,持证上岗,持有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比例达90%以上。

  (四)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辖市(区)财政要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合理安排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确保基层平台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经费、购买公益性岗位,在每年的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收入待遇,应不低于同类人员标准,并形成正常增长机制。

  四、农村基层平台基础工作

  (一)完善规章制度及流程

  建立健全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各项工作制度,使基层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监察投诉处理、劳动争议调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新农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人力资源调查统计等各项制度。统一服务流程、规范管理办法、优化服务行为,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度和流程要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树立良好服务形象。

  (二)统筹安排场地设施

  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场所由各镇(街道)、村(社区)负责落实,其中镇服务场所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要设立政策咨询、职业指导、用工登记、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创业指导、培训登记、社会保险经办、劳动监察投诉接待和劳动纠纷调解等多功能服务窗口,并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必须的桌椅、档案(资料)柜、电脑、电话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基本办公设备,配置电子显示屏、信息栏等设施。各村(社区)服务场所面积一般不少于2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档案橱柜、电话、电脑、传真机、信息发布栏等设施。

  (三)优化推进信息化建设

  金保工程二期立项和实施过程,将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倾斜,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全覆盖工程,推进市、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网,实现信息网络村村通,实现业务协同处理、信息资源共享。

  五、实施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事关城乡统筹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财政、民政、编办等部门配合,各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落实农村基层平台建设所需经费;民政部门要将农村基层平台建设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内容;编办要协调解决好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编制问题,确保农村基层平台建设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

  各辖市(区)、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落实。要尽快落实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场地、设备、经费,完善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工作人员,研究制定各项工作制度。

  (三)强化考核

  要将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为推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工程项目,加强督查考核。各辖市(区)要定期组织检查,通报各项工作指标、任务完成进度。在适当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平台建设达标、任务完成较好的镇(街道)、村(社区),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奖励。完不成任务的单位不得参加全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评先评优,完成情况较差的还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创建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镇、村(社区)工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重点倾斜。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好农村基层平台建设工作,确保农村基层平台建设按计划、高质量的圆满建成,为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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