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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1-000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1〕37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1-04-02 公开日期:2011-04-03 废止日期:2015-12-09
内容概述: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注:2015年12月9日废止)
市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常政发〔2011〕3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确定了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即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17560套(间)、新增经济适用住房1150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260户、完成城市危旧房改造55万平方米、新建限价商品住房3300套。现将《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有效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迫切需要,是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重要举措。各辖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到思想重视、措施扎实、推进有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打破条块分割,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抓紧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将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每个项目的开竣工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按国家要求于103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要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置换等多种途径,努力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并注意优化建设项目的选址,真正方便群众生活和出行。要加大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筹集力度,优先保障建设用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体系。要严格目标管理和督促检查,完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层层抓落实,月月抓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附件: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

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套、间)

新增廉租住房(套)

新开工经济适用房套数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新建限价商品房(套)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户数

面积(万㎡)

户数

新北区

4000

 

50

5

515

800

 

 

天宁区

600

 

250

2

29

400

 

 

钟楼区

600

 

250

2

110

400

 

 

戚区

300

 

50

8

175

100

 

 

武进区

4000

 

50

22

1443

800

60

金坛市

700

60

200

8

284

400

450

溧阳市

700

100

300

8

989

400

350

房管局

6500

 

 

 

 

3400

17560

1150

55

3440

3300

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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