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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实施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1-0005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1〕4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1-04-12 公开日期:2011-04-13 废止日期:2012-12-10
内容概述:2011年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实施计划(注:2012年12月10日废止)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实施计划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1〕4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2011年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2011年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的消防安全体系,提高全市预防、抵御火灾能力和消防部队抢险救援能力,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04-2020)》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消防站(队)建设

1.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0年第9号),推进市灭火救援应急中心的立项及前期工作。

2.完成市消防技能职业培训中心建设工作。

3.完成戚月路中队、竹林路中队改扩建工作。

4.完成延陵路中队、光华路中队建设工作。

5.完成青龙消防站、新闸消防站前期准备工作。

二、消防装备建设

1.车辆装备建设:购置进口城市八爪鱼抢险救援车1辆、进口强臂车1辆、国产抢险救援车3辆、更新进口70米云梯车1辆、干粉车1辆,武进区购置101米登高车1辆。

2.抢险救援器材装备:维修、补充公安现役队已到使用期限的抢险救援器材(重点是侦检、破拆、堵漏、救生类器材)。

3.常规器材装备:确保个人防护和灭火药剂等消耗性装备的维护、更新和补充。

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完成金坛市薛埠镇、尧塘镇、溧阳市南渡镇、天目湖景区、武进区雪堰镇、新北区孟河镇、春江镇等7支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空港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

2.适度增加合同制消防人员工资待遇。

3.政府专职消防队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普通消防站二级站配置标准配齐11项个人防护、23项专勤器材。

4.建立完善社会化巡防机制,健全社区保安、治安联防、村办消防等多种形式巡防队伍。

四、消防通信建设

1.全面推广应用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完整版软件。520日前,二期应用系统设备全部上线调试到位; 6月初,系统按期部署、数据平滑迁移、日常业务正常开展。

2.加快推进通信指挥调度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通信秩序,更新三级通信网通信设备,健全调度、指挥和通信的规范化工作机制,提高消防支队整体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3.加快提高信息化服务实战的保障能力。各级单位要明确信息通信维护岗位、人员,加强日常业务培训和社会各类培训,确保网络畅通、系统可靠、数据安全。

4.加快消防支队各级指挥中心调度系统辅助功能建设。建设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和消防支队视频调度系统,50%以上中队配备3G无线图像传输系统,优化创新119接处警系统功能,实现灾情广播预警,优化调度方案和力量编成,开展指挥系统综合集成,实现支队、中队之间图像、语音、数据互联互通操作。

五、消防水源建设

1.根据城市发展和消防工作实际需要,对新建、拓宽道路,应按照间距不大于80米要求新建或增建市政消火栓,对损坏的消火栓进行全面维修,对城市老小区欠缺的消火栓进行增补。

2.加强乡镇工业集中区消防水源建设,对欠缺的消火栓进行增补。

3.因地制宜增设消防水池和消防码头,提高镇、村消防供水能力。

六、城乡消防规划建设

1.编制《常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编制《常州市消防装备建设五年规划》。

3.编制《常州市消防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

七、农村消防工作

1.在全市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部署开展“无亡人火灾乡镇、街道”和“无火灾行政村、社区”的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年内实现40%以上乡镇、街道和60%以上行政村、社区达标。

2.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组织,推进经济发达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确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镇专职队建设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增强农村地区灭火救援处置能力。

八、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

1.积极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把消防宣传工作文明城市创建、新农村建设以及普法教育等社会宣传教育活动之中,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常态化消防公益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活动,依托现有科技馆、展览馆、少年宫等,建设以消防防灾教育馆为主体的多种形式防火宣传教育基地。

3.将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公务员和人力资源教育培训计划,每年组织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参加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

4.继续完善市、辖市(区)、镇三级消防培训机构网络体系,全方位开展对社会面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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