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十二五”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年-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常州市“十二五”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011年-2015年)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常州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城市,特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1.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是各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科技、经济和增强综合国力的竞争焦点和必然选择。知识产权发展水平也成为衡量地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十一五”期间,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先后颁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有力地支撑了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3.当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国际化拓展的重要时期,迫切需要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发展来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实现由“常州制造”到“常州创造”的转变,因此,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4.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为重点,以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体系为保障,以企业专利战略为突破口,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扩大知识产权数量,提升知识产权质量,优化知识产权结构,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社会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战略支撑。
(二)战略目标
5.紧紧围绕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着力配合“一核八园”建设,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建立与此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工作新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新机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的法治和文化新环境,实现知识产权全面融入创新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
6.近五年目标:
——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5%以上,累计申请专利超过8万件,保持全省应有位次;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市专利申请总量达到7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在申请总量中的比例超过30%;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25%以上,2015年超过2300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2300件,在授权总量中的比例超过10%;国际专利申请稳步提高;百亿GDP专利授权数超过420件。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知识产权创新企业。着力培育年专利申请量超100 件的企业10家以上,申请量超50 件的企业100家以上,申请量超30 件的企业1000家以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企业100家,知识产权创新企业100家,“贯标”企业200家,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
——商标注册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5年,注册商标总数达到4000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40件,省著名商标280件,市知名商标800件,国际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30%以上,总数超过1000件,以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企业为主体的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10个。
——作品著作权登记总量不少于500件,每年超过100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力争达到30件;至2015年,新闻出版(版权)产业的年产值突破100亿元。
——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拥有量逐年提高;企业在国际、国内技术标准制定中的参与率有较大提升;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知识产权保护得到明显加强。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知识产权创造
7.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地位。围绕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以高新技术企业、“一核八园”认定企业、科技创新领航企业、科技创业先锋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企业为重点,从源头上抓自主知识产权量质的提升,引导和帮助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形成核心发明专利和外围保护专利。大力扶持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实施自主品牌建设工程,依托优势企业,发展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集体商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省级著名商标;以出版业、软件业、动漫业等版权产业为重点,积极发展版权产业链,形成版权产业群;依托软件园骨干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逐步形成动漫创作和动漫产品加工、研发、制作、运营及延伸产品开发的产业链,提升常州国家动漫产业基地和常州创意产业基地发展水平,争取1-2家动漫企业在国内上市。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制定和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产品开发、技术研究、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产管理各个环节,积极培育核心知识产权,增加知识产权储备。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研发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实现产学研和技术成果转化的有机结合,努力培育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8.提高在常高校与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积极引导在常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与管理制度,完善科研考核、评价和奖励体系,从体制、机制、资金等各方面为科研人员发明创造提供优质环境,使高校、科研院所成为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产出的密集区。在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应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在常高校形成“以市场为导向,发明创造与教师职称晋升挂钩,与学生学分挂钩”的新型评价机制。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基于市场机制的产学研战略联盟或知识产权联合体,开发关键性、前沿性的新技术、新成果。通过各种努力,“十二五”期间,高校、科研机构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30%以上。
9.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将自主品牌数量、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和发明专利申请数及授权数作为评价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切实落实好我市对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的扶持和奖励政策,专利申请资助和优秀专利奖励、驰名和著名商标奖励及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国际商标注册、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的政策扶持、著作权登记奖励、国际标准、国内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奖励等资金足额到位,及时发放;督促社会各单位落实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对发明(设计)人的“一奖两酬”规定,保护职务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抓好企业研发投入经费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允许事业单位将知识产权研发等费用计入事业经费。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专利支出,可享受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优先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知识产权入股、员工持股和股权、期权等多种分配、奖励形式,逐步形成激励发明创造的新型分配制度。
(二)加强知识产权运用
10.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导向。以知识产权运用为导向,完善有利于知识产权转化和运用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企事业单位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科教城与国内大院名校在高新技术前沿研究方面的创新平台优势,积极推动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并使之转化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优势;积极推进合资、合作,引进国外资本与智力,探索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新途径,促使合资、合作企业实现知识产权本土化。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通过购买、许可、质押、兼并重组、特许经营、知识产权联盟等方式运营知识产权,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吸纳转化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在产业发展领域,重点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
11.培育知识产权运用载体。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形成一批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优势企业集群,完善有利于知识产权实施、转让、交叉许可、投资入股、上市融资、信息服务等政策,积极扶持优势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产业化项目,支持重大专利技术的后续开发,加强专利孵化器建设,加快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按照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要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行业协会相结合,及时将创新成果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我市知识产权的核心密集区,成为带动全市知识产权快速发展的新引擎。
12.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以贯彻《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为抓手,在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使企业成为保障知识产权(专利)战略长期实施的有效载体和组织网络。实施专利战略的企业需建立专利文献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利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专利技术开发、专利申请、组织技术培训、转化专利为生产力加以应用及处理专利上的纠纷等,将专利战略的内容落实到日常的工作管理中。加强企业以知识产权决策咨询、研究开发、固定经费投入制度、文献跟踪为内容的专利硬性制度建设;强化企业品牌意识、创新意识、市场意识等以企业文化约束力为内容的软性制度建设。
13.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在进一步完善和重点落实政府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重视本土企业技术提升、以科技创新来降低经营成本的基础上,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吸引、支持和鼓励专家、教授以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入股。积极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策,激发企业创新动力。鼓励、引导和支持金融和风险投资加大对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的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加大包括再担保、典当等领域的金融创新,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实施的贷款担保力度。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独特优势,促进民营中小企业的资本创新和技术创新。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4.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司法手段,严厉打击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全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加大民事制裁力度和刑事打击力度。着力构建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素质。加强人民法院与其他司法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15.完善行政执法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刑事与司法保护的协调运作机制。建立司法和行政联动的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建立知识产权行政联合执法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建立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热线为依托、以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为载体、以市知识产权局及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为支撑,部门协同、工作联动、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工作体系,有效提高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效率。充实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力量,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我市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条件建设,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保护的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与各相关部门的协作,不定期组织和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活动,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
16.增强企事业单位自我保护能力。引导企事业单位学习国际规则,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处理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有效管理知识产权,重点加强对人才流动中技术秘密的保护。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实行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形成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网络。通过提供维权服务、指导制度建设等方式,引导企业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企业主动开展维权行动,引导企业密切关注本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新动向,形成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17.构建维权援助和诉调对接机制。加快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完善基础条件,不断优化其工作机制和流程,积极应对知识产权涉外纠纷,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维权活动,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维权指导与援助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依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人民法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司法局共同推进,成立“常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探索建立以司法途径为保障,以人民调解为重要力量,“委托调解、诉调对接、巡回审理”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模式。
(四)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8.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和支持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宽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向市场化、规模化、高效化方向发展,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面、动态、高质量的服务。大力加强市专利代理机构建设,加大专利代理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快专利代理人员的培养,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面、动态、高质量的专利代理服务。“十二五”期间,新增专利代理机构5家、专利代理人40名、从业人员100人。充分发挥国家专利技术(常州)展示交易中心的重要作用,促进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间知识产权的流通,为供需各方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信息,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鼓励企业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评估、转让、许可、联盟等方式,形成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的良性运行机制。
19.充分发挥专利信息服务机构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专利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专利专题信息数据库、专利信息服务站、专利信息专家咨询系统和专利战略分析系统,形成大规模、高质量、专业化的专利信息资源库群,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全面、快捷、便利的专利信息服务。鼓励和支持专利信息服务机构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为政府部门提供知识产权决策参考,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跟踪服务、信息加工、战略分析、专利地图绘制和预警等高层次服务。
(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20.切实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统一领导和协调职能。着力加强市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和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作用,形成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一盘棋”,促进知识产权各相关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加强横向协调和配合,形成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合力。市知识产权、工商、版权局等部门,应做好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市科技、经信、商务、财政、文化、农林、质监、公安、教育等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工作;各级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落实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
21.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有关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创投融资、科技进步、吸引人才等政策中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将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主战场紧密融合,将知识产权尤其是发明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情况作为省市级科技立项、科技奖励、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或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园区和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认定和复审的重要条件之一。政府科技发展资金、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等专项资金要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倾斜。政府财政资助将重点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实施和产业化,认真落实对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和产品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22.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重大技术和装备引进政策及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全程参与,提供政策性建议。政府投资或支持的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项目和产品,要进行科学论证和立项评估;规模以上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经济活动,要事前向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报,并接受指导和监督。政府投资立项的各类重大研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承担方在进行股份制改造、中外合作中转让相关知识产权时,应报当地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对重大投资和技术引进项目进行知识产权状况评估,对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和风险提出决策建议和解决方案,将知识产权纳入经济、科技管理的全过程,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
23.建立知识产权产出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与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将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商标注册量、著作权登记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知识产权对经济贡献率、知识产权产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等内容纳入统计范畴并定期公布。建立健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知识产权考核体系,准确反映知识产权发展状况。
(六)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24.倡导知识产权文化价值观。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纳入普法宣传、道德教育、诚信建设、文明创建等全民思想文化宣教活动中,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精神,激发全社会的发明创造活力,积极培育“爱国奉献、创新为民、宽容失败、保护创造”的知识产权价值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保护发展”的知识产权发展观。
25.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以每年知识产权宣传周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打造和形成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平台和品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科普设施,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面向领导决策层、面向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众组织开展全方位的常态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26.实施在职人员知识产权常态培训。将知识产权教育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对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教育和培训课程,使主管科技、经济、贸易的领导和干部掌握基本的知识产权知识,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常态培训,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在职职工的知识产权专业培训。
27.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启蒙教育,创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和科技创新特色学校,指导青少年科技指(辅)导站开展发明创造活动。
28.加快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府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持力度,通过学校教育与在职教育相结合,知识普及与专门培训相结合,国内培养人才与引进国外人才相结合,重点培养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咨询、诉讼和专利检索等实务工作的专业人才。到2015年,引进知识产权高级人才10名,培育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1000名,基本形成一支熟知专业、熟知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与本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
29.进一步加强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运行效能,具体负责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有关重大政策的制定、审定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汇报进展情况。各辖市、区知识产权职能部门负责本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推进工作。全市上下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知识产权公共财政投入
30.各级政府要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增加知识产权工作的财政投入,强化投入增长的保障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的资助力度,鼓励企业利用自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社会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入体系。
(三)加大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力度
31.加强产业、区域、科技、贸易、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利用财税、金融、科技、贸易等政策杠杆,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允许企事业单位将当年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经费全额计入管理费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其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可免征营业税和教育费附加。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业务中代收代缴的各类国家规费,在计算营业税基数时予以扣除。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配套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知识产权服务的投入力度。
(四)加强战略纲要实施督导考核
32.各有关部门要将本《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按年度进行分解落实,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监督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组织实施,全面完成知识产权战略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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