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常州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转型升级、向基本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江苏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和《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人口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坚持转型转轨,提质提速,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为常州市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奠定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十一五”期间,全市进一步完善稳定低生育水平长效机制,不断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全市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1左右。五年间,全市户籍人口由354.67万人增加到360.80万人,增长1.73%,年均出生率7.54‰,自然增长率0.37‰;常住人口由449.23万人增加到459.20万人,五年增长2.22%。
人口素质不断改善。“十一五”期间,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继续提高,孕产妇死亡率由10.92/10万下降到3.01/10万,婴儿死亡率由5.35‰下降到3.10‰,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由6.18‰降至5.10‰。人口文化素质大幅提升,全市常住人口文盲率由2005年的7.21%下降为3.30 %,具有大专以上、高中和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分别为11.72%、16.98%、41.80%,与2005年相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所占比重增长最快,增幅为3.5个百分点;2010年末18-21周岁适龄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8.9%,基本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道德素质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
人口结构调控工作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通过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两非”等手段,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有所改善,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外来人口总量的持续增加减缓了老龄化进程。2010年户籍人口中65岁以上老人比重为12.77%,老年抚养比为16.59%,常住人口中65岁以上老人比重为9.78%,老年抚养比为12.42%。
人口与就业、社会保障协调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15年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人力资源总量年均增长7.8%,专业技术人员年均增长7.2%,增速均快于总人口增长速度。社会保障覆盖面大幅提高,养老、医疗、城镇职工三大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全覆盖。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生育关怀”项目成效显著。养老服务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形成以满足住院、大病医保为基础的全覆盖的老年人医疗保障体系,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模式正逐步形成。
二、“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努力实现人口稳定均衡增长、人口素质全面提升、人口结构动态优化、人口流动合理有序目标的关键阶段,这时期我市人口数量压力依然存在,人口结构性问题、人口素质与分布问题也日益突出,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问题相互交织,将对我市发展产生长远影响。
人口总量继续惯性增长。“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口总量呈惯性增长态势,据预测,2015年常住人口将达到500万人左右,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在17‰左右,其中市区人口将达360万人左右。全市人口增长的主要动力来自外来人口的流入,预计“十二五”期间外来人口在常住人口中的比重将会上升2.5%左右。
人口结构性问题凸现。户籍人口的老龄化趋势逐步加快,预计到2015年,我市65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将达到76万人,占比为15%,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将超过10万人。外来人口子女性别比偏高,部分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这种状况的持续对于我市人口结构平衡和人口均衡发展将产生不利影响。
人口总体素质有待提高。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率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有效控制的长期效果还不明显,每年出生缺陷儿占出生人口的5‰左右,严重制约人口素质提高。外来人口受教育程度明显偏低,以初中及以下低学历和低技能人口为主;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人才的分布结构亟待改善,高层次人才载体集聚能力不够强。“十二五”期间常州市将着力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但占全市人力资源比例不足20%的新兴产业和服务业人力资源与现实需求尚有较大差距。
传统家庭功能出现弱化趋势。受低生育水平持续、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加、离婚率升高等因素叠加影响,家庭规模、结构和功能在发生变化,家庭规模不断缩减,从2000年的3.44人下降到2010年的2.71。家庭结构呈现多样化、成员居住离散化、关系松散化的趋势和特点,家庭在婚姻、生育、养老等传统功能有所弱化,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所下降,急需采取综合政策稳定家庭功能,促进家庭发展能力。
城乡一体化给人口发展带来新挑战。“十二五”时期是常州城乡一体发展的突破期,发展空间的拓展,城乡布局的调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给人口发展提出新要求。必须统筹考虑现有土地、产业开发与人口发展潜力,科学界定我市主体功能区、重点中心镇和行政村等人口集聚区地域和范围,合理配置人口、土地和产业布局,确保人口资源的有效供给,确保人口集聚、产业集聚和经济集聚的同向,促进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给人口发展提出新要求。城镇化进程伴生的人口流动加剧、城镇人口多元趋势给人口社会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必须融入社会管理大局,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人口迁移分布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探索。
二、“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十二五”时期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定位,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 不断完善人口政策体系,增进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资源、生态环境、经济社会更加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处理好人口与发展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在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全面、科学、统筹解决好人口发展问题。
坚持统筹协调。确立人口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强调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继续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与分布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均衡发展。确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理念,把握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特征,统筹兼顾人口数量、素质、结构、迁移各要素之间的平衡互动,不断拓展“大人口”工作格局,完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
坚持创新驱动。创新人口发展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思路方法,实现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机制,促进人口服务管理的创新发展,积极应对人口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主要目标
人口总量保持均衡增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十二五”期间,我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全市常住人口总量达500万人左右。
人口素质稳步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进一步降低,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内,孕产妇死亡率降到5/10万人以下,人民健康水平得到改善,到2015年全市居民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岁。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升,劳动力素质明显提高,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
人口结构更为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区域性失衡得到有效改善,全面控制在正常范围。实施积极的人口老龄化战略,不断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提升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力,2015年每千名老年人养老机构床位达到32张,老龄服务产业不断发展。
人口分布更趋合理。拓展发展空间,推进城乡一体,有效缓解城乡间、区域间差距扩大的势头,城乡共同进步;加强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引导人口合理分布。
民生保障更加全面。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构建符合市情实际的家庭福利政策体系,家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
三、“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综合改革,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把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惠民政策体系,促进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机衔接。在现行政策下,继续加强户籍人口的合法生育管理,倡导按政策生育;坚持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口结构调整,加强就业服务,减少外来人口流动的盲目性,以产业的轻型化、高度化调节外来人口的流入数量、流入速度和素质结构,实现外来人口的有序增长。
(二)全力提高人口素质,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市
提高人口健康素质。深入实施“优生优育早教工程”,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持续推进免费婚检工作,把好优生第一关;全面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大力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提高科学育儿水平。开展全民健康工程,普及健康教育,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为目标,健全医疗保障和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医疗制度。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形成以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加强性病、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关注心理卫生和精神健康问题。
提升人口文化素质。根据学龄人口数量、结构与空间分布变动,优化配置区域教育资源。发展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均衡配置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完善评价制度,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构建开放式终身教育体系,老年教育城乡覆盖率达100%。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使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十二五”期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增加60%,创新创业类专门人才总量增加10万人以上。
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倡导爱国守法和敬业诚信,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借助“道德讲堂”弘扬新时期常州市民精神,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三)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促进人口合理分布。根据引导人口自愿、有序、平稳流动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为基础,按照“南北建新、三城融合、东西协调、开发东部”的要求,建立与区域性中心城市相契合的空间发展体系,促进城市功能合理布局。主城区合理控制住宅开发量,推进教育、医疗、文化等配套功能设施均衡发展。南北新城在促进职住平衡,优化人居环境,培育经济、社会、人口新增长极上求突破。协调东西发展,有序推进东部地区一体化发展,在调整人口结构、减缓老龄化趋势上求突破;西部地区以成为居住、商业、文体等功能齐全的中心城拓展区为目标,有效吸引外来人口,在发展服务产业、完善老龄事业、促进人口分散上求突破。
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坚持城乡互动,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的引领作用,加强人口发展规划与产业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城乡统筹规划,明确城乡发展各区域主体功能,形成功能清晰、结构合理的开发格局。推进区域城市和重点中心镇建设,促进人口集聚;推动具备一定条件的乡镇逐步发展成为人口集聚、产业集群、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现代新型小城市,培育重点中心镇,每镇集聚人口10-15万。加强行政村村域布局的优化调整,按照人口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要求,优化农村集中居住点布局。加快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把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紧密结合,拓展就业空间,增强城镇承载力。
建设和谐聚居环境。全面增强人口综合承载力,建设和谐宜居环境。坚持“民本、生态、现代、文明”理念,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全面提升常州区域交通枢纽地位。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强化环保意识,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城乡绿化和生态建设。科学制定外来人口落户政策,切实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注重从制度和政策上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等现实问题。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推动城乡劳动力就业服务共享、就业机会平等。加快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实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工程,建立流动人口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机制,促进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与户籍人口的融合,使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四)积极应对老龄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建立基本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形式多样、功能齐全、符合市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明确政府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快推进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服务,不断满足老年群体,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利用人口计生服务网络,探索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料的模式和途径。努力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层次多样化、服务提供社会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运行机制有序、服务品质优良、监督管理到位、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两个率先”进程相同步,与人口老龄化水平相适应。
(五)增进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完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稳定家庭功能,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方面,研究制定促进家庭发展的社会政策。加大对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扶持力度。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切实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完善生育关怀制度,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范围。免费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提供再生育技术服务,研究出台有利于促进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就业、创业、勤劳致富的扶持政策。
增进家庭发展能力。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逐步建立比较健全的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中,加强家庭信息采集和管理,为家庭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探索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初级家庭保健、新婚和计划怀孕家庭的家庭计划指导、怀孕妇女及其家庭的跟踪联系、儿童早期发展促进、青少年及其父母的家庭教育指导、更年期家庭成员与计划生育家庭老人的生理心理咨询、流动人口家庭与留守家庭关怀等服务。加大对家庭福利的投入,缓解家庭在生育、医疗、教育、住房和养老等方面后顾之忧,提高家庭发展和抗风险能力,增进家庭福祉。
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家庭幸福安康。开展家庭文化理论研究,深化人口文化内涵。以“幸福家庭”工作为导向,关注人的生命全过程,引导家庭积极健康的婚育行为,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幸福指数。巩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成效,切实发挥“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作用,将“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纳入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口文化园建设融入城乡环境建设,推进人口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四、“十二五”人口发展的重点工程
(一)人口均衡发展促进工程。创新人口均衡发展的“两种体制”:领导体制、管理体制,“三种机制”:评价机制、协调机制、评估机制。促进人口数量、素质、结构的均衡,实现人口总量适度、素质全面提升、结构动态优化、分布科学合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使人口均衡发展成为制定地区发展战略的基础。
(二)人口素质提升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免费婚前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建立出生缺陷风险三级干预体系;以“健康宝宝行动”为重要载体促进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积极构筑终身教育体系;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三)数字人口工程。加强人口信息系统建设,以公安人口信息为基础,以部门信息共享为依托共建人口基础信息库。与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金人工程”相衔接,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完善人口信息动态采集和更新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引导服务、支撑科学决策、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功能,实现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人口信息网络全覆盖,全面实现人口管理和服务网上运行。强化人口信息咨政功能,探索建立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制度,提升人口信息公共服务水平。
(四)家庭发展促进工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为民为导向,实施孕前优生保健健康检查项目、优生优育和人口早期发展工程、青春健康行动、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家庭服务、老年健康保健服务和家庭营养指导。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活动为载体, 实施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工程,引导家庭积极健康的婚育行为,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氛围,构筑出生性别比科学监测评估体系。
(五)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程。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完善区域内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六联”模式;优化《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证通”制度,确保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强化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密切配合,互通信息,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加强区域协作,实现省内和区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
(六)惠民保障和养老服务工程。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全面推进计生家庭惠民工作,重点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独生子女入托、城市低保家庭救助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制定与经济社会政策互相衔接与支撑的应对老龄化政策体系。明确政府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快推进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村和社区居委会基本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
(七)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程。充分发挥妇女在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把与妇女生存、保护和发展关系密切的经济、参政、教育、健康、社会保障、法律和环境作为优先领域,全面促进妇女发展。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春蕾计划”等活动,为女孩健康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
(八)残疾人保障工程。构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着力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发展残疾人教育,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全面改善残疾人服务,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统筹发展残疾人各项服务,为残疾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实现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救助、文化教育、助残服务和组织网络“五覆盖”。
五、“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组织领导
深化人口工作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人口工作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提到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议事日程,把人口发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把各级、各部门落实人口发展目标情况纳入政绩考核、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并实行问责制度。建立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人口协调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二)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决策与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人口发展战略的长效研究机制,形成多部门通力合作、综合治理人口与发展问题的工作格局。建立人口政策协调制度,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出台前,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综合评估,推动部门间、区域间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加强重大人口问题的战略研究,把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口发展规划对其他行业规划的基础作用。健全科学的人口动态监测评估机制,以全员人口信息基础库为核心,建立更为完整、及时、准确的人口基础信息;深化“数字人口”工程应用,为科学决策、加强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加快形成以家庭为着力点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以全员人口为基础,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系统为着力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构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以人的生命周期为主线,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作用,探索建立社区人口和家庭服务中心。以居民需求为向导,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和卫生等管理职能与服务资源。加强人口发展领域的机构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服务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及从事人口管理和家庭发展服务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四)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投入保障机制
树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加大对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等人口发展和家庭福利的投入力度。健全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扶助经费动态调整的机制,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常性经费分项列支,加大对流入人口集聚地区的转移支付和重点项目投入力度。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人口发展领域,动员社会资源参与人口工作。
(五)加强对人口发展规划的考核评估工作
切实做好对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定期公布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等的进展和落实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以本规划为基本依据,制定和实施相关年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和职责范围,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规划引领项目实施,依靠项目促进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对人口发展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