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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存量房交易价格比对系统建设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2-0027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2〕8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2-06-11 公开日期:2012-06-16 废止日期:2024-12-20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存量房交易价格比对系统建设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存量房交易价格比对系统建设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2〕8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规范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切实做好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61号)和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涉税财产价格鉴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证〔20082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推进存量房交易价格比对系统建设、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推进存量房交易价格比对系统建设、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目标是:切实建立健全规范运行机制,实现系统运行的正常化、工作联系的经常化和数据报送入库的规范化,充实完善数据库,实现存量房信息的全覆盖和比对系统的长效管理,进一步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科学体系建设,确保存量房交易税收的应收尽收,实现存量房交易税收的规范化、科学化。

  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推进存量房交易价格比对系统建设工作,是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程,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堵塞税收漏洞、实现存量房交易税负公平的有效手段。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按照既定工作目标和要求,积极主动地抓好推进和落实。

  二、加强领导,落实部门职责

  为推动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统筹和协调,成立市推进存量房交易价格比对系统建设应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地税、物价、财政、监察、国土资源、规划、房管、法制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税部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市地税部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存量房交易价格比对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落实,负责工作的牵头组织和工作计划的拟定,根据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需求方案;负责建立、维护和监管存量房交易价格比对系统。

  市物价部门:负责各类房地产征税基础价格的测算;负责市涉税财产价格认定专业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时解决存量房涉税价格确定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负责对影响存量房价格的要素进行调查分析和情况汇总,根据各观察点价格的变动信息,原则上每半年提出房地产基准价格修正意见。

  市财政部门:协助市地税部门做好房地产交易价格比对系统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市监察部门:监督存量房交易价格比对系统工作执行情况,查处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全市土地产权交易相关信息,提供土地相关情况咨询。

  市规划部门:负责提供全市存量房相关规划信息情况咨询。

  市房管部门:负责提供存量房产权交易相关信息,配合做好开发交易数据传输工作。

  市法制部门:督促指导全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依法行政工作。

  三、健全机制,实施长效管理

  推进存量房交易价格比对系统建设应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通过创新制度,健全机制,为长效管理提供保障。要建立高效运行机制,实现数据资料报送、审核、入库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保证各个环节畅通高效流转。要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置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共同推进存量房交易价格比对系统建设应用,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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