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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常州选拔赛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2-0027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2〕8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2-06-18 公开日期:2012-06-19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常州选拔赛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常州选拔赛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2〕8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常州选拔赛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常州选拔赛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统一部署与分工协作相结合。组委会统一部署选拔赛各项工作,积极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优势,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突出重点、扎实组织,承办、协办相关竞赛活动。

  2.技能竞赛与教育培训相结合。树立以赛促学、以赛促训的理念,以技能竞赛为平台,引导各参赛单位组织广大职工和青年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技能水平,努力适应产业发展需要。

  3.表彰奖励与广泛宣传相结合。通过对大赛中脱颖而出的优秀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奖励,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激励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提升技艺、勇于创新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竞赛安排

  (一)竞赛职业(工种)和组别

  选拔赛设置数控车、数控铣、数控加工中心(四轴)、动漫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钣金技术、砌筑、焊工、维修电工、CAD机械设计等10个职业(工种)。

  选拔赛设企业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

  (二)参赛对象

  凡从事相关职业或专业的一线企业职工(非本市户籍的职工要求目前在我市工作,且连续在江苏工作3年以上,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281日以后出生),在校高职、高专、技工院校、中专和高等院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81日以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工种)的竞赛。

  (三)选拔赛标准与命题

  企业职工组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标准命题,学生组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命题。试题分理论(闭卷笔试,客观题)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20%80%。试题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或组织专家命制。

  (四)组织方式

  结合我市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技能竞赛的做法,将选拔赛企业职工组竞赛项目纳入市第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主办,市总工会牵头负责,会同市有关部门、承办比赛的有关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制定具体比赛方案,共同组织实施;学生组竞赛由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分工负责,共同做好院校学生宣传发动、组织报名、选拔参赛等具体工作。

  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各行业、有关企(事)业单位、院校要在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初赛的基础上,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市选拔赛。以单位集中报名或个人直接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应填写报名表,并根据组别相应提供选手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卡)复印件、单位证明等材料。本次选拔赛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75日。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市总工会大厦B509室)受理企业职工组报名,联系人:周祥明,联系电话:88106878,电子邮箱:czslmb@163.com。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局前街28号一楼西大厅)受理学生组报名,联系人:黄堃、虞秀珍,联系电话:8668700286606739,电子邮箱:czjdzx@163.com

  (五)选拔参赛时序进度

  1.组织发动阶段(20126月):召开选拔赛组委会扩大会议,协调开展选拔参赛相关工作,印发选拔赛方案,启动选拔赛各项工作。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公布竞赛职业工种和承办单位的相关信息,广泛动员企业职工、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加。

  2.选拔赛阶段(20127月):确认报名参赛选手资格,完成裁判员培训、竞赛命题、场地落实,竞赛指南编印、奖牌制作,赛场会务等工作,举行选拔赛。

  3.集训参赛阶段(20128月):8月上旬组织选拔赛各职业(工种)各组别前4名选手集训,重点加强理论知识辅导、强化操作技能训练,集训后按照省大赛的要求组队参赛。

  三、选拔赛奖励办法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常州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有关规定的通知》(常工发〔201050号)、《常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与实施暂行办法》(常人社发〔201255号)和《关于举办常州市第十一届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的通知》(常工发〔201114号)的有关规定,对参加选拔赛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

  选拔赛各组别各职业(工种)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第1名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参赛人数由组委会按一定比例确定奖励名额。

  (一)企业职工组

  1.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一等奖的选手,由市政府授予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常州市技术状元荣誉称号,奖励2000元;由市人社局授予常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二等奖、三等奖的选手,由市人社局授予常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颁发荣誉证书。

  3.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一、二、三等奖,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选手,由团市委授予常州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并予以优先评选常州市青年岗位能手标兵

  4.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一、二、三等奖的在职女性职工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常州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5.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由市人社局向省人社厅破格申报技师职业资格;对各职业(工种)理论和技能成绩均合格的其他选手,由市人社局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

  (二)学生组

  1.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选拔赛组委会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600元,颁发荣誉证书,并由市人社局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

  2.对各职业(工种)理论和技能成绩均合格的其他选手,由市人社局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

  3.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荣誉证书。

  (三)团体奖

  对选拔赛各组别各职业(工种)获得一、二等奖选手的选送单位,由组委会授予高技能人才摇篮奖荣誉奖牌;对积极组织选送选手参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选送单位,由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荣誉奖牌。

  对在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中获奖的选手,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各组别各职业(工种)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市选拔赛组委会再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获得企业职工组各职业(工种)二等奖、三等奖的选手,分别享受常州市劳动模范待遇、授予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省大赛获奖选手授予荣誉与市选拔赛所得荣誉不重复享受。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选拔参赛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常州选拔赛组委会,组委会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宣传部,市人社局、经信委、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部门组成,负责协调确定竞赛重大事项。副市长韩九云担任选拔赛组委会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戴晓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狄志强、市人社局局长吴新法担任选拔赛组委会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仲裁委员会、综合(技术)部、宣传部等3个部门。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大赛的指导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大赛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市人社局负责大赛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市经信委负责协调有关工业、信息企业参赛的发动工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分别负责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的参赛发动和赛务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大赛相关资金保障工作;市建设局、市交通局负责相关竞赛职业(工种)的宣传发动和赛务工作;市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的竞赛宣传发动和报名参赛工作;市总工会负责协调企业工会做好职工参赛动员发动和有关职业(工种)的赛务工作;团市委负责基层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技能竞赛活动和赛务工作;市妇联负责发动广大妇女积极参加技能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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