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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常州市银行业“十五”回顾及“十一五”展望的报告
索 引 号:758474445/2006-000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银监发[2006]22号 发布机构:常州银监分局
生成日期:2006-02-13 公开日期:2008-03-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银行业五年规划
关于常州市银行业“十五”回顾及“十一五”展望的报告
常银监发[2006]22号

  

常银监发〔2006〕22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

现将呈上,请予审验。

特此报告

附件:完善监管体系  落实科学发展观 不断开创辖区银行业发展的新局面----常州市银行业“十五”回顾及“十一五”展望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完善监管体系  落实科学发展观

不断开创辖区银行业发展的新局面

――常州市银行业“十五”回顾及“十一五”展望

 

“十五”期间,在常州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和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辖区银行业继续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发展理念不断更新,资产质量持续改善,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更为明显。监管体制和机制得到不断加强和完善,确保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行,维护了地区金融秩序稳定。为立足现实,着眼率先,推动辖区银行业在“十一五”期间继续健康发展。现对常州市银行业“十五”回顾及“十一五”展望如下。

一、常州辖区银行业“十五”期间营运概况

(一)机构发展步伐加快,银行业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十五”期间,随着金融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推进,常州市已逐步形成了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运作高效、服务领域较为全面的区域性金融机构体系。目前,常州辖区拥有政策性银行二级分行1家,国有商业银行二级分行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二级分行3家,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汇分局各1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4家。“十五”期末,辖区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总数为921家,比2000年末减少159家,期间,改制成立了江苏武进农村商业银行,新设立了招商银行常州分行;ATM数将近500处,比2000年末增加约300处,增幅达150%,基本能满足客户存取款业务需求。至2005年末,全辖银行业从业人员达11150人,比2000年末增加110人,人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银行业务快速发展,经营规模迅速扩大

“十五”期间,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业务增长迅速,资产负债规模增长速度为历史最快。至2005年末,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1845亿元,比2000年末增加941亿元。总负债达1811亿元,比2000年末增加914亿元。同时,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存贷款业务作为银行业传统业务在银行业发展中仍占据重要地位:全辖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700亿元,比2000年末增加1073亿元,增幅171%,年均增长额214.7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1142亿元,比2000年末增加752亿元,增幅193%,年均增长额150.4亿元。

(三)经营效益稳步增长,总体资产质量不断提高

“十五”期间,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经济效益年均增长额3.86亿元。2005年实现账面利润26.88亿元,比2004年多增26.44亿元。从盈利结构看,存贷款利差收益仍是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润增长的最主要因素,从2001年的8.96亿元增长为2004年的32.93亿元,2005年达38.48亿元。“十五”期间,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力度;充分利用股改、央行票据置换等政策,实行不良贷款的剥离和加快处置;形成全口径不良资产的监管考核要求,总体资产质量逐渐提高。至2005年末,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五级分类口径,03年实施)为73亿元,分别比2003末、2004年末减少15.48亿元和2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6.37%,分别比2003年末、2004年末下降4.24个百分点和3.18个百分点。非信贷不良资产余额为12.48亿元,比2004年末减少3.09亿元,非信贷不良资产率为1.79%,比2004年末下降0.96个百分点。

(四)内控体系不断完善,风险意识日渐提高

随着银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外部监管、内部审计的不断加强,“十五”期间,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制度也得到不断加强和完善。一是成立了信用审查委员会、内控管理委员会,明确职责,实施有效的风险防范与管理。二是加快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贯彻和实施监管部门内部控制指引,制定了一系列业务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规范各个岗位分级授权制度和各项操作程序,全面再造内控平台,有效控制操作风险。三是成立了内控专项治理小组,加强自查自纠和内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稽核力度,增强干部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四是重视稽核人员的配备,充实稽核力量,积极开展内部稽核。五是完善会计控制体系,严格授权审批手续,业务操作过程中部门和岗位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将内控管理情况纳入各项考核中,不断完善考评奖惩机制。六是按照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实行业务管理流程再造,加强了授权授信管理,科学排查风险点,完善了风险管理制度。

(五)金融产品不断丰富,中间业务拓展迅猛

一是新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国际保理、商铺贷款、个人投资经营贷款、个人保单质押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加按、转按等。二是着力发展高附加值的代理类、咨询类、结算类、电子银行、银行卡、产品服务收费等新业务。三是将金融业务创新与增强信贷营销等措施相配合,拓宽金融服务内涵,较好地满足了各类企业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四是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信用类等中间业务发展迅猛,2001—2005年均增长额为1.56亿元,增长速度远高于传统银行业务,既满足了金融消费者不同需求,拉动了存款增长,又改善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结构,增加了经营效益。

二、常州辖区银行业“十五”期间改革发展情况

(一)银行业监管体制发生重大改革

“十五”期间,银行业监管体制发生了重大改革,监管工作得到不断深化。为有利于对银行的集中监督,提高监管的水平和监管效率, 2003年4月28日,银行业监管工作职能从人民银行分离,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银监分局成立于2003年12月16日)。中国银监会的主要工作是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内控的监管,重视其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促使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这样,在新的监管体制下,银行业监管工作逐渐从侧重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与风险性监管并重转变,强调全面落实持续性监管要求,积极推进风险长效监管。常州银监分局根据“三法”的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监会授权,对辖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常州市商业银行、武进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邮政储蓄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管理职责。

(二)新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一是监管理念进一步转变。按照中国银监会提出的“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四个结合”的宏观调控措施,进一步提升银行业科学经营的宏观意识和风险意识;推动辖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以达到“资本充足、增加拨备、风险控制、盈利做实”的监管要求;推进市场开放,促进业务创新和经营理念、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资本管理和提高自我约束与发展能力,有效制约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以及集团客户授信,严格按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加大责任追究;逐步推进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工作;建立辖区银行业风险评价和风险预警体系,引导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二是监管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根据银监会的有关规章文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并定期修订了《金融许可证管理操作办法(试行)》等近十项新制度、新办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行政务公开,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和质量;制定了《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操作规程》等多项制度加强和改进非现场监管;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签订了《常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统计信息共享协议》,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了解掌握全辖金融运行的基本状况提供了信息平台;建立了辖区监管统计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范程序在《常州日报》向社会披露辖区主要银行的资产、经营统计数据信息。三是监管方式和手段不断完善。进一步搞好风险持续监管工作,推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资本充足状况,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加快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大额客户授信风险分析和监测;明确全年不良资产压降目标和措施,改进和完善不良资产监测考核指标,加强了对不良贷款分类偏离度和迁徙变化的持续监控,组织开展了不良贷款监管巡访,推动银行研究制定风险定价办法和利率浮动与风险成本挂钩问题;督促辖区银行业金融结构强化对关联授信、多头授信和过渡授信的控制,认真执行集团客户、关联交易、大额授信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分析台账和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了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和防范操作性风险工作,全面提升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

(三)加强合作,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合作平台。

一是建立和完善定期向武进、金坛、溧阳三辖市(区)政府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情况制度,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银政企合作平台。二是通过简报形式向常州市委、市政府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风险情况和趋势。三是沟通和明确需要地方政府协调解决、支持和配合的事项,有针对性提出地方政府需研究出台支持银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特别是辖区信用环境建设和支持银行资产保全及处置不良资产的政策。四是组织成立常州地区及一区二市银行同业公会,启动了规范化的自律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常州地区银行同业公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发挥自律维权作用。五是为协调解决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经济纠纷,积极与常州仲裁委员会协商沟通,成立了驻金融系统仲裁办事处,积极运用仲裁方式维护金融债权。六是建立了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协调会制度,加强金融风险和案件的防范,营造法律环境。

(四)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均已完成股份制改革,其中建设银行2005年10月成功在香港上市,辖区分支机构也相应更改了机构名称,在新的公司治理结构下,进一步转换运营机制。二是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常州市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作用不断加强,绩效评价和正向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形成;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稳步推进,逐步建立了辖区合作金融机构“统一法人、授权经营、分级核算、单独考核”的经营机制。三是推进扁平化管理,实行基层网点集约化经营,充分发挥自助银行和网络优势。通过升格、迁址、撤销和设置离行式银行设备等方式,从分行、支行、分理处和储蓄所的四级体系向三级体系转变,精减亏损营业机构,不断完善网点服务功能,推进集约化经营,提高金融机构市场形象和整体竞争力。四是优化机构区域布局。将经济环境较差、发展缺乏潜力的网点,调整到金融市场发达、发展前景较好或高中端客户集中和住宅小区集中的地区,为更多银行企业客户和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全面、便捷的金融服务。五是银行经营机制转换速度加快,以人为本,逐步向现代化、国际化迈进。充分认识金融业改革趋势,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内控制度执行,重点防范八大风险中的操作风险。贴近市场需求,完善激励措施,加大科技投入,为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科技支撑,提高业务创新能力,优化金融产品结构。

三、常州辖区银行业“十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新的信贷风险不断暴露,信贷资产质量问题不容乐观。“十五”期间,诸多风险因素对银行贷款质量产生了不良影响,不良资产压降形势不容乐观,不良贷款“前清后冒”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贷款风险不断暴露,新发生不良贷款总额较大。宏观调控对贷款的影响正在波及贷款质量,一些行业与企业受宏观调控的影响,经营状况恶化,经济效益下降,催生银行贷款风险产生。二是辖区少数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度追求市场占有率,防范风险措施未能及时跟上,积聚了一定风险隐患。三是贷款分类发生偏离,风险状况未能充分暴露。贷款形态反映不实导致大量不良贷款或隐或现。由于技术及人为因素的影响,致使贷款五级分类普遍存在偏离,隐性的不良贷款清降压力依然很大。

2、授信集中度风险突出。从目前大额授信统计数据看,银行授信集中度风险仍未能缓解。贷款集中度过高,加大了银行机构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客户集中,户均授信额度较高。二是行业、客户集中。大额授信客户主要集中在垄断度较高的行业(如公路、水电、城建、土地储备)和拉动地区经济增长的支柱行业(如钢铁、机电、房地产)。三是授信集中。由于大额客户都是银行竞相争取的优良客户,因此往往造成大额客户在多家银行都有一定授信额度,且多头贷款。由于当前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和关联企业的大额授信管理机制不成熟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间信息交流不充分、协调机制不完善,极易造成多家银行对单家客户交叉重复授信,超过了企业承贷能力。

3、操作风险隐患不同程度存在。一是辖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合规经营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分支机构违规现象普遍,违规操作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开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和操作风险专项检查发现:业务操作“一手清”、重要岗位超期未轮岗换岗,银企对账随意性大、对账率不高,外部账户开户不规范、逆程序操作,权限卡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有一定普遍性,内控制度落实因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使得操作性风险隐患加大。二是案件或案件苗头仍有发生。近年来银行的扁平化管理由于配套措施相对滞后,在人事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形成了新的管理漏洞;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使得原本潜伏的问题逐渐表象化,查而不严或屡查屡犯使得内控浮于形式,特别是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操作风险突现,个别机构出现高管人员违法违规案件。三是各类举报事件频繁。

4、机构调整规划不尽完善。“十五”期间,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改革,特别是营业网点的撤并对银行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一是部分银行机构营业网点撤并后配套措施未能及时跟上,出现银行服务空白地带,给当地银行客户、企业结算带来不便。二是辖区自助银行、离行式ATM增长速度远远低于银行机构撤并速度,服务功能相对单一,且布局多集中于繁华地带,仍无法满足一些边缘地区和综合性的金融服务需求。三是银行机构撤并使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日趋弱化。

四、“十一五”期间常州银行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趋势

(一)常州银行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

1、利率市场化改革向纵深发展

我国目前贷款利率已全部放开,大额存款也已实现协议存款利率,实现利率完全市场化已指日可待。在利率管制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利率风险主要是政策性风险,即中央银行是否决定调息、如何调息等。而利率市场化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利率风险更多的表现为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且利率风险将会成为主要风险之一。银行将面临整体利差缩小和经营困难的局面,相当一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在存贷款市场的份额急剧下降,甚至会被挤出市场。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建立资金价格定价体系,通过预测市场趋势,建立负债组合,提高主动负债比重等,对利率水平进行控制并及时做出调整,同样在资金运用上需建立盈利资产组合来确定收益水平,在建立资产负债期限、利率匹配的基础上,在金融市场上通过衍生产品抵补利率风险。

2、人民币向可自由兑换货币转变的汇率改革步伐加快

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改革拉开了新一轮汇率制度改革的序幕,最终将实现资本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是机遇和挑战并存。汇率浮动弹性增加、资本流动性增强、投机热钱规模大幅上升等将会增加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企业承担汇率波动的风险。同时,也提高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企业外汇管理的主动性,促使银行外汇业务水平的提高。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来说,必须尽快适应汇率波动加大对其资产负债余额价值重估、收益结构、币种结构带来的风险。特别是要提前建立和完善应对外汇交易和汇兑规模趋于增加,衍生产品进一步丰富,风险对冲与投机趋于活跃,银行的汇兑收益、外汇理财的手续费等趋于增加,不规范的外汇理财风险有可能上升的风险防御机制。加快针对外汇风险加大的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及时开发更多的用于汇率避险的金融衍生产品。

3、金融市场全面开放,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按照入世承诺,2006年底,我国金融领域将向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即取消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服务对象限制;在2006年12月11日前逐步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服务对象限制;允许外资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审批条件与中资银行相同;允许设立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享受中资同类金融机构的同类待遇等。外资银行将广泛参与国内金融市场竞争,我国银行业将真正融入国际金融市场,也迫使国内银行加速蜕变,提高金融效率。对于常州来说,外资银行极有可能在最近三年内进驻辖区或在辖区展业经营,这将给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在强化竞争的同时,伴随着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步伐加快,中外资银行的合作渠道将进一步拓宽,在业务经营、技术支持、人才培训以及投资入股等领域可以开展全方位、多元化的深层次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双赢”目标,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在常州的分支行的经营理念、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等也都将进一步大幅提升。

4、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为先导的综合经营趋势

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浪潮的不断高涨,综合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欧洲和日本,都实行综合经营的国际大环境下,中国作为为数不多的坚持分业经营的国家之一,同时又面临着加入WTO的现实状况,在“十一五”期间,金融业综合化经营,极有可能成为中国金融体制又一重大改革。目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包括以非金融机构为主体的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经营性金融控股公司;以实业公司为主体控股金融企业形成的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将成为我国“十一五”期间向综合经营转变的主要模式。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实行综合经营改革后,一方面可以更为积极地利用银行平台广泛地交叉销售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同时在资本市场上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承销各类债券等,采取金融产品多元化经营策略,分散风险,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另一方面也给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非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在基本流程、利润来源和经营特点等方面都存在着重大差别。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除了目前和新增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外,还要和面对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的竞争。

5、经济结构根本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影响

当前,国内经济运行中长期未能有效化解的产业结构矛盾突出,实现经济结构根本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成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瓶颈问题。为此,国务院专门公布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与之相配套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逐步形成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结构及金融服务对象必须紧跟上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向商业、能源、工程机械、通信、农业、循环经济、交通以及高科技等产业领域转变。特别是在常州前几年大量资本投放到重化工、资源消耗型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注意结构调整、资源配置优化和促进地区经济转型、可持续健康发展。

6、地区金融环境逐步改善

一是地方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区域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都是市场上的平等竞争主体,市场对包括金融资源在内的一切资源起到基础性配置作用。二是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初步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基本可以正常发挥作用,信用文化逐渐深入人心。中小民营企业诚信意识加强,财务信息基本上能够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基本无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全民金融意识和法律观念得到较大的增强。三是地区法律环境比较完善。司法和执法职能充分发挥,法律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综合运用审判、调解、仲裁等多种法律手段,制止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杜绝行政干预,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四是全市社会中介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比较齐全,服务水平较高,诚信意识较强。统一、高效、可行的信贷抵押登记机构得到建立,为金融业务的正常开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平台。

(二)常州银行业发展趋势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指出,“必须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国有金融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深化政策性银行改革,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完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提高金融企业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银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伴随着“十一五”期间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逐步实现以及地方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辖区银行业发展将取得新的进展。

1、整体业务健康稳步发展。未来五年,我国仍将是银行主导型经济,随着经济金融互动性的持续增强,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规模将延续“十五”期间增长势头,而作为银行主体业务的存贷款业务也将继续与地方经济保持同步发展。“十一五”期间,预计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余额将达3180亿元、总负债余额将达3160亿元,年均增幅将达12%以上,其中,预计2006年末总资产、总负债余额将分别达2080亿元和2070亿元。存贷款规模预计年均增幅分别为20%和15%,其中,2006年存贷款增幅分别将达22%和18%,存贷款余额分别达2060亿元和1350亿元。

2、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但局部风险依然存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推进国有金融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深化政策性银行改革,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因此,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消除历史包袱,提高资产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内控机制的逐步健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也将有所增强。未来五年,预计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总体将呈现逐步提高趋势。至“十一五”期末,辖区所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均应达到8%以上,核心资本充足率应保持在4%以上,同时,贷款损失拨备充足率应比现有水平翻一翻,达到90%以上不良贷款率应稳定在4%以下,非信贷不良资产率应控制在1%左右,中小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不可避免的是,在资产风险防范和化解过程中,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将面临一些不利因素,如存量风险恶化、新的风险点不断形成、宏观政策调整和经济波动对银行产生负面影响等,将会形成局部风险,资产质量优化进程可能存在一定起伏。

3、银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但利润增速可能减缓。未来五年,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净利差收入将保持年均18%的增长率,其中,2006年预计同比增幅在20%左右。“十一五”期间,中间业务收入将是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润的重要增长点,由于基数较小,随着金融产品的丰富和银行服务水平的提高,未来五年全辖中间业务收入至少将以50%以上的年均增幅增长,其中,2006年预计增幅应在90%左右,至“十一五”期末,全辖中间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应由目前的3%左右提高到10%—15%。同时,“十一五”期间,在信贷资产规模扩张以及提足准备的前提下,大量的利润将用于弥补损失准备金的不足,因此,预计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常性利润年均增长率为18%左右,其盈利绝对水平仍然较高,但增速可能有所趋缓。

4、公司治理日趋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获取及维持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任和信心的基础,也是银行业乃至整个经济体系稳健运行的关键所在。“十一五”期间辖区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将在“十五”期间从无到有,“三会一层”正常运作,授权、转授权管理全面推行,现代公司治理已经初步形成的基础上继续加以完善。产权结构更加合理和透明,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程序更加科学和规范。董事会(或理事会)能够对经营和稳健负最终责任,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能够清楚其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对各项事务做出良好的独立判断。董事会(或理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各种专业委员会将能够充分发挥作用。董事会(或理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之间、董事会(或理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之间的职责界定更加清晰。监事会对董事会(或理事会)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建立能妥善处理好股东间利益冲突的机制。整个内部控制操作规范化、透明化程度明显提高,内部稽核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制度化、经常化。

5、金融产品创新速度加快,产品结构逐渐优化

“十一五”期间,我国金融改革将进一步深化,金融控股、金融业务多元或综合经营将是未来五年中国金融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交叉类、延伸类的金融创新服务会得到大力发展。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适应市场变化,加强与保险、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将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特别注重开发高附加值的金融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同时,由于我国汇率和利率的市场化改革有望在“十一五”期间取得更大地进展,针对汇率和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工具创新将层出不穷。特别对于常州金融服务需求的实际来说,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2005年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提出的“六项机制”,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创新将会表现得十分突出。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信贷资产比重将进一步下降,以理财咨询、福廷费、国际保理等为代表的表外业务、中间业务所占比重将进一步加大。

五、“十一五”期间常州发展思路、目标、措施

(一)思路

“十一五”期间,我市银行业发展面临的内外环境将发生许多重要变化。为此,在银行业监管工作中,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银监会的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合规监管与风险监管相结合,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坚持持续审慎监管新模式,不断促进被监管机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的提高;分析辖区银行业“十五”发展现状及存在的差距,加大引进中外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来常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的工作力度。利用三到四年(2005-2008年)时间,积极争取华夏、浦发、兴业等股份制商业银行来常设点,同时,在吸引外资银行来常设点上取得“零”的突破。配合、督促常州市商业银行参加江苏银行的联合重组,支持地区其它法人金融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入股,引进国际先进银行经营管理理念,提高资本充足率、管理水平和技术平台。

(二)目标

银行监管部门的终极目标是通过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系统性、整体性风险,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竞争能力。

联系到“十一五”期间辖区银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对辖区银行业“十一五”期间的具体发展目标如下:一是进一步完善银行业新机构、新业务、新品种的市场准入评价,建立健全持续有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提高现场检查成效,加强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风险内控的评价和预警,把握、防范和化解转变整体风险,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披露并处置风险,维护辖区良好的金融秩序,使辖区公众保持对银行业充足的信心。二是建立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高效、稳健的运行机制,成为资本充足、治理结构合理、内控严密、经营稳健、资产优良、管理水平先进、创新功能凸现、服务和效益俱佳,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三是紧紧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要求,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扩大信贷投放,加快金融创新,优化金融服务产品结构,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更加稳健高效的金融支持。四是加快信贷结构为主的金融产品结构调整步伐,支持经济结构调整,重点是加大对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三农”、外经外贸、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三)措施

1、继续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加强政策导向。一是加强产业政策指导和窗口指导,大力调整业务发展方式和资产结构,确立新增信贷投向,支持辖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实现银行经营和地方经济同步的调整。二是改进信贷服务,切实做好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通过监管导向和制度激励,指导商业银行把做好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与完善和调整资产结构结合起来,引导辖区银行业探索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新模式。

2、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力度。进一步抓住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风险隐患,尤其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后的风险状况,关注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的潜在系统风险。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薄弱环节完善内控制度、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内控体系。完善以风险为本的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相互联系又相对分离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手段应有的作用,实现可持续性监管。

3、加强调研,不断提高银行稳健发展的前瞻性。将围绕当前银行业发展的重大情况、突出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银监会出台的重要监管举措效果、商业银行改革或金融创新的重要情况及效果、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风险情况及其原因等课题开展调研,不断推动银行业改革的深化和创新,促进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持续健康发展。

4、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银行业资产质量的不断提高。大额授信风险、集团客户授信风险、关联交易风险、操作性风险等在未来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结构中仍将较为突出,充足资本、狠抓不良贷款压降的任务仍将十分严峻。将继续突出重点,以不良贷款“双降”为抓手,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大额授信、集团客户授信、关联交易风险的识别、监测、预警和控制,建立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范长效机制,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步形成一种严格把关的内控文化。

5、促进辖区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不断提高法人治理运作水平的基础上,明晰职责边界,切实改进经营管理,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及各种专业委员会制定详细的议事规则,严格区分决策、经营和监督三者的职能和分工,相对独立,提高“三会一层”运作水平,改革薪酬体系,逐步形成和完善激励约束相容的正向激励机制。

6、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银行业系统队伍素质,适应金融发展形势变化的需要。进一步迅速适应监管理念转变、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和全球经济金融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优化监管岗位配置,合理配置监管力量,处理好传统监管与手段创新,熟悉被监管对象经营管理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大力培育金融服务人才,多渠道加强金融人才资源开发和能力建设,调整更新现有人才队伍结构,全面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塑造一支创新型、复合型、国际化通用的银行业监管人才队伍。

7、充分利用外部监管资源。外部监管资源,如外部审计、会计、资信评级、资产评估、社会舆论、自律组织、银行业同业公会等。在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依法行政,监管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基础上,考虑在一定范围内利用可能获得的外部监管资源作为重要补充,提高监管成效。

8、改善金融环境。一是进一步完善银行业内在机制。改善银行业内在运行结构,加强自我约束,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的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支持经济发展。二是努力优化金融外部环境。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完善政银企沟通交流的平台,促进相互合作,实现银企良性互动。三是大力宣传金融方针政策,普及金融知识,增强社会对现代银行业的了解。四是支持政府优化信用环境,加强诚信建设,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维护金融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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