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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银监分局200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758474445/2004-000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银监发[2004]36号 发布机构:常州银监分局
生成日期:2008-03-26 公开日期:2008-04-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银监分局2004年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常州银监分局200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银监发[2004]36号

 

关于印发《常州银监分局200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银监发[2004]36号

 

各科室,金坛、溧阳监管组:

现将《常州银监分局200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江苏银监局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银监分局2004年工作要点

 

 

 

二○○四年三月三日

 

 

 

 

附件:

常州银监分局2004年工作要点

 

2004年,常州银监分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会议、银监会工作会议和江苏银监局年度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向上的发展观,落实现代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运用新的监管手段,依法加强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和透明度,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提高辖区银行业的风险控制能力,开创辖区银行业监管工作的新局面,树立银行业监管机构的新形象。

一、认真学习贯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一是要认真开展对银监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切实制定详细的宣传、培训计划,明确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措施保障。一方面要组织银监分局内部的学习贯彻,另一方面要组织协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广泛的“三法”宣传培训活动,营造氛围,赢得各界对实施“三法”的支持和配合。在银监法的学习贯彻中,通过组织分局人员的系统学习培训,要增强依法监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履行监管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将金融“三法”学习与行政许可法的学习贯彻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对原人行下发的监管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规定进行系统清理,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三是根据银监法及银监会出台的有关法规规章,按照与时俱进、审慎监管、合理设限、公开透明的原则,清理和修订现存的银行监管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制定《金融行政审批会审会议制度》,并修订《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操作办法》、《金融机构业务审查操作程序》。四是严格依法规范监管行为。对照银监法的规定,明确各类审批、核准、报备和报告事项,根据上级明确的监管权限和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工作规程,确保监管决策符合法定程序,确保监管行为遵守法律约束,确保各项工作满足时限要求。五是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与人民银行的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六是按照银监法的规定指导督促银行同业公会的工作,促使其发挥行业自律、维权和协调作用,促进辖区保持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更新监管理念,坚持分类监管原则。

按照中国银监会提出的“管法人、管内控、管风险、增强透明度建设”的现代监管理念,全面规划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努力实现银监会提出的监管目标和良好监管标准。贯彻新的监管理念要将辖区法人机构作为监管重点,通过制定分类监管规划,实行“一行一策”,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实行对城市商业银行的“零距离”监管,促进其稳步健康发展。

对于常州市商业银行的监管要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督促该行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首先,根据《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要求该行适时完成董事长和行长职务分设,建立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筹建专门委员会;其次,根据完善公司治理架构要求,督促该行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各司其职、相互制约、通力合作、依法治行的公司治理机制;第三,指导督促该行修订《章程》和“三会一层”的职责和议事规则;第四,建立与该行董事会正常联系沟通机制,将对高管人员的考核结果、现场检查报告、非现场监管反馈意见等监管事项内容书面通报该行董事会。二是深化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提高资产质量。首先,督促该行深入推进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工作,完善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提高清分工作质量,并以此促进信贷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其次,督促其尽快制定资产风险拨备提取计划并切实付诸实施;第三,建立全口径不良资产统计监测制度,督促该行采取各种手段清收不良资产。按五级分类口径要求其不良贷款余额全年下降6500万元,不良贷款率下降4.03个百分点,同时要求其风险性非信贷资产余额下降500万元。督促该行启动再次置换不良贷款工程,全面落实不良贷款压降指标。三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达到标本兼治的目标,全年要选择其管理薄弱、问题较多的3至4家支行开展全面检查。同时,要对该行贷款五级分类检查后整改情况开展后续检查,对该行股权管理、高管人员持股情况、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情况及大额单户(2000万元以上)贷款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全面贯彻风险监管要求,开展对常州市商业银行的风险评级工作,评级结果作为持续性监管的重要依据。

(二)精心组织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做好高风险社的监控、预警和处置工作。

对于辖区农村信用社的监管要突出五个方面重点。一是积极推进辖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健全治理机制工作。认真审查增资扩股和降低不良贷款方案,加强专项票据认购的审查管理和后续管理,督促有关农信联社切实转换经营机制,真正达到“花钱买机制”的目的。同时,要督促指导武进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提高非现场监管效率,针对联社“一级法人”体制的新特点,进一步明确监管员对挂钩监管对象的监管职责和任务。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对农村信用社实施全面、深入的现场检查上,检查重点是会计出纳基础工作、资产质量、“三防一保”和重要规章制度的执行等,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规定处理。同时,要提高非现场监管的深度,揭示风险隐患。三是重点监督农村信用社降低不良贷款。首先,明确全辖农村信用社要实现不良贷款“双下降”,按照四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下降21500万元,不良贷款率下降3.39个百分点,同时要求风险性非信贷资产余额下降9450万元;其次,要对不良贷款进行月度监控、实时分析,督促农信社真实反映资产质量;第三,认真落实贷款的放、管、收、效责任制,坚决遏止新增不良贷款的发生,对贷款管理混乱、资产质量低下的农信社采取综合监管措施,督促其确保压降目标的实现。四是指导农村信用社加强基础建设。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建立要素齐全、科学规范的贷款分户账、各类台账和农户经济档案,改进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的考核办法,严防虚盈实亏。五是加强对农村信用社资金使用的管理。一方面,加强对大额贷款的跟踪检查,严格控制大额贷款的发放,另一方面,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券投资管理,切实防范投资风险,对部分地区农村信用社委托证券公司进行的所谓协议债券投资,要认真清理。严格要求农村信用社今后不得再与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机构进行委托债券投资活动。在对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中,要进一步改进监管工作组织形式,健全农村信用社监管档案体系。

三、创新监管手段,以风险监管为目标,实现监管模式的转变。

一是由以合规监管为主向风险监管与合规监管相结合、以风险监管为主的方向转变。制定常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监管指导意见,全面明确风险监管的目标、任务、措施。二是由“分割式”监管向注重对法人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转变。三是由“一次性”监管向持续监管转变。四是由侧重监管具体业务向注重监管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的有效性转变。五是由定性监管向定性监管与定量监管相结合转变,加强风险评价和预警。要积极探索加强非现场监管的方法和途径,分层次撰写各类机构的监管报告,提高监管报告的质量。六是督促金融机构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开展对辖内银行机构风险控制状况和管理机制的检查,对其现行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和薄弱环节进行评价,推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风险评级制度,评级结果作为监管的基本依据,并作为市场准入、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和确定现场检查频率、范围的重要参考。七是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尽快制定对集团客户、关联交易的授信控制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防范风险。

四、突出监管重点,全面开展各项监管工作。

要抓紧制定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监管工作计划,要明确监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采取的措施。

一是围绕降低银行不良资产比例,严格控制不良贷款发生。要制定不良资产压降考核办法,考核银行不良资产压降指标。2004年,常州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要压降120800万元,不良贷款率要下降2.93个百分点,继续实现“双下降”,对农村信用社实行四级和五级不良贷款压降双重考核制度。同时,全口径监管贷款、非信贷资产,要求当年风险性非信贷资产压降26050万元,保持我市银行机构资产质量在全省领先地位。二是在商业银行全面实施贷款风险管理五级分类制度,严格评估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和表外资产,引导各商业银行注重对不良资产的准确分类,并据此严格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实施并完善风险拨备制度。要根据去年组织开展的对辖内工商银行三项业务检查的要求和模式,组织开展对其他银行机构的检查,督促银行完善风险内控机制,加强资产风险管理。三是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呆账核销和不良资产清收力度,积极探索不良贷款处置的新方式。四是加强对不良贷款的双重考核,防止通过借新还旧、非实质性重组等手段变相降低不良贷款余额,严肃查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五是结合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变化,深入开展对钢铁、水泥、房地产、汽车等过度投资领域的信贷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票据承兑、贴现以及其他金融业务的监管。六是按审慎监管原则,支持银行业务创新,对新业务要重点审核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健全和执行的能力。七是有重点地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辖区的实际情况,精心排出现场检查计划,突出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的结合,突出对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检查,通过检查切实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八是建立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动态管理体系,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监管。首先,继续强化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严把入口关。要在坚持现有的审核条件和程序基础上,推行高级管理人员任前公示制度,提高审核实效。其次,继续实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实施细则,从高管人员的道德品行、专业知识与管理能力、贯彻金融方针政策、依法合规经营、内控建设与执行、资产质量与经营效益及配合监管工作等方面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要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约见谈话等方式,全面考核、评估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第三,加大对违法、违规高管人员的处理力度,并实行违规高管人员的通报制度。

五、加强监管基础工作,重视对监管工作的前瞻性研究和情况反映

一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制,根据有关规定明确机构、业务和高管人员审批、备案或报告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二是要按照江苏银监局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监管数据统计汇总和编制报表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建立监管信息的共享制度。三是要逐步试行城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四是要实行调研信息制度,指导和促进分局的信息调研工作。要紧紧结合辖区银行业发展情况和分局监管工作情况,制定调研重点。分局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每年应至少提交2篇调研报告,分局其他人员每年应至少提交1至4篇调研信息或1篇调研报告。应对信息调研工作进行考核。

六、开展“树形象、定目标”活动,以人为本,整章建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一是在分局全体人员中广泛深入开展“树形象、定目标”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和执行“约法三章”,加强对监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严明党纪政纪,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坚决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玩忽职守以及各种违规违章的言行举止,以严谨公正、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树立和维护好银行监管机构的良好形象。                  二是坚持“制度先行、规范管理”,当前要抓紧制定分局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要加强对监管组定位、职责的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推进监管组的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三是全面推行各项责任制,监管部门实行金融监管责任制,其他部门也要实行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在明确人员定岗定位基础上,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四是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坚持“一岗双责”,认真研究分析员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带有倾向性、波动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加强正面教育,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引导分局员工增强做好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精力和时间放在提高自身素质、争创一流业绩上。五是齐心协力争创文明单位,要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原则,全局动员,全体员工要共同参与形成创建合力,要围绕创建文明单位的内容,扎扎实实地做好创建的具体工作,向文明单位的目标努力,要充分发挥全局员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创建活动的活力和实效。六是加强人员培训培养,建立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尽快提高监管干部的业务工作水平。要鼓励年轻同志大胆工作,勇于实践,积极开拓,在分局形成团结进取的良好人文环境。七是加强党的建设。要针对分局机构、人员等特点,尽快建立基层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建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要坚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党建工作和广大党员中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以支部建设为重点,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要加强群团组织工作,根据上级局要求尽快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贴近职工、青年、监管工作实际的活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建立学习型党委,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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