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银监分局200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4年上半年,常州银监分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服从国家宏观调控大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之间的关系,创新监管理念,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责任,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了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和透明度,有力地促进了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快速发展,有效地维护了辖区金融秩序的稳定,树立了银行业监管机构廉洁从业、公正执法的新形象。现将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注重“四法”学习,突出规章制度建设,为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奠定扎实基础
(一)认真学习“四法”,提高依法监管水平。为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防范和化解辖区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实现有序竞争,我分局把学习贯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与《行政许可法》和修改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的学习贯彻结合起来,认真开展对“四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切实制定详细的宣传、培训计划,明确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措施保障。一方面组织银监分局内部的学习贯彻,另一方面组织协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广泛的“四法”宣传培训活动,营造氛围,赢得各界对实施“四法”的支持和配合。在银监法的学习贯彻中,通过组织分局人员的系统学习培训,增强依法监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依法监管的意识和水平。
(二)开展整章建制,切实规范监管行为。一是根据银监法及银监会出台的有关法规规章,按照与时俱进、审慎监管、合理设限、公开透明的原则,清理和修订现存的银行监管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制定了《金融许可证管理操作办法(试行)》、《金融行政审批工作规程》、《金融行政审批会审会议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信息报告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公示制度》等一系列业务制度,并修订了《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操作办法》、《金融机构业务审查操作程序》等原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监管工作。二是严格规范监管行为。对照银监法的规定,明确各类审批、核准、报备和报告事项,根据上级明确的监管权限和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工作规程,确保监管决策符合法定程序,确保监管行为遵守法律约束,确保各项工作满足时限要求。
二、提高非现场监管效率,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非现场监管工作,努力提高监管效率。在坚持各项现场监管工作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现场监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推出一系列非现场监管工作制度,加强对被监管机构风险状况的预警、监测。按照“一行一策”要求,揭示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提出针对性监管意见,通过发出“金融监管风险提示书”和“金融监管反馈意见书”,进行风险预警。
(二)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努力提高检查成效。上半年,我分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年初监管工作安排,开展了一系列现场检查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开展对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规情况的检查。根据国家联合检查组对铁本公司违规情况检查的要求,自2月10起,我分局共配合参与国家、省等各级检查组5批次检查、调查,对铁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和各有关银行、信用社对铁本公司的授权、授信情况及信贷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目前,正在参与政府部门对铁本公司的后续处理工作。二是开展部分行业贷款情况检查。根据江苏银监局《关于开展部分行业贷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分局组织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自查,并在此基础上对5家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以稽核检查意见书的形式向各家被查机构进行反馈,并提出相应整改要求,有效地促进了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三、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完善监测考核办法,为提高资产质量、防范资产风险提供有效平台
(一)理清思路,制定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根据江苏省银监局工作会议精神,我分局加强了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监测和管理,制定了《常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考核办法》,明确全辖不良资产压降总体目标和考核要求,指导帮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清收不良贷款的措施办法,同时对贷款管理混乱、资产质量低下、不良贷款压缩不力的金融机构采取约见高管人员质询、谈话等措施,对因主观原因造成不良贷款增加的责任人,督促金融机构严肃追究其责任。今年1-3月,实现了辖区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双下降”,但由于“铁本”事件的影响,致使全辖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在4月份出现了明显上升,至2004年4月末,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达98.95亿元,比年初上升9.8亿元,不良贷款率10.52%,比年初上升1.12个百分点。
(二)强化监测,按季通报,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为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监测,我分局建立了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季度监测报告制度。通过监测分析,及时反映了由于四川托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变故而导致东普科技、炎黄在线、博成等企业在工行、中行、建行常州分行贷款出现不良的情况,得到了省局的充分肯定。我分局按月、按季分析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压降形势、压降难点和重点,对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预警。进一步建立大额不良贷款和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监管台账,加大对大额不良贷款的监管力度,逐步向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监管体系过渡。按季召开不良贷款压降工作通报会议,强化通报对落后机构、地区的督促作用。把不良贷款率15%以上的分支行、不降反升以及压降工作落后的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积极采取不良贷款监管巡访制度、金融风险提示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约见谈话制度等三项监管措施,加大促降力度。同时,加强与常州市银行同业公会联动,督促指导其加大维权工作力度,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加强与政府的联动,按季向政府通报金融运行情况,特别是不良贷款情况,争取政府对此重视和支持,通过健全创安工作机制,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和维护金融债权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提出窗口指导意见,实行“约法三章”,做好“铁本”查处后的善后工作,切实维护银行债权。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刻吸取“铁本”事件的教训,积极妥善做好“铁本”事件的善后工作,督促贷款银行及时成立“铁本”债权委员会,并根据中国银监会、江苏银监局的要求对债权委员会提出“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债权委员会职责。一是债权银行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涉及处理“铁本”公司有关债权、债务问题共同讨论,协商一致。二是债权委员会增设工作小组,对企业生产经营、清产核资、债权债务重组等要积极参与,掌握情况,并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加强情况沟通协商。三是在铁本公司破产保护阶段,债权银行委员会积极与政府工作小组联系沟通,主动提出保护债权意见,各债权银行既维护银行债权,又要促进重组成功,坚持银行贷款不受损失原则,保全银行债权,防范风险和损失。
四、加强金融行政管理,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为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增加透明度提供持续支撑
我分局认真贯彻金融行政管理各项方针政策,积极适应监管职责调整要求,确定了年度金融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指导意见,严格按照《常州银监分局金融行政审批工作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金融行政审批工作,以支持辖内金融机构提高综合竞争力、维护良好金融秩序为目标,强化金融作为经济的核心作用,为常州市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加强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形成与经济相适应的机构布局。按照机构增设、布局调整、功能提升的原则,做好机构管理工作。首先,积极与有关治理机制好、经营有特色、管理水平高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联络,对拟在辖区设立分支机构的,积极向上级监管部门申请设立。其次,着力做好机构调整工作,适应行政区域调整、城区改造、县区中心乡镇建设和各类园区建设的需要,加强全市网点布局的规划,完成新一轮调整工作。第三,充分利用政策,推动网点升格。批准符合条件的机构升格,提升网点功能,促进银行机构的改革。
(二)加强金融业务准入管理,大力促进金融机构业务创新。首先,在政策范围内支持有关商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银行卡业务和其他中间业务,适量增加自助银行和ATM分布点,完善其服务功能,增加营业收入。其次,支持发展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帮助银行机构分析新业务的风险,制定管理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和内部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
(三)完善高管人员管理办法,重点突出行为监管和履职考核。坚持以人为本的监管原则,严防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层的道德风险,把高管人员的执行政策情况、对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合规经营情况和资产质量情况作为考核其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严把入口关,加强任职期间考核工作,实行可持续监管措施,对违法违规经营的责任人,要求金融机构严肃处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取消其任职资格。
(四)规范金融机构竞争行为,持续维护辖内金融秩序稳定。首先,认真贯彻《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银行业竞争行为的通知》精神,严禁不计成本盲目追求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的扩张,杜绝银行在利率、收费、授信等方面的各种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次,加强对常州市银行同业公会工作的指导。发出了对该公会年度工作的建议书,就该公会换届改选和章程修改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银行同业公会的行业自律工作,通过制定统一费、率标准和自律公约,规范同业竞争。第三,实行日常管理与现场检查、窗口指导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对违规机构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五)换发新版金融许可证,加强金融许可证管理。根据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版许可证的换证工作。至5月中旬,已全面完成了对辖内934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换证工作,并进行了公告。
五、更新金融监管理念,加强分类指导,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安全高效运行提供有序环境
(一)确定常州市商业银行为重点监管对象,全面促进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制定针对性指导意见。我分局就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规范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法人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和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和落实资本金补充机制、加强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严格市场准入、逐步推行信息披露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州市商业银行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指导,全面促进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通过窗口指导,运用综合监管措施,督促其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使其业务发展和管理水平取得较大提高。
2、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为客观评价常州市商业银行风险状况,推进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我分局制定评估方案,综合运用各类检查方法,有效保证了评估工作质量。经评估,认为该行2002年以来,内部控制有所加强,业务发展有所加快,资产质量明显提高,盈利能力有所提高,财务状况开始有好转迹象,但在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和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仍存在重大缺陷,且业务发展水平和盈利能力仍落后于辖内其他商业银行,属于3级关注机构。为此,我分局提出了从六个方面加强对其监管的意见,以促进其稳健快速发展。
3、开展专项现场检查。我分局就贷款质量五级分类、表外业务以及非信贷资产管理等情况分别对常州市商业银行开展了专项现场检查。先后累计投入525个工作日,通过进场谈话、调阅内控制度、查阅会计凭证及信贷档案资料等方法,对该行各项资产类业务合规情况和风险状况逐笔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四大类问题,此外,在表外业务操作、管理方面和非信贷资产管理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对此,我分局提出了七条整改意见。
(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做好高风险社的监控、预警和处置工作。我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和中国银监会《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对辖区农村信用联社及所在地的经济金融情况进行了逐个排队,并从五个方面突出对辖区农村信用社的监管。一是积极推进辖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工作。认真审查增资扩股和降低不良贷款方案,加强专项票据认购的审查管理和后续管理,督促有关农村信用联社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同时对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负责督促指导武进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针对联社“一级法人”体制的新特点,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员对挂钩监管对象的监管职责和任务,检查重点是会计出纳基础工作、资产质量、“三防一保”和重要规章制度的执行。三是重点监督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压降工作。首先,明确了全辖农村信用社要实现不良贷款“双下降”;其次,对不良贷款进行月度监控、实时分析,督促农信社真实反映资产质量;第三,坚决遏止新增不良贷款的发生,对贷款管理混乱、资产质量低下的农信社采取综合监管措施,督促其确保压降目标的实现。四是指导农村信用社加强基础建设。五是加强对农村信用社资金使用的管理。一方面,加强对大额贷款的跟踪检查,严格控制大额贷款的发放,另一方面,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券投资管理,明确要求农村信用社今后不得再与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机构进行委托债券投资活动。
六、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确保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顺利落实
我分局根据2004年6月3日中国银监会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深入分析和掌握辖区内经济金融运行态势和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落实措施,以确保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在辖区的顺利实现和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发展。
(一)坚持突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这一主题,在思想认识上增强执行宏观调控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方面,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宏观政策与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银行业稳健经营的科学发展观;另一方面,专题向市政府分管市长汇报中国银监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当前辖区金融运行形势及需要高度关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各项新增贷款明显减缓可能对近期地方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取得地方政府对银监部门加强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理解和支持;与此同时,分局还分别与人民银行、政府有关经济综合部门加强了联系和沟通,取得一致意见,从而为携手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营造了良好环境。
(二)坚持贯穿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这一主线,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反映。为全面了解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情况,我分局专门拟定了调研课题分发各银行开展紧急调查,同时派出三个调查小组赴各银行,围绕6个专题进行直接深入调查,切实掌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准则、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还款能力的企业所采取的信贷支持措施和打算,积极如实地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坚持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这一主体,提出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实施意见。为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我分局与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召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会议,要求坚决服从国家宏观调控大局,按照银监会提出的“四个结合”的要求,切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一是增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敏感度和贯彻落实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理清相关行业的贷款思路,加强行业集中度控制和审批权限、程序调整,对已经投放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贷款明确分类处置的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定,加强对重点客户单独授信和风险管理,强化对贷款集中度和关联交易的有效技术控制手段,进一步补充、修订内控制度,切实建立风险管理平台。三是及时掌握各类违约客户情况,对各类违约客户提出分类处置的方案,加快处置力度和进度。四是严格不良资产管理,按照《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到对不良贷款的逐笔、实时监控,以及对非信贷资产、表外业务风险变化情况的监测,有效防范资产风险,促使银行审慎经营目标与有效银行监管目标、当前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保持一致。
七、严格执行“约法三章”,开展形象工程建设,牢固树立廉洁从业、公正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一)积极开展“树形象、定目标”活动,进一步提升分局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为认真履行好金融监管的职责、使命和任务,进一步推动常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我分局广泛开展了“树形象,定目标”活动。通过这次活动,全面提升了我分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较好地树立了“好学求新,和畅向上,审慎严谨,尽职秉公,廉洁自律”的新形象,为努力实现四个方面的监管目标:致力于确保辖区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致力于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致力于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增强市场信心;致力于维护辖区金融秩序的持续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为开局之年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头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分局党委根据江苏银监局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分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全面负责各项创建工作的协调组织、检查指导工作,将树立监管机构文明形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贯穿整个创建过程,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干部使用和员工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分局按照“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新理念,抓住文明单位创建的契机,建立办公、财务、纪律、党建等1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和20多项较为规范的监管工作制度;为确保干部职工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事业同干,顺利推进各项工作,分局党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健全党的基层组织生活,认真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三法”,指导工作的开展;分局党委成员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密切联系群众,尽可能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强调“约法三章”制度,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一是全局认真组织学习和执行“约法三章”,加强对监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严明党纪政纪,坚决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玩忽职守以及各种违规违章的言行举止,以严谨公正、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树立和维护好银行监管机构的良好形象。二是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上保证“约法三章”制度的落实。首先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增强监管人员的党性观念和廉政勤政意识;其次坚持监管员AB制度,一方面,提高办事效率,另一方面,实施监管员相互监督和制约。第三,坚持集体会审制度,凡是需要金融行政审批的事项,严格按照《常州银监分局金融行政审批工作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坚持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依法行政,不徇私情。三是认真执行现场检查纪律和有关廉政规定,营造了良好的廉政勤政风气。通过对“约法三章”制度的广泛学习和宣传,全局监管人员形成了较强的自律意识,能够服从大局,认真做好各项监管工作,无利用监管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和泄露秘密的现象,为开局之年实施有效监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更好地担负起履行金融监管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