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08年常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758474445/2008-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银监发[2008]34号 发布机构:常州银监分局
生成日期:2008-04-11 公开日期:2008-04-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明确常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具体要求
关于印发《2008年常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常银监发[2008]34号
    

关于印发《2008年常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

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常银监发〔2008〕34号

 政策性银行常州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常州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常州分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市分行、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现将《2008年常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8年常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意见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2008年常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

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国银监会、江苏银监局2008年度工作会议提出的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精神,推动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若干意见》中有关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试点措施落到实处,常州银监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对2008年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中国银监会2008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作为提高银行业可持续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协调服务,改善外部环境,全面提升辖区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促使小企业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的增长点、风险的分散点、产品的创新点。

二、总体要求

根据银监会小企业贷款增幅不得低于各项贷款增幅的总体要求,以常州市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在从紧货币政策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通〔2008〕71号)、《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银监发〔2007〕53号)、《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银监发〔2006〕69号),加大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小企业金融服务各项机制,实现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快小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步伐,丰富小企业金融服务内涵,积极推广小企业金融服务新产品与经验;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风险监测与控制;进一步争取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强与中介机构的有效合作,营造小企业金融服务良好环境,实现小企业金融服务商业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小企业金融服务在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深入全面开展,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充分利用上级行的试点、试办政策,加快小企业金融服务流程机制改造,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须在上年基础上细化小企业金融服务管理,丰富小企业金融服务内涵;力争年末全市小企业贷款户数比年初增长10%以上,增加1700户,达到18000户;力争小企业贷款余额增长25%以上,增加54亿元;年末小企业贷款不良率控制在5%以内。

四、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把握政策,加大对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银监会2008年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对小企业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积极开发和引入多样化、有特色的金融产品,促进和确保小企业贷款的商业可持续发展。近日,银监会又在《关于在从紧货币政策形下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增幅不得低于各项贷款增幅的要求。各大型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应充分利用紧缩信贷政策大环境下对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力度不减弱的要求和常州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契机,积极向上级行争取小企业授信额度,加大对常州地区科技创新型、环保达标型、劳动密集型、农业种养型、个体经营型小企业的有效金融服务支持力度。

(二)优化机制,实现小企业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或改进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授信审批制度,在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和总量控制的同时,适度下放授信权限。二是强调资本约束的理念。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收益覆盖成本与风险的原则,改进经济资本管理模式,使其具有一个较为科学、完善的量化风险测算工具,克服较多的人为主观因素,建立科学的小企业贷款风险定价机制。三是完善小企业客户信用风险评估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重视小企业经营者、经营情况等历史数据的搜集与保存,通过信用打分法等灵活措施克服目前对小企业无法信用评级的普遍问题,突出对小企业经营者或主要股东个人的信用的掌握及企业发展前景的判断。四是建立和完善小企业授信独立核算机制。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向上级行反映争取建立较完善的以内部转移价格为基础的独立核算机制和内部合作考核机制,独立反映小企业授信业务的成本与收益。

(三)开拓思路,大力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一是通过加强合作推进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各类投资机构开展合作,从地区经济特点出发,重点在担保方式上,主要围绕未来现金流创新融资产品。二是通过IT信息技术升级推进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和外包研发信息管理系统,使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产品的使用,以更好满足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三是通过注重对新产品调研推进产品再创新。在注重小企业贷款产品创新及品牌化建设的同时,重视对创新产品实际业务开展的总结分析,并根据不同融资需求特点做到产品细化和系列产品品牌化,推进产品再创新。

(四)丰富内涵,努力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增加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提高对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同时,根据自身情况,努力丰富小企业金融服务内涵,发展对小企业的中间业务,提高小企业客户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收益的贡献率。一是发展对小企业法人代表及家庭的理财类业务;二是发展对小企业的网上银行业务;三是发展对小企业的结算类业务,重点大力开拓小企业银行承兑汇票、汇兑、支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业务;四是发展对小企业的担保类业务,凭借自身的良好信誉,为小企业提供保函、贷款意向书、验资证明、资信证明,提升小企业资信实力;五是发展对小企业的咨询评估业务,大力开展商情调查、资信评估、财务分析、业务中介、国际咨询等业务。

(五)重视宣传,推广小企业金融服务新产品与经验。2008年常州银监分局将与市政府金融办、发改委、经贸委等联合组织召开常州辖区银行业小企业融资产品推介会。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是应进一步深入挖掘和全面总结小企业金融服务典型经验。特别是各重点试点行应对本行试点内容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推广,如工行常州分行、武进农商行的风险定价机制;交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的小企业授信审批流程改造;建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小企业贷款正向激励机制;工行、农行常州分行和武进农商行的小企业客户经理团队建设等。二是应与常州地区有关行业协会、企业社团组织加强沟通联系,通过宣传支持小企业做强做大的典型,加大小企业金融服务产品的推介力度,使局部的创新成果全面化、短期的创新成果长期化。三是应进一步加大小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宣传力度,将小企业金融服务融入到送金融知识下乡、进社区活动中去,打响动产质押监管、应收账款质押、小企业联保、小企业信用贷款等小企业金融服务化产品品牌。

(六)以人为本,打造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工作团队。一是明确小企业授信专业化团队建设思路。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在市分行级,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总行或联社建立专业化的小企业授信团队,专门负责小企业授信管理、流程改造、产品创新和宣传推广;在支行、信用社建立专业化的小企业客户经理拓展团队。二是加大对小企业信贷人员的培训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订本单位中长期小企业信贷管理培训计划,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和学习国内外小企业授信管理先进理念和经验,经吸收转化后,重点对支行、信用社小企业信贷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通过上岗考试、岗上测试等多种形式督促小企业信贷人员提高小企业信贷管理技能。三是强化正向激励机制作用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对本单位小企业金融服务激励机制全面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小企业信贷人员业绩考核、薪酬计算、尽职认定等办法,充分调动客户经理营销小企业的积极性。

(七)加强监测,增强小企业金融服务风险控制能力。2008年,国内外经济环境较为复杂。受环保、节能减排、产能过剩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辖区部分行业的小企业生存环境恶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是应加强贷前调查,规范非财务信息搜集,严格限制类行业企业准入,支持与常州重点行业配套的小企业,并提高有效资产抵押率。二是应根据银监会《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银监发〔2007〕63号)的要求,按照贷款逾期天数与担保因素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小企业授信风险分类管理,做到准确分类。三是应建立适应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统计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各分支网点统计标准,统一口径,确保信息管理系统内对小企业授信申请、使用、担保和偿还情况记录完整、及时、准确,使信贷人员能及时监测。四是应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小企业客户群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小企业授信不良率控制指标,并随风险变化及时调整。五是应加快建立和完善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和呆账核销机制,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准备金和核销呆账,对已核销的授信要做到“账销、案存、权在”。

(八)注重调研,及时反映小企业金融服务困难建议。一是注重对常州地区小企业整体情况、行业分布、技术水平、发展趋势的调研,根据国家宏观政策、环保要求等,明确本单位支持小企业的范围和方向。二是注重对辖区小企业融资情况的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小企业的民间融资情况和对银行机构金融服务的新要求,提高正规金融对小企业的服务能力。三是注重对小企业融资个案的调研,不仅要从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成功案例中总结经验,还要从无法满足小企业融资需求的个案中探索新的解决方案。四是注重对本单位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机制执行情况的调研,及时对小企业信贷管理办法、审批流程、定价机制等进行回顾,查找问题及不足,及时完善。五是注重对当前阻碍辖区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提升的外部因素的调研,并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或提出建议。

(九)讲求实效,有重点的加强与中介机构开展合作。一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常州地区资本金实力强、信誉良好、运作规范、担保业务开展较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合作。二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乡镇社区性、集群市场性、行业组织性担保机构合作,或发展社区企业、专业市场、配套协作小企业间联保贷款或“封闭式、会员制、非赢利”担保机构贷款,以充分发挥其贴近企业、纵向联系紧密、非财务信息较全面的优势。三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信用评级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各种信用信息渠道,开发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和产品,并推广使用。四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商业团体、社会中介、公用事业单位、信息服务机构的联系,动态了解小企业的信用和经营状况,有效识别和控制小企业信贷风险。

(十)多方争取,努力营造小企业金融服务良好环境。一是充分利用市经贸委整合中小企业发展信息服务体系及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的契机,打造银企对接的常州地区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小企业融资服务产品及金融知识。二是加强与常州市产权交易所的沟通合作,创新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方式,并使不良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平台真正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保全资产、减少损失提供中介服务,并继续探索不良金融资产处置的新方式。三是争取能够获得市信息办支持,接入常州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扩大企业、个体经营户主基本信用信息来源。四是争取辖市(区)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对集体土地抵押贷款改革试点的支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寻求镇村等各方面能够接受的集体土地流转交易新方式。

 

 

 

 


2008年常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意见.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