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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强化金融服务 支持企业发展--常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企业发展2条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758474445/2008-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银监发[2008]104号 发布机构:常州银监分局
生成日期:2008-08-13 公开日期:2008-08-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围绕“送、减、控、创”四个方面,明确了常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企业发展12条措施
关于印发《强化金融服务 支持企业发展--常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企业发展2条措施》的通知
常银监发[2008]104号
   

关于印发《强化金融服务 支持企业发展

---常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企业发展12条措施》的通知

常银监发〔2008〕104号

 

政策性银行常州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常州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常州分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市分行、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常州市银行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服务企业关爱有加、支持企业克难求进”的要求和江苏银监局2008年中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为企业提供积极有效的金融服务,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围绕“送、减、控、创”四个方面,经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和常州银监分局共同研究,拟定了常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企业发展12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和反映贯彻实施的动态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强化金融服务  支持企业发展  ---常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企业发展12条措施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强化金融服务  支持企业发展

---常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企业发展12条措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服务企业关爱有加、支持企业攻坚克难”要求,围绕“送、减、控、创”四个方面,经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和常州银监分局共同研究,提出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企业如下措施:

一、增加有效信贷投入,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1、要求银行积极向上级行和相关部门反映常州实际,在信贷规模上取得支持,力争贷款新增总量不低于去年水平;推荐常州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尽可能申请增加专项信贷计划,争取增加点贷、直贷项目;单独安排小企业的信贷规模,按各银行实际,对小企业贷款尽可能不低于年度信贷平均增速,增幅不低于10%。

2、准确把握“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要求,要求辖区银行业深入细致做好工作,认真对中小企业分类排队,根据原则和实情,明确哪些应当保,在紧规模下坚决保;哪些应当压,在维护稳定前提下逐步压。

3、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快推动浦发、民生、兴业三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常州筹建设立机构并开展业务,年内力争向中小企业投放信贷资金15—20亿元。积极配合市政府金融办稳妥开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

4、进一步扩展银团贷款合作对象,充分利用邮储银行资金、异地银行信贷规模优势,共同参与对本地企业的银团贷款,力争年度银团贷款项目个数和贷款规模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增强银行社会责任,努力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5、要求各银行在上级行授权经营范围内,重新调整对企业贷款风险定价标准。对信用等级达到3A级且为长期优质的中小客户,各银行要确定最低利率浮动水平。在目前企业贷款利率基础上,下半年对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水平不升只降,原则上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利率上浮25%、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利率上浮40%的范围内实行区别定价。

6、要求各银行严格控制中间业务收费,公司业务停止收取贷款利率以外的各种附加收费,不得借目前信贷资源紧缺而巧设名目额外收费,不得借发放贷款之机搭销基金、保险等产品,不得附加不合理的投资银行服务条件,不得变相收取一切不合理的费用。

三、改善银行信贷服务,对中小企业具体问题具体解决

7、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组织开展“送金融服务到企业”的活动,8、9二月为集中活动月,发动所有银行客户经理、营销人员深入了解自己客户目前的困难,掌握第一手资料特别是信贷融资需求,并认真地将客户和潜在客户分类排队,做到银企双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困难具体解决。要求各银行建立信贷“绿色通道”,加强主动服务,加快材料受理、审核和向上申报流程。

8、鼓励金融业务创新。大力拓展贸易融资,鼓励外汇指定银行增加贸易融资品种,加快外汇理财产品创新,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支持银行积极发展承兑、保函、信用证等表外授信业务,通过开展信贷资产转让、证券化,信托理财等方式,利用各种信用工具和融资途径等多种渠道支持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矛盾。

9、加速企业资金周转。要求各银行严格执行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严禁无理拒付、压票、压单、无理退票行为发生,加快企业流动资金周转速度;提高外汇服务效率,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验资询证速度,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在额度内及时为企业办理结汇和划转。

10、加强对辖区银行业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年度金融目标考核,鼓励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对小企业贷款进行单独考核和奖励,即按当年新增加小企业贷款月均余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打分计奖。

四、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预防中小企业发生连锁风险

11、完善辖区银行业大额授信客户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防止和控制授信过度集中带来的风险隐患。参与企业风险防范协调,预防银行在调整信贷结构中可能引起企业资金链断裂的连锁风险,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安全稳健经营。对有多家银行贷款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各银行要避免单独提前收贷;对信用较好但生产经营暂时有一定困难的企业,要适当保持贷款总量相对稳定;对上级明确要求实行信贷退出的行业(企业),贷款银行要主动与借款企业沟通,共同商订信贷退出计划,尽量减小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2、加强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合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疏通渠道;有条件的银行,经授权可以开办股权融资质押贷款业务;建立中小企业信息互换和共享平台,及时解决银企矛盾;按小企业特点对不良贷款单独考核,对小企业贷款损失依法及时核销。

 

 

〇〇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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