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银监办〔2008〕64号
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对分局领导分工进行调整和明确,现通知如下:
一、分局领导同志分工
(一)陈中云同志主持分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科(党委组织部),财务科、监管二科。担任:
常州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成员;
常州市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并重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常州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常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二)耿一心同志主持分局纪委工作,分管监察室、统计信息科、工会、团委;负责联系溧阳地区。任党总支委员会书记。担任:
常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常州反贪局检务联络员;
常州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三)孟建树同志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管一科、合作金融机构监管科;负责联系武进地区。任党总支委员会委员。担任:
常州市金融学会副会长、理事长、常务理事;
常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工作小组成员;
常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成员;
常州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四)金曦监管副调研员协助党委工作,具体协管财务科、监管二科、工会;负责联系金坛地区。担任:
常州市创建放心消费城市领导小组成员;
常州市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常州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成员。
二、分局领导分工实行AB角制
分局领导分工实行AB角制,分局各领导分别承担上述相应分工的A角,同时,在以下分管工作中承担B角:
陈中云同志为分管办公室、监察室、监管一科的B角;
耿一心同志为分管人事科、合作金融机构监管科的B角;
孟建树同志为分管统计信息科、财务科、监管二科的B角。
实行AB角制的,分局日常发文采取AB角领导双签制,科室发文经办公室核稿,送A角领导签发后,交B角领导阅签。不设AB角制的,由分管领导直接签发。重大事项及涉及分局全局性工作事项可经分管局领导双签后报送局长审定。A角局领导离常期间,应向B角局领导交代需要处理的公文和事项。
附件:常州银监分局领导工作分工和AB角制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