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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辖区大型银行2009年度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758474445/2009-0001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银监发〔2009〕65号 发布机构:常州银监分局
生成日期:2009-04-03 公开日期:2009-04-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2009年度支持经济、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加强资产质量监测分析、推进案件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大型银行综合竞争能力、提高监管科学性和针对性、有效执行市场准入,加强监管调研等方面提出18条意见。
关于印发《常州辖区大型银行2009年度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常银监发〔2009〕65号
 

                                                                                                                                                                                                                                                                                                                                                   

 

关于印发《常州辖区大型银行2009年度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常州辖区各大型银行:

现将《常州辖区大型银行2009年度监管工作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辖区大型银行2009年度监管工作意见

 

二○○九年四月三日

附件

 

常州辖区大型银行2009年度监管工作意见

 

2009年,大型银行常州分行要按照常州辖区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在深刻把握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快推进体制建设与机制创新,切实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实现安全稳健运行。

一、准确把握宏观调控政策,支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切实加大宏观政策层面的分析研究。一是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积极应对形势变化,正确处理好“保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贯彻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的十项措施、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九项要求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救急”、“救穷”但不“救乱”的原则,支持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二是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总体原则,认真调整授信策略,准确把握、合理确定“保”与“压”的方向,细化“保”与“压”的重点。加大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以贷款结构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要紧紧围绕常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促发展”的总体目标,紧扣“创新、发展、提高”主题,积极支持50项重点工程(工作)建设和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等五大产业发展,切实改善中小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优化存量贷款结构,增量贷款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把行业准入标准、淘汰和限制类产业目录、环境评价标准、能耗审查等政策界限,继续推进“节能减排”授信工作,从严控制对“两高一剩”行业的贷款。加强对大型企业并购活动的信贷支持,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2、有效加强重点业务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切实按照银监会“六项机制”要求,不断创新小企业金融服务方式,研究探索建立符合小企业贷款业务特点的信用评级、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有特色的考核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确保2009年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二是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结合业务发展战略、区域特点和产业结构特点,找准市场定位,在稳定基层网点数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改进“三农”的服务方式,认真研究适合县域经济和“三农”的金融产品和业务。完善信贷管理政策和考核机制,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适度增加对县域经济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力度。三是加大对扩大消费的金融支持力度。在切实做好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有利于促进消费的金融创新,积极发展住房、汽车、家电等消费信贷业务。按照房地产的有关政策要求,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继续支持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坚守风险管理底线,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3、严格贷款“三查”制度。正确处理好信贷支持和贷款“三查”的关系,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在认真落实尽职调查、风险评估、问责审批的各项要求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贷款“三查”的制度规定,强化贷款“三查”的执行力度和检查力度。特别是进一步加强贷后检查,切实完善贷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探索研究监控资金流向的方式、方法,防止信贷资金被挪用。因贷款“三查”不严造成不良贷款增加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4、加强大额授信集中度风险管理。认真落实《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和《江苏银行业大额授信客户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的各项工作要求,制定明确的授信分散化目标,积极推广以银团贷款方式发放大额授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大额授信重点客户信息的收集整理与持续监测工作,及时了解企业发生的变化及其影响,全面掌握大额客户的整体授信情况,防止过度授信。

5、加强对创新业务和高风险业务的监控。一是正确处理好业务经营与发展、风险防范与控制的关系,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开展业务。设计新产品时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充分征求意见。开办新业务时一定要坚持制度先行,加强风险评估,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二是加强对表外业务和创新业务的风险排查力度,特别要将出现浮亏、客户投诉量大的理财产品、代售投连险产品和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风险排查的重点,要摸清风险底数,及时采取恰当措施,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要吸取2008年票据、个人理财和代理保险业务的经验教训,加强对票据、个人理财、银证合作、银保合作、银信合作和资产卖出回购、买入返售等业务的管理,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业务。三是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和“加强售前、售中、售后管理”的要求,强化对理财业务全过程管理,并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做好舆情监测,建立风险应对预案和投诉受理机制,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制度。要以适当的方式向客户推介新产品,客观反映产品的属性,充分揭示产品的风险。对产品设计不科学、销售过程信息不透明而对大型银行产生声誉风险、对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要严格问责。

三、落实“双控”管理要求,加强资产质量监测分析

6认真落实不良贷款“双控”要求。按照“坚决控制不良贷款余额快速反弹,并将不良贷款比例有效控制在2008年底的水平内”的“双控”要求,加强资产质量特别是关注类贷款迁徙变化的监测分析,及时采取有效监管措施防止资产质量大幅度向下迁徙。着手实行贷款7-12级分类,细化正常贷款的管理。要制定新发放贷款的质量考核措施,严格落实信贷管理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贷款担保条件,加强对抵质押品的管理。对新发生的一千万元以上的不良贷款要求逐笔监测,深入分析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找出共性的问题,形成案例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7、注重对资产质量的动态跟踪。一方面要加强对存量贷款质量的动态跟踪和考核,重点做好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贷款增量和增速、贷款投向和结构的监测分析提高分类准确性,加大现金清收和核销力度,提高拨备覆盖率,做实利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新增贷款投放情况监测分析,重点对新增贷款特别是敏感行业贷款的投向、结构、节奏、质量、风险等加强监测和分析,尤其应高度关注房地产、钢铁、造船、化工等资源密集型行业和纺织、服装、鞋帽等劳动密集型、外向型中小企业、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的授信风险。

四、继续贯彻从严治案制度,推进案防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8、全力以赴抓好案件防控工作。切实把案防工作纳入日常操作风险管理范畴,采取有效手段和措施,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不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压力传导机制、整改评价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提升案件防控水平,完善案件防控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案件防控工作向纵深发展。要高度重视辖区案防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苗头,把基层行负责人和客户经理及柜面人员作为案防重点人员,把自助服务机具、存款柜台、按揭贷款、票据、银行卡等作为案防重点业务,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机构、重点岗位和重点业务的风险排查,构建案防的重点体系。对于发生案件的机构,要严格按照大型银行案件处罚标准进行追究。

9、严防贷款发放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加大对员工合规文化教育,增强员工法律合规意识。不断完善贷款管理的制度规定,严格落实贷款管理要求,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加大内部的监督检查,切实避免为完成信贷指标而违法违规、内外勾结发放贷款,防止为谋私利而发放“人情贷款”。发放贷款过程中因道德风险造成不良贷款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不断深化改革,提升大型银行综合竞争能力

10、继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按照上级行的改革规划,加大改革措施在基层的贯彻和实施力度,推进业务流程改造和机构扁平化步伐,加快信息系统的改进和完善,提高经营管理的科技支撑力度。完善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缩短决策链条,提高决策效率。加强内控合规文化建设,重点是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穿透力,切实杜绝贯彻走调、执行走样、监督走神的问题。加快资源整合步伐,提升网点层次,加强机构管理,提升社会责任意识,切实改进金融服务。二是推进小企业战略事业部制改革。按照银监会和上级行的要求,逐步推行小企业战略事业部制改革,探索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流程、清晰的市场及客户定位、高效的审批机制和多样化的产品创新机制。尝试在大型银行中创新小企业贷款模式,根据小企业融资需求“短、频、快”的特点,适当简化信贷流程,缩短贷款办理时间,改进还款的方式。三是推进辖区农业银行落实股份制改革要求。坚持“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稳步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加大对“三农”服务力度,稳定和发展农村网点和业务,加强服务“三农”功能。密切关注股改过程中员工思想动态和出现的问题,并妥善地加以解决,为改革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切实避免改革中出现“上下脱节”的局面。

11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要坚决摒弃因片面追求短期业绩而忽视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倾向,纠正风险和收益不完全匹配、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不协调等问题。树立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按照有利于审慎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原则来设计经营考核指标体系和薪酬激励机制,建立适应市场化要求的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正确处理好薪酬激励机制与风险管理水平、经营业绩的关系问题,健全以市场和价值创造为导向的正向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绩效考核的全面性,适当增加员工的参与度。

六、积极配合监管工作开展,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12、做好持续监管工作。按照非现场监管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确保非现场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和分析异常信息,及时发现、报告相关业务风险。充分运用大额授信客户风险预警系统,加强对大额授信风险的监测分析,加强数据的运用分析和风险预警能力,对一千万元以上的大额贷款客户要持续监测和定期报告。

13、继续做好监管评级工作。要根据监管要求,围绕风险管理、营运控制、合规性和资产质量四个要素,认真开展自评和达标工作。自评过程中要着重结合大额授信风险敞口、案件数量及结构、信息系统建设、员工队伍建设等指标,适当增加数据真实性、小企业贷款开展情况等评级内容,充分考虑本行的系统内排名、内控合规情况,重点评价整改情况和进步度。自评中要针对业务运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尽快建立整改机制,将整改职责明确到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整改后评价制度,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中,避免问题的屡查屡犯。

14、进一步推进监审联动和审慎监管会谈作用发挥。监管部门将定期不定期与辖区大型银行高管层或内控合规、监察稽核、风险管理等主要业务部门进行审慎监管会谈,通报监管评级结果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交换监管意见。辖区大型银行应通过审慎监管会谈,及时向监管部门通报重大经营政策的变化、出台的重要管理制度以及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评价结果。监管部门与大型银行内部审计部门之间的联动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内审部门要切实发挥作用,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内审报告、整改报告和处罚结果。

15、加强窗口指导和风险提示。针对今年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改进窗口指导、完善风险提示机制,有针对性地对大型银行贷款投向、大额授信风险和资源密集型行业、劳动密集型、外向型中小企业等的授信风险进行充分提示,促进大型银行提高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防范各类风险的集中暴露。辖区大型银行一方面要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运行中存在的特性问题和普遍现象,以便监管部门及时开展风险提示和发布预警信息,另一方面也要及时按照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和风险提示,加强自身的风险排查和问题整改,防范经营风险。

16、有效提升现场检查质效。2009年,监管部门将紧密围绕当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重点做好大型银行新增贷款、表外业务、信用卡业务和大户贷款等各项现场检查。同时针对辖区大型银行实际情况和各机构经营管理中的新问题,科学确定现场检查项目和内容,重点检查案件高发机构、关键业务部位和高风险环节。监管部门还将积极创新现场检查方式,根据现场检查需要,灵活采用委托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借助大型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力量,形成现场检查工作合力,共同开展自选项目的现场检查。辖区大型银行要根据监管的导向作用,合理调整信贷投向、优化信贷结构,严守风险底线,落实好风险防控的各项措施。要有效建立整改落实机制,对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完备性、流程管理和执行力建设等方面查找存在缺陷,揭示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积极落实整改并向监管部门报送整改结果。

七、有效执行市场准入要求,切实加强监管调研工作

17、有效执行行政许可事项的市场准入各项要求。一是进一步增强大型银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县域经济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力度。辖区大型银行在县域的机构原则上不能缩减。对风险管理比较薄弱、群众举报比较多、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严重的机构的准入事项,监管部门一律从严把握。特别是对2年内发生案件或重大风险事件的分支机构,原则上禁止增加业务、增设下辖机构和自助银行。二是辖区大型银行要加强高管人员的管理,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高管人员的分工、离任、转任、调任等情况。加强高管人员日常行为监管,配合监管部门初步尝试建立高管人员违规记分系统,对高管人员从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不间断记录,有效约束高管人员履职行为。加强对个案审核的高管人员管理,原则上不受理个案申请,对经营业绩突出、内控管理能力强、确因工作需要的,方可作个案审核,但要先通过江苏银监局考试和考察后才可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申请材料。对于在2年内发生案件或管理不完善的机构任职的高管人员的个案审核,监管部门不予受理。三对个人理财、银证合作、银保合作、银信合作和资产卖出回购、买入返售业务,辖区大型银行应在业务开展前提前10天报告监管部门。

18、积极配合监管调研工作开展。辖区大型银行要从整个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出发,对当前经济金融形势进行深入分析,主动针对国家出台的重大宏观政策和监管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风险、新问题加强调研,重点是加强对企业新增贷款投向和银行的创新业务、表外业务及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汽车、担保等行业贷款进行调研,特别关注贷款集中度风险、集团客户授信风险、房地产及相关行业风险,以及理财产品和创新工具风险,及早发现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并向监管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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