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银监发〔2009〕120号
关于印发《2009—2011年、2011—2015年常州辖区银行业发展和监管规划》的通知
政策性银行常州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常州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常州分行、经济紧密区支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市分行、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常州市银行业协会:
现将《2009—2011年、2011—2015年常州辖区银行业发展和监管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附件:2009—2011年、2011—2015年常州辖区银行业发展和监管规划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9—2011年、2011—2015年常州辖区银行业发展和监管规划
2009—2011年和2011—2015年是常州银行业未来发展的两个关键时期,为促进常州银行业做强做大,有效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常州银监分局特制定《2009—2011年、2011—2015年常州辖区银行业发展和监管规划》,对未来三年和“十二五”期间常州银行业发展与监管的方向、目标及措施作出统筹规划和部署。本规划是常州银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指南,是推进常州银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行动纲领。 一、环境分析
(一)常州银行业现状
2003年以来,常州市银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开拓市场,改善金融服务,以提高资产质量为核心,强化风险管理,加快改革创新,银行业服务体系日趋完善,金融服务日益充分,良性发展内生机制逐渐形成,实现了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的跨越式发展,银行业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更为明显。 经营指标良好。截至2009年6月末,常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3746亿元,贷款余额2419亿元,分别居全省第五位和第四位,占全省总量的7.71%和7.21%,五年间增长了一倍多。本外币不良贷款五年间下降了48.08亿元,余额为41.09亿元,不良贷款率1.7%,资产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全市银行业资产负债结构不断优化,经营管理模式更加科学,资本充足率明显提高,风险拨备不断充实,盈利水平大幅增长,各项指标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金融服务充分。随着金融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推进,常州市已逐步形成了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作高效、服务领域较为全面的区域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近几年来,新设立了招商银行常州分行、华夏银行常州分行、兴业银行常州支行、浦发银行常州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及金坛、溧阳2家村镇银行,辖区银行类机构已增至21家。地方法人机构有1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合作银行、3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2家村镇银行,至2009年6月末,辖区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总数为860家,从业人员达12548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传统存贷款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推出新的金融产品,提供了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地方银行机构改革持续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股权结构逐步改善,公司治理框架基本建立,资本充足率总体达标,各项监管指标基本达到监管要求。农村金融改革取得新突破,武进、溧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分别改制为武进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金坛、溧阳村镇银行已先后开业,辖区地(市)级农村商业银行正在全面筹建中。
银行业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常州银监分局成立以来,坚持把增强监管有效性、提升银行业竞争力作为监管工作核心,把防范风险、深化改革作为工作重点,着力分析、解决辖区银行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防风险的角度加强合规监管,在服务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创新、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实现了常州银行业健康稳定、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同时,积极探索监管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监管手段创新,逐渐建立了以机构监管为实施主体、功能监管为决策引导、业务单元监管为信息基础的矩阵式监管组织体系,成立了五个功能监管委员会(领导小组)和跨部门设立的六个单元监管组、一个监管综合信息组及若干个专业业务小组,监管组织架构日趋完善,监管流程日趋科学,监管手段不断丰富,监管技术不断进步。
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常州银行业已迅速成长为辖区现代服务业的一个重要支柱,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但常州银行业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银行业总体上竞争的同质化明显,金融创新不足,发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银行业不审慎经营行为还有发生,操作性风险管理和案件防控工作存在不足;三是银行业风险管理能力不强与信贷风险较高并存,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有待提高;四是银行业中间业务发展不规范,中间业务收入增长缺乏持续性,理财业务面临声誉风险;五是影响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外部不稳定因素较多,非法集资、假票据诈骗等时有发生。
(二)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2008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并逐渐波及到实体经济,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巨大而深远。从国际环境看,全球性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在加深,市场正常的信贷活动和风险定价功能还没有恢复。从国内形势看,也很不乐观。在世界经济下滑的背景下,当前国内经济下行风险比预想的还要严重,经济减速及其影响可能进一步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确定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战略方针,果断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常州市政府也及时出台了振兴五大产业行动计划,瞄准国家战略,立足常州实际,聚焦支柱产业,围绕“结构转优、实力增强、效益提升”的目标,以推进自主创新增强产业发展动力,以优化投资结构提升产业竞争优势,以创新资源配置加快优势产业集聚,以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带动产业规模扩张,加快振兴五大产业,全力提升产业竞争力。五大产业行动计划梳理归并现有产业扶持政策,变部门分散管理为全市统筹管理,变面上扶持为重点扶持,集中投向五大产业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有利于加快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加快实现产业升级,摆脱传统的资源消耗型经济增长模式,逐步转向以高附加值服务业为主的经济发展新模式。经济结构的调整转型,对于常州银行业来说,既是一个巨大的考验,但同时也为常州银行业提供了一个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将有所突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更趋灵活,国内金融衍生品市场将有一定发展,行业交叉渗透程度提高,综合化经营趋势日益明显。这些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必将有力地推动银行业加快金融创新并更多渗透到保险、证券、基金等行业,这些都为银行业拓展了发展空间。此外,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宽金融服务领域、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降低金融服务成本起到巨大的支持作用,甚至有可能成为银行业革命性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量。
在改革不断推进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常州辖区银行业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将更为严峻,其中贷款集中度风险、大额授信风险、房地产及相关行业风险,以及理财产品和创新工具风险等尤为突出。随着金融市场化的推进,作为商业银行主要收益的利差将逐步收窄,利率和汇率风险日益突出,对商业银行的管理和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预计股指期货、创业板将先后推出,债券市场发展提速,优质客户对银行信贷依赖程度逐步降低,金融“脱媒”加剧,对银行业也将形成重大挑战。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国银监会和江苏银监局的规划、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有效性;坚持合规监管与风险监管相结合,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不断促进被监管机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的提高;坚持寓监管于服务,有力推进以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为重点的金融创新试点工作,着力增强常州银行业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常州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促进经济金融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指导原则
——坚持服务经济。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在支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加快处置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
——坚持稳健发展。引导银行业建立资本约束的理念和机制,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走质量、效益、速度、规模协调发展的道路,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推进改革。大力推进和深化银行业体制改革,解决银行业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促创新,不断提高银行业体系的活力和效率,增强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坚持全面创新。结合体制改革带来的制度创新,全面推进银行业的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银行业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业务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坚持以人为本。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现代化、专业化人才,壮大人才队伍。完善用人机制,营造有利于金融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为银行业加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规划的目标和措施
(一)主要目标
目标1: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区域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
(1)银行机构布局更加合理,服务功能得到不断提升,综合化经营和专业化经营有机结合,各种类型网点服务功能有效满足不同层面金融服务需求。
(2)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县域和农村地区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中小商业银行县域和农村地区的网点逐步增加。
(3)设立更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金坛、溧阳村镇银行规划期内争取在经济发达乡镇各增设2—3家营业网点。
(4)离行(在行)式自助银行、自助服务机具以及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服务渠道更加畅通、功能更加完备、运行更加平稳、安全。
(5)规划期内,继续引进异地股份制商业银行来常设点,争取引进1家外资银行机构,实现外资银行“零”的突破。
目标2:银行业经营发展指标进一步优化
(1)资本充足率指标。
规划期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上不低于8%。
(2)存贷款指标。
2009-2011年,常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年均增幅不低于地区国民生产总值增幅,力争保持在15%以上。2011-2015年,常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年均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
(3)不良贷款率指标。
常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努力实现不良贷款持续下降,2009-2011年,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以下,2011-2015年,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8%以下,并保持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4)盈利能力指标。
2009-2011年,常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税前账面)应保持在1.5%以上。其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达到2%以上,中小商业银行达到1.5%以上,邮储银行争取达到1%,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争取达到1.2%以上。2011-2015年,常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税前账面)应保持在1.6%以上。其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达到2%以上,中小商业银行达到1.6%以上,邮储银行争取达到1.1%,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争取达到1.5%以上。
(5)风险抵御指标。
2009-2011年,常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和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争取分别达到150%和100%以上。2011-2015年,常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和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分别保持在150%和100%以上。
(6)中间业务指标。
2009-2011年,常州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净收入比重应逐年有所提高,到2011年力争达到17%。其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力争达到23%,中小商业银行力争达到12%。到2015年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净收入比重力争达到18%,其中:大型银行力争达到28%,中小商业银行力争达到13%。
(7)监管评级指标。
规划期内,常州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评级水平进一步提高。2009—2011年,监管评级二级以下机构力争在2008年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2011-2015年,常州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评级争取全部达到二级以上。
目标3:银行业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
(1)按照国务院“服务三农、定位不变、力度不减”要求,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组建地市级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具备条件后,农村商业银行逐步实现跨区域兼并、重组、投资入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或设立分支机构;适时引进战略投资者,在满足各项上市条件时寻求上市融资;推动股权结构更加合理,公司治理更加完善。
(2)按照上级部署,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商业银行要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小企业战略事业部制,提高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农业银行要按照股改进程,稳步推进“三农”事业部制改革,加强服务“三农”功能。
(3)政策性银行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在确保政策性业务满足需求的同时,逐步实现向商业化经营的战略转型。
(4)邮政储蓄银行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机制,建成真正的商业银行。
目标4: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1)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各项监管指标达标并始终保持在监管要求之上。
(2)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稳步上升并保持良好水平,增加拨备,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并始终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3)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机制得到改进,业务流程不断完善,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高,使业务发展与管理水平相适应。
(4)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步建立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内控严密、持续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查、防、堵、惩、教”相结合的案件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得到全面推进。规划期内,辖内银行业不发生大案要案,案件防控保持省内较好水平。
(5)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形成清晰的市场定位,拥有差别化的核心竞争力,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企业文化。
(6)银行业金融创新能力和综合化经营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并拥有与之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7)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
目标5:金融服务薄弱环节逐步改善
(1)金融创新不足现象得到较大改善,银行业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显著加强,社会对银行业的满意度提高。
(2)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实现商业性可持续发展。
(3)农村和县域金融机构数量进一步增加,农村和县域经济发展对银行业的合理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初步形成充满活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市场。
目标6:银行业监管进一步务实高效
(1)大力提高监管的前瞻性和全局把握能力,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银行业整体发展的规划和引导。每年根据上级监管部门要求分类制定年度监管要求。
(2)加强资源集成和监管协调,形成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相互协调配合、科学有效的监管组织架构并充分发挥作用。
(3)加强专业化建设,逐步实现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有机结合,进一步突出非现场监管的指导功能、现场检查的集成功能。
(4)改进监管技术手段,完善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信息科技对监管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高相关调查权的运用水平。
(5)加强服务和协调,努力为银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6)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
(二)应采取的措施
1、公司治理规划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特点和业务发展状况,按照多元化、科学化的原则,建立符合自身特色的股权结构。
农村商业银行形成以民营企业为主、以社会个人及员工为辅的股权架构,并在适当时机引进战略投资者。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决策作用,规范大股东及其利益代表人权利行使。应提高董事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和意识,加强战略规划和风险监控能力,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建立对高级管理层授权经营的目标问责制度,进一步明晰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职责边界,理顺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相关部门的关系。监事会应增强履职能力,确保监事会的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
村镇银行应视发展状况决定公司治理模式。在开业初期,应按照简单、高效的原则,设立合理的股权数量和架构,设置简洁、灵活的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运行机制、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一套现代银行经营机制。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和规模后,可根据需要对股权总量进行调整和补充,并重新构建符合实际需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治理架构。
2、资本运作规划
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加强对资本的规划和管理,按照“准确分类-充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要求和审慎原则提足贷款损失准备,建立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行次级债和股票等多种手段把资本保持在监管要求之上,保持资本充足水平。
村镇银行应密切关注资产增长和风险程度的变化对资本的影响,建立有效的资本补充规划,根据具体的经营发展状况,采用分红转股和增资扩股的形式使资本持续保持充足。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深入研究和应对新资本协议和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加强对资本的规划和管理。农村商业银行应加强对经济资本管理的研究和探索,引进经济资本和CAMEL等先进管理工具,实现对机构、条线、客户和产品资本占用的准确计量和科学评价,充分发挥资本的资源配置作用。
3、管理体制规划
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上级部署及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善责、权、利相匹配的管理体制,优化管理流程,积极推进业务和管理流程再造,建立健全明确的管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探索建立适合自身经营发展的内部管理架构和管理机制。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业务条线清晰和专业、高效的内部组织架构,实行条线管理和层级管理相结合的矩阵式管理;强化会计委派制,实施放款、后督、现金配送、银企对账、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集中化管理模式,探索授信客户和战略客户集中经营管理的营销体系,提升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管理水平,形成高效运作、协调有序的管理环境。压缩管理层级,继续推进扁平化管理;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监督、服务职能。按照上级部署或结合各自经营特色,加快推进事业部制改革。
农村商业银行应坚持“一级法人管理、授权经营、统一核算”的经营模式,逐步实现管理架构的扁平化。应保证县域及以下机构的经营自主权,继续发挥审批环节少、经营机制灵活的相对优势,保持对县域金融支持服务的力度和效率。
4、内部控制规划
加强内控文化建设。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内控文化建设为主线,以操作风险控制为导向,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合规性管理,深入推进内控思想防线建设,形成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
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及涉及的所有系统、部门和岗位制定全面、系统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在本机构范围内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规范化的操作要求,并通过员工业务手册等方式确保各项业务标准简洁明了和连续稳定,使本机构员工能够及时知悉并执行到位。建立较为完善的行为约束机制,使得部门、岗位、人员做到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制约。
完善内控管理组织体系。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设立内控管理委员会等管理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和职能,并根据管理实际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内控团队或内控员,建立独立有效的内部评估、内部监督及相应的报告反馈、问题纠正机制,实行基层机构操作风险等级管理与评价工作,加强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监控和员工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力。
高度重视内审体系建设。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内部稽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建立风险提示制度,积极探索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稽核方法和途径,推动内部稽核审计由合规性稽核审计向风险管理稽核审计转变,并加强对审计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
充分发挥计算机系统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完善操作应用系统,设定各级机构和各类岗位的业务权限,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实施有效控制和管理。
完善问责机制。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对违规问题的责任认定和问责,确保制度建设和执行的严肃性,努力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大案要案的发生,维护稳定、和谐、健康的内部发展环境。
5、风险管理规划
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宏观经济周期和行业景气周期的变化,定期制定和调整风险管理政策指引,确定不同时期的风险配置策略和风险管理措施,提升风险控制能力。
建立职能健全、运作高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深化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独立、垂直、专业的原则,逐步理顺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充分发挥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风险主管等专业组织和人员的作用,提高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有效性。重点建立健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有效的风险监控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规范统一的操作程序,加强对关键岗位、重要业务、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风险控制,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注重对整体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加强前台、中台和后台的整体联动和相互制约,提高平衡风险与收益的能力。
突出计量技术和信息技术在现代风险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基础信息、风险监测分析、风险预警提示等信息系统,引进和开发先进科学的风险计量管理,加大定量分析在决策中的比重。建立实时、有效、定性和定量结合、纵横交叉的全面风险报告体系,及时了解和掌握银行风险与内控管理状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各类业务风险。
完善与激励约束机制挂钩的风险管理考评体系。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风险考核标准、要求、流程,科学考核风险管理质量和成效,保障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6、合规管理规划
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确立“抓好立规—强化循规—全面合规”的整体合规建设思路,逐步完善合规机制建设。
搭建合规管理组织架构。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专业化管理部门或组织,在各业务条线和各级机构全面设置专职合规部门或岗位,配备具有必要资质、经验和专业水准的合规风险管理人员。明确合规管理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职责界限,加强三个部门间的协调联动、综合管理。
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合规管理流程和合规管理职责,制定合规管理计划和合规指南,加强对合规管理政策、程序、合规风险管理状况、制度执行情况和效果的检查和后评价。
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有利于合规风险管理的全员发现风险点的建议通道,制定风险点梳理制度、制度规程补充完善机制、合规问责制度和诚信举报制度。
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保持与监管部门日常的工作联系,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的落实情况,确保依法合规稳健运行。
7、市场营销规划
坚持科学发展和稳健经营。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营销战略研究,科学确定经营发展规划、营销政策,合理设定和分解相关目标任务,同时,建立与风险水平、管理能力相挂钩的全方位的业绩考核评价、激励分配等配套机制,积极推行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效益提高相统一,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相协调的业务增长方式,防止非理性发展。
结合国家经济方针政策科学确定营销方向。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结合常州经济发展规划、目标和现状,突出支持重点,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常州地区“大产业、大工程、大项目”等重点领域,小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以及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过剩产能转移、节能减排等项目的支持力度。
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模式。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市场和客户需求分析和研究,结合自身经营发展实际,明确市场定位,加强市场细分,强化品牌营销,及时创新并推出能够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适销对路、为银行带来经济效益的金融产品,形成差异化和特色化经营模式。要培育客户忠诚度,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依赖度,为塑造核心竞争力奠定基础。
积极开展金融创新。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从规划需求到研发推广以及效果评价的产品创新管理流程和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与信托、保险、证券、基金、担保、中介机构、商户等单位及同业的业务合作,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稳步推进衍生业务,注重服务品种和担保方式创新,增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提高新产品新业务对银行效益的贡献度。
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银行业理财、服务等收费,完善客户投诉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银行业服务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8、财务管理规划
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科学确定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使用范围,建立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内控制度,健全贷款减值评估体系,完善金融工具分类办法。
确定与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财务管理规划和管理模式。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政策统一、分级实施、垂直管理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财务会计的集中管理,建立财务问责制。进一步发挥财务、资金等专业管理组织的职能作用。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推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对委派人员实行竞聘制、任期制和交流制。
发挥财务管理在经营发展中的资源配置作用。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强化资金管理,加大财务资源向风险防范到位、经营绩效显著、金融创新突出的业务、机构的倾斜力度,细化资本性支出的配置标准,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先进管理模式,提高资源配置和资金适用效率。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始终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强化各类投资管理,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风险拨备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性。
完善定价管理,提高定价能力。信贷产品定价要突出风险控制,服务定价要突出增值,努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实现收益性和竞争性的平衡。
完善绩效考核体系。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科学制定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将每一项指标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加大激励考核力度。在员工考核上,逐步构建岗位管理体系,合理划分岗位类群,推进岗位价值评价,突出以岗定级、以级定薪,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实行差别化的考核激励政策。
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要选择合适的股利分配政策,平衡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关系。
9、信息系统规划
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完善信息系统管理体系,提高信息技术管理、开发、运行的整体性,实现各信息系统的对接和资源共享。加快IT基础建设及渠道建设和整合,全面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加强规范化、流程化管理,保障系统运行安全与稳定。加强系统外包管理,防止管理不当产生信用、操作和声誉等风险。
加强信息技术安全管理。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测试,完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和持续有效运行。农村商业银行要逐步建设同城和异地实时数据备份及灾难恢复体系。
加强技术与业务的融合。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信息技术对业务的支撑作用,着重解决客户信息缺乏、各类管理信息系统不健全、风险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和现代自助服务系统不先进等问题,建立安全、便捷、高效的信息系统。农村商业银行要不断完善核心业务系统,开发优化应用系统,推进前中后台的相关系统建设,不断简化业务操作流程,加大对新业务拓展的技术支持,完善银行服务功能,并加快统一数据架构和分析型应用建设,建立完善客户关系、信贷管理、风险管理、管理会计等管理信息系统,为业务决策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持。
10、机构布局规划
加强机构统筹规划管理。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设立机构管理委员会或类似组织,统一负责本机构规划、建设、监测、管理、评价等各项工作。建立网点分析系统,科学制定长、短期机构布局规划,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形象统一、有效满足不同层次目标客户金融需求的服务体系。
优化网点布局。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调差补空、调余补缺、有进有退、优化配置”的原则,结合地区金融资源分布、区域经济特点和市政规划,研究制定科学的网点设立和搬迁评估方法,加强网点选址管理,避免机构布局行为的短期化和随意性,构建适合客户需求的服务网络,提高目标客户覆盖率和渠道创效能力。
完善服务渠道和功能。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网点的经营目标、业务特点和服务对象等因素,合理确定网点的功能定位,实现网点综合化经营和专业化经营有机结合,同时,要重视和加强网点安全管理,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金融服务场所。大力发展自助服务渠道,不断完善电子银行服务功能,形成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功能齐全、服务领先、管理先进、稳定安全、有较强竞争力的综合性电子银行品牌产品。
提升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和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商业化原则下,合理增设县域和农村地区营业网点,推广建立专司小企业金融服务职能的专业化服务部门和工作队伍。非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市分行设立专门的小企业授信管理部门或专营机构,农村商业银行要在管理层成立专门的小企业授信管理部门或专营机构;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设立专门服务于小企业的特色支行(专业支行)或小企业贷款中心。
11、人力资源规划
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与自身战略规划相适应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包括引进退出机制、流动配置机制、激励分配机制、监督约束机制、培训开发机制、职业生涯规划机制,使人力资源优化成为规划期内发展目标顺利实施的根本保证。
完善用人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应明确各级各类岗位人员的适任条件,完善以聘任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内部等级序列制度,深化技能操作岗位用工市场化改革,建立面向市场的紧缺人才选拔机制,畅通人才上升通道,推进人员结构性调整优化。建立健全核心人才库,加强后备人才储备工作,着力培养适应经营管理需要的人才,加快建设风险经理、专业审批人、理财师、客户经理专业队伍,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科学核算人力资本,探索采用合理的人力资本回报率作为重要辅助指标调控人力资源规模和机构。
推进银行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培训。深入实施培训管理战略规划,探索建立员工素质模型和后备人才评估体系,全面推进岗位轮训,扩大分类培训的覆盖面,提高培训质量。切实加强对员工职业操守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增强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配合监管意识。
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加大薪酬制度改革力度,建立绩效挂钩、权责对等的薪酬制度和多元化激励机制,对员工进行全面的考核和公正的评价。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上要引进市场化公开运作模式,不断提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素质。
12、企业文化规划
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企业文化建设与业务发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增强凝聚力相结合。积极培育与现代商业银行要求相适应的具有银行特色的核心价值观,使银行员工认知、认同和自觉实践银行文化,全面提高战略规范的执行力、员工队伍的向心力、业务发展的推动力、合规经营的约束力、社会形象的传播力。
深入推进人本管理文化建设。贯彻“注重综合素质,突出业绩实效”的人才理念,强化能力与业绩价值导向,关心员工,尊重员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和人文环境。
深入推进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文化建设。强化银行工作人员风险理念、责任意识,培育员工健康人格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构筑防范风险和案件的牢固思想道德防线。
深入推进以诚信为重点的行为文化建设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文化建设,引导员工将诚信的服务理念贯彻到工作中,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品牌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品牌管理、监测、评估、维护和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的公共关系,不断提升银行品牌价值,全面提升银行社会形象。
四、银行业监管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一)构建有效银行监管的内部运行机制
1、建立高效、有序的监管组织架构。
(1)贯彻落实银监会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不断完善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风险业务单元监管构成的跨部门立体交叉、相互配合的矩阵式监管新模式。加强监管人力资源集成,建立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人才库,推进人才集成建设。
(2)充分发挥机构监管的作用,注重机构类别的风险特征监管,保持和改善单一机构风险监管的优势和成效。
(3)充分发挥各功能监管委员会的作用,提升引领、决策和垂直领导效能。
(4)充分发挥风险监管单元的灵活性,与银行各风险条线管理部门对接,及时获取风险信息,对风险进行分类别监控。
(5)加强机构监管、功能监管和业务单元监管的协调配合,在集成机构风险信息和类别风险信息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评估、判断和研究,科学制定监管决策,及时采取有效监管措施。
2、建立规范、公正、透明、高效的市场准入管理体系。
(1)充分发挥市场准入在银行业监管中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支持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合理设置机构网点,强化高管人员履职动态管理,规范金融业务和产品的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要把准入工作与风险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将公司治理规范性、监管评级等次、现场检查结果、案件防控效果、制度完善情况、合规经营情况等作为考量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等各项准入的重要条件。
(2)在机构准入方面,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合理调整网点布局,完善网点服务功能。促进大型银行机构布局更加合理,实现网点综合化经营和专业化经营有机结合;中小商业银行逐步增加在县域的网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挥网点布局优势,更好地支持新农村建设;吸引并支持良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来常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深层次改革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创新。
(3)在业务准入方面,按照鼓励和规范并重、培育和防险并举的监管原则,鼓励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引入或开发更多适合辖区金融需求的业务品种,并促进其规范发展。
(4)在高管准入方面,严格准入标准,把好准入关;适时推出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系统;加强对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监督,完善对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动态、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3、建立持续、有效的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体系。
(1)科学确定风险监管工作重点。
应建立资本不足纠正和惩罚机制,定期评估法人银行机构的资本充足状况,实施分类监管措施,确保资本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重点关注被监管机构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政策的完善和有效执行,督促被监管机构从制度、流程、技术等多角度提高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管控能力。构建兼顾风险和利润的业绩考评体系。
应突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的监测和监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贷款“三查”要求,不断改善资产质量,同时要提高贷款风险分类的准确性;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力度和资产损失准备计提力度;总结探索化解辖区大额授信风险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综合运用大额授信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资产风险管理(债权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债权银行协调小组联合处置模式加快对存量大额授信风险处置进程,有效防范和加快处置突发性授信风险,减轻不良贷款压降的压力,维护辖区良好的金融环境。
(2)充分发挥风险评级核心作用。
实行集体评审制,提高评级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实现风险的有效识别、准确计量、科学监测和积极控制。
建立风险管理达标制,将评级中反映出来的商业银行风险管控方面的问题,按照重要性、严重程度、整改时效等进行有计划地达标分类,促使银行机构在风险缓释和整改上落实到位。
探索计算机等辅助手段在评级过程中的运用,减少因经验判断导致的偏差,从而更加准确地对银行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做出评估和判断。
(3)加强非现场监管渠道建设。
加强法人机构、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和银监会派出机构客户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管理和应用工作,不断完善、规范系统数据加工流程,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系统数据报送及质量控制规程、管理办法,保证数据报送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为银行业有效监管提供支持和服务。
有效加强外部监管交流与协作,掌握影响银行业发展和风险管理的有用信息,加强与商业银行外部审计、内部稽核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了解和掌握商业银行内部改革、流程改造、业务创新的趋势并积极介入,真正掌握对风险监管决策有用的信息,共同维护银行风险监督体系。
(4)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对现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规范、高效、有序的现场检查工作机制,根据风险评级和非现场监管结果,科学安排对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检查频率、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制定现场检查质量控制制度,规范现场检查程序和规则。
改进现场检查的方式和手段,有效运用现场检查系统,加强信息科技在现场检查中的运用。建立和完善监审联动机制,注重发挥银行业内审机构在现场检查中的补充作用。
(5)有效实现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有机联动。
坚持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全面、持续地收集、监测和分析被监管机构的风险信息,编制并及时完善机构概览,定期开展监管评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中的重大风险点和突出问题进行检查提示和建议,为现场检查提供有效信息,提高现场检查针对性。
通过现场检查手段,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管理质量等方面为非现场监管的分析提供佐证,提高非现场监管质量,保证监管决策准确性。
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非现场监管要进行持续跟踪监测,督促被监管机构的整改进度和情况,进一步提高现场检查效能。
(6)严格落实整改和问责要求。
对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格问责,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要将重要问题及时反馈给被监管机构的上级行或董事会,促进其内部整改。
4、建立有效的监管再监督机制。
要围绕监管中心工作和提高制度执行力,以合规性检查为重点,建立和逐步开展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专项执法监察,加强监管监督制约,促进监管有效性的提高。
5、进一步加强透明度建设。
(1)提高监管履职的透明度。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向公众和被监管机构公开办事制度、监管程序,公开办理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报送资料、工作流程、工作时限等。
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制度,促进各级监管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通过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举办新闻发布会、运用新闻媒体等渠道,披露有关监管法规、政策、措施、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按照江苏银监局部署,适时建立监管结果公告制度和监管处罚情况公开披露制度。
(2)加强银行业信息披露监管。
进一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透明度建设,指导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009年,农村商业银行要按照上市银行信息披露标准,全面披露各类信息;2012年,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全部达到上市银行的披露要求。
(二)建立良好的银行业运行和监管的外部环境
1、加强与地方综合部门的沟通协作。要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落实小企业和涉农贷款相关扶持政策;加强与发改、经贸、环保、国土、科技、房管等部门的协调,争取在有关企业信息、行业发展和监管合作上,形成对银行业更为明确的指导;要积极推进银政和银企信息交流,推动政府建立银、政、企信息交流与合作平台,尤其要在地方区域发展规划、行业产业调整目录、重大建设项目、政府背景贷款、银行债权保护等方面,加强联络、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各方面信息。
2、进一步履行好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牵头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推动建设科学有效的非法集资处置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司法等各成员单位沟通,建立健全案件监测预警制度,加大对重点案件的协调、督办力度,加强处置非法集资法规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为银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3、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银行、证券、保险等其他金融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大信息共享、政策沟通和监管工作协作力度,支持银行业依法拓展业务,促进货币、证券、保险等政策与银行业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
4、充分发挥银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督促指导银行业协会在自律管理、风险防范、投诉处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和机制建设,推动协会在分散银行风险和维护银行权益方面多做工作,重点要在推动改进和加强金融服务,发展银团贷款、防止逃废债、避免同业恶性竞争和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等方面,加强调研协调、行业自律和信息服务,维护银行业的整体权益和形象。
5、加强与社会中介机构的沟通联系,建立必要的沟通协调及合作机制,补充监管信息资源。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与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和沟通机制,借助媒体力量主动、正确引导舆论,同时,加强日常舆情监测,提高舆论风险应对和化解能力,支持和促进媒体客观公正地报道涉及银行业的情况,积极营造有利于银行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7、加强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为公众提供了解金融知识的平台和更深入、广泛的金融宣传教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培育公众的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
8、在系统内部形成上下联动和左右互动的监管机制。加强与银监会、江苏银监局的汇报、沟通,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具体指导;加强与兄弟分局的交流合作,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并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跨区域战略投资、高管人员异地流动、异地授信风险防范和处置等方面形成良好的监管联动机制。
五、组织与实施
实现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需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协会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建立行之有效的实施保障机制。
(一)组织落实
常州银监分局负责对本规划的制定、宣传、评价、考核等工作进行组织和领导。银行业协会负责参与规划的宣传、推动,并及时向银监分局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规划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充分理解本规划对于常州银行业发展的方向性作用,自觉将自身发展计划同本规划结合起来,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方案或对原有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
(二)效果评价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每年末向常州银监分局提交本单位执行规划的进展情况。常州银监分局应每年对全辖银行业执行规划情况进行总结研讨,并向银行业通报。
(三)调整修订
常州银监分局应随着辖内银行业内外部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适时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为需对本规划提出调整和修订建议的,应向常州银监分局正式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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