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银监办〔2009〕45号
政策性银行常州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常州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常州分行、经济紧密区支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市分行,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今年以来,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调整,认真执行“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要求,努力增加信贷投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促进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信贷合规管理,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现就有关信贷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信贷合规管理工作。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层,尤其是分管信贷营销和风险管控的行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当前的信贷合规管理工作,认真坚持审慎经营和风险管控原则,严格审查信贷投向和严密监控大额资金流向,不断增强对信用风险的管控能力,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违规发放贷款,严禁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或挪用于权益性投资等其他用途。 二、信贷资金优先满足实体经济的有效信贷需求。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做好授信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有效信贷需求,合理确定授信额度、贷款发放金额和期限等,确保信贷资金按规定使用,真正用于满足客户的生产经营、服务运营或消费需求。要严格排查企业项目贷款中存在的多头超额授信问题,并采取妥善措施,加强监测预警,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对出资不实,治理架构、内部控制、资金管理运用制度不健全的各类企业和投融资平台,必须严格限制贷款投放。 三、严密监控信贷资金流向。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银监会颁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相关要求,严防企业无指定用途划转资金。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贷后检查工作,密切监控贷款发放后实际资金流向,防范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造成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和用于权益性投资入股、购买股权。严禁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内部资金转移等手段违规挪用和非法占用信贷资金。 四、严肃查处信贷违规行为。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信贷业务的监督检查,加强自我检查、自我纠偏和自行问责,建立严禁违规授信、违规放贷、违规使用信贷资金的承诺制,确保银行资金运用安全。一旦发现信贷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应对照内部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违规挪用信贷资金的企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措施提前收回贷款,并采取惩罚性措施。对于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分局将加大对信贷条款的监管力度,并根据非现场监管信息和信访投诉、群众举报等反映线索开展现场检查和调查核实,一旦查出因违规操作、监督不力使信贷资金被挪用,甚至违规流入股市等问题,将责令违规放贷银行机构对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将依法采取审慎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手段予以严肃处罚。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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